范宪伟
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覆盖面大、服务种类多、市场需求旺、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大的特点,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养老”和“育幼”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呼唤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呈现出“由小变大”“由点到面”“由少数人享有到进入寻常百姓家”的发展局面。随着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月嫂、护工、钟点工、保洁员等家政服务人员需求越来越大,家政服务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吸纳就业的主阵地。2017年,我国家政服务人员达到2800万人左右,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近4%,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数的8%左右。但与日益旺盛的服务需求相比,家政服务供给数量明显不足,服务人员缺口较大。同时,家政服务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素质较低、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尚未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一支稳定、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36条政策措施,更加突出以“人”为核心的理念,聚焦制约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从业人员保障体系不健全这一“牛鼻子”,从优化培训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政策、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政策“干货”,基本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家政服务人员保障体系,能够有效破解制约家政服务业发展的从业环境差、服務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服务人员专业化素质低等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对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来看,“家政36条”对家政服务人员政策红利主要体现在“保基本、提能力、维权益、增荣誉”等四方面:
一是在“保基本”方面,完善社会保障支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家政服务人员多为短期流动人口,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社会保障不健全,尚不能充分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中国家政服务业发展报告(2018)》数据显示,我国家政服务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仅占50%,医疗保险参保率仅为10%左右。
《意见》从加大对参保人员补贴、开发保险新品种、提供住房保障等方面,提出要完善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支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一方面,完善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应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也可自愿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另一方面,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明确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第三,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对家政从业人员集中配租公租房,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市场化方式租房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
二是在“提能力”方面,优化培训体系,提高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我国家政服务业从业者多为“4050”城镇下岗人员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持续性的、经常化的培训,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不高、专业素质整体偏低、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较差。
《意见》从充分发挥政府、院校、企业等多重主体作用,创新培训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要加大对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发挥政府作用来看,政府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统筹考虑家政企业和职业院校发展现状,明确提出推动30家以上家政示范企业与50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从发挥企业作用来看,市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按照每省(区、市)3家以上的水平和能力测试,提出到2022年,全国建设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从发挥院校作用来看,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每个省至少有1所本科院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从创新培训方式来看,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综合考虑家政从业人员存量和今明两年增量等因素,提出到2020年底累计培训数量超过500万人(次)。从资金支持来看,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是在“维权益”方面,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家政服务人员幸福感。家政服务人员多为中介制用工,较少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雇佣模式多为口头约定,合法权益长期缺乏有效保障。
《意见》从鼓励建立工会组织、明确公休补偿等方面,提出要切实维护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一方面,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维护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服务人员组织到工会中,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促进体面劳动。另一方面,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明确可协商确定工作时间和休息补偿办法。
四是在“增荣誉”方面,突出正向表彰激励,增强职业认可度。家政服务人员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地位较低,职业认可度不高。
《意见》从畅通职业发展路径、加强表彰激励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一方面,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另一方面,表彰激励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明确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青年文明号等各类评选表彰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在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人才评定、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
此外,针对家政服务人员收入相对较低,办理行业准入相关证件增加负担等问题。《意见》从对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优惠体检服务、免费发放服务证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优惠和免费服务,减轻了家政服务人员负担,提高了家政服务人员获得感。一方面,更好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体检服务。明确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等,明确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证。另一方面,免费发放上门服务证。明确各地参照上海经验探索家政持证上门,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统一为每一位合格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第三,支持特殊人群参加家政培养培训。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
综上所述,《意见》在“保基本、提能力、维权益、增荣誉”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家政服务人员保障体系,对改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