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遠
澳門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其在發展上面有著自己獨特的優勢,而特區的定位,決定了其在很多的政策領域都具備相對寬鬆、自由、創新的空間。與澳門相鄰的香港,同樣是國家特別行政區,已經是非常成熟的國際三大金融中心之一,與紐約、倫敦在國際市場上並重,承擔著推動亞洲乃至國際重要的金融發展功能。新時期國家在“一帶一路”倡議以及在推動澳門經濟化多元過程中,賦予澳門發展特色金融的方向,也就是要充分發揮作為一國兩制之下澳門特區的特殊活力。
澳門特區具備著諸多的特殊優勢,特別條件:例如澳門是全球最為開放的貿易經濟體之一,雖然澳門的經濟總體量較小,難與內地、香港、臺灣以及非常多的成熟經濟體量去比較,但在開放程度上,澳門在近年來的國際評比中,都排名靠前,是全球公認的開放貿易自由經濟體。自由港制度加上簡單低稅的制度,使得澳門在經濟發展上具備充分活力以及外在吸引力。而金融的發展在很多國家地區都存在外匯管制、進出限制等問題,在澳門並沒有外匯管制,同時保障資金的進出自由。
也是這樣的優勢,使得澳門在過去數十年的發展中,乃至回歸以後,社會快速發展,傳統金融行業包含銀行業在內是非常穩健規範發展的。澳門推動跨國金融業務行之有年,有一套非常規範系統的操作方式,也長期與香港等國際金融中心保持著密切的交流與合作。近年來,隨著人民幣走向國際,澳門也擔任人民幣一級清算行的角色,這是人民幣境外離岸市場中的重要優勢。上述這些優勢都註定了澳門在發展特色金融上具備吸引力與潛力。
作為特區,自然也離不開中央政策的助力,中央在經濟多元化的指導建議、“一帶一路”倡議中,明確提出澳門發展特色金融的方向;同時又在大灣區框架之下,為澳門發展特色金融提供了充分的腹地:橫琴,而未來粵港澳大灣區的整體市場,無論在硬體,在市場體量上,都為澳門的特色金融發展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健的保障。所以特區要在現有特殊優勢與條件的情況之下,探討如何克服現有障礙,推動特色金融發展。
實際上,金融的發展並不需要非常龐大的土地,所以對於土地資源有限的澳門而言,這樣一個產業的發展並不會增加現有的土地需求負擔,也不會對基礎人口總量有過高的要求。但特色金融行業的發展需要相關的專業人才。對於澳門而言,是否具備這樣的相關專業人才,就需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在過去數十年中,澳門的傳統金融業發展相當穩健,本地市場偏於保守,雖然在賭牌開放後,澳門的旅遊博彩業一飛沖天,為本地銀行業的發展注入了一劑強心針,使得澳門銀行業在20年的發展中逐步壯大,發揮重要影響力。
但傳統金融業能否進行轉型,推動金融創新,開展特色金融業務,以及如何吸納外部力量、人才進入,來推動澳門特色金融發展,這是澳門需要思考的問題。客觀來看,澳門的專業人才儲備並不如香港,也無法與內地深圳、上海這樣的金融中心相比,所以未來勢必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要加大對於灣區內甚至兩岸四地的專業人才引進,將成熟的人才引入澳門,來推動特色金融等行業的基礎發展,為行業的有序探索奠定專業人才基礎。
同時,外來引進始終沒有辦法完全解決所有的問題,本地大學、相關金融機構,就要思考如何結合外來人才的力量去培養本地專才,使得澳門人才不斷層,且不斷擴容現有的人才儲備庫,為澳門年輕一代的充分就業及在金融特色等行業的發展指引方向。其實,人才的話題在澳門從來不缺乏討論,但是對於迫切需要發展的特色金融等行業而言,就需要迫切的行動來推動。
除人才之外,金融業的發展離不開法律與制度的設計,本澳的法律審議與制定,長期以來被詬病,現有的立法效率、立法討論都略顯不足。很多法律常年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議當中討論,卻沒有辦法正式表決通過,所以造成本澳存在普遍性的法律滯後問題,這並不是金融行業相關法律獨有的現象,而是普遍性的立法問題。如果今天澳門要配合國家要在灣區內尋找自己的定位發展特色金融,就必須加快步伐。在立法上大刀闊斧,借鑒優秀地區立法經驗,快速有序立法。如果部分法案長期懸而未決,將窒礙部分行業的長足發展。對於特色金融而言,尤其是信託、基金、債券等方面的法律,需要加快立法。只有充分的人才,足夠規範的法律制度保障,金融機構、政府才真正有實力,澳門才真正有吸引力進行招商引資,將外來的活力、外來的資金引入澳門。在民間以及從業人員共同努力之下,將澳門的金融市場輻射到葡語系國家,乃至具備了華人華僑優勢的東南亞國家,進一步吸引外國、外地金融機構入駐澳門,強化澳門的綜合金融實力,最終才能在特色定位之下,為澳門的金融發展或者新金融發展找到一條穩健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