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用浩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党中央制定出台的首部党内条例,为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提供了基本遵循。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党务公开”概念,到2017年《条例》出台,走过了13年时间。认真梳理和总结党务公开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党务公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设工作。20世纪90年代末,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重大事件的决策等,可以视作早期党务公开探索。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对党务公开高度重视,对于党务公开认识不断提高,进入全国推动普及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也开始对党务公开进行大量有益的探索。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党务公开”,明确把实行党务公开提上日程。这里所指的“党务”主要还是党内事务,“公开”的出发点主要是保障党员权利。
2018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互联网+”,将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同步公开,方便群众及时掌握村内信息动态,随时参与监督。
“党务公开”这几个字常常与反腐倡廉工作一起出现。2005年1月,党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明确列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2007年1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由此,“逐步推进”改为“积极推进”。2008年,党中央开始将党务公开从一项工作上升到制度建设。当年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则》明确指出:要“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第一次在党中央文件中提出党务公开制度建设问题。
2009年7月,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党务公开如何推进?突破口旗帜论坛在基层。2010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突出强调基层党务公开。当年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在全国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并首次对党务公开进行概念界定,指出“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只只“老虎”落马,一件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发布,都是党务公开的一个缩影。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仅仅从接受监督的角度阐述党务公开,更是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角度推动党务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党务公开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水平和高度。
制定《党务公开条例》随之被提上工作日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是党务公开领域的首部基础主干法规,是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公开什么”“向谁公开”“怎么公开”“监督追责”等问题在《条例》中规定得相当全面,为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从积极探索到列入文件,到成立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到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再到制定《条例》,可以看到,“党务公开”逐步成熟并制度化。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履新一个月之际,新华社以“人物特稿”形式披露了习近平、李克强等新一届政治局常委的家庭情况、学习成长经历和从政之路、执政理念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正风肃纪反腐,“打虎”“拍蠅”“猎狐”的案例和数据及时发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和数据一一公布。中央组织部每年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公开最新的党员党组织数量、结构组成等数据。
党的十九大期间,开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大会的各项议程、动态、公告、通知等,用中、英文为中外记者和国内外读者提供有关大会信息、历次党代会的背景资料、党的理论知识等,还首次推出“党代表通道”。相关内容都进行了直播,让全中国乃至全世界近距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党务公开。
许多部委主动揭下“神秘的面纱”,向驻华使节、境外媒体、社会公众开放。地方层面,许多省区市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四川、贵州、云南等地也出台了党务公开方面的专门文件。
尽管在党务公开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但这项工作目前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在就《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答记者问时指出:“同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地方,比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等。”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在2017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对目前党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和概括:“党务公开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工作力量相对不足,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统筹不够;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党务公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推进力度大,有的动静比较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公开内容上把握得不够好,既有该公开的没公开,党员和群众无法充分了解和参与党务的问题,也有不该公开的公开了,不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问题;公开程序还不够规范,有些审核审批的主体和权限不够严格;公开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务公开效果最大化;尚未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考核、督促检查等机制等。”这就要求新时代的党务公开工作,应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方面下功夫,取得实效。
问题已经提出,如何将工作执行到位?首先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高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在党务公开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次,坚决防止党务公开流于形式,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坚持以党务公开条例为标尺,补齐短板,弥补不足。再次,强化党务公开方面的监督和问责。确定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是保证党务公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系列成就,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履行责任的督促和监督,对履责不力者进行追责问责是重要经验。要让党务公开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督促、监督和问责必不可少。
(作者系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