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乡村才能振兴!
计慧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产业振兴摆在“五个振兴”的第一位。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为什么要把产业振兴放在乡村振兴的重点位置?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产业兴旺发展既是支撑乡村振兴的源头,更是引领乡村振兴的潮头。只有产业振兴,农业才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高水平的产品、市场、要素和外汇贡献,“农业强”的基本目标才会落到实处;只有产业兴旺,才能增强乡村吸引力,促进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向乡村聚集,“农村美”的物质基础才会不断夯实;只有产业发展,才能激活经济,富裕农民,繁荣乡村“,农民富”的根本目标才会得以实现。产业能否科学合理顺利振兴,决定了乡村全面振兴能否实现。
在乡村产业发展上,这些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做大做强农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生产量连续5年都在1.2 万亿斤以上,农产品能够基本满足消费者需要,在农牧业发展的同时,种养加销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态势也非常好。农产品加工产值已经超过了20万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年营业收入在7000 亿元以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也有很大发展,年经营收入在2000亿元以上,成为农村一个新的兴奋点。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乡村产业还存在着小、散、杂等问题。产量型农业产业发展方式如何转到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任务还十分艰巨,不仅要考虑到当前时期的消费需要,更多的还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蓝天、一片净土、一片清水,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繁重而严峻的任务。
一、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要以产业融合为切入点,提升现代农业新效能。
乡村产业振兴,不仅依赖农业主业兴,更需要农村百业旺。目前,我国农业的功能定位相对单一,产业体系与生产体系均不完整,产业链条短、就业容量小、增值能力低,农业文化、管理和景观资源尚未充分利用,迫切需要延伸第一产业,实现接二连三,不断发掘农业多种功能,促使产业链延长、价值链提升和利益链完善。从目前来看,我国农业总体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精深加工不足、产业链条短、产业融合不紧的问题依然存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仅为2.2∶1,农业质量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为此,打造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就必须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放在首位、作为重点,以增强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动能的支撑。
一方面,通过对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助力农村产业再造,实现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区域的整合重组,进而调整农村产业空间布局,催生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另一方面,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农业初级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的有机融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农业农村产业的驱动力、根植力和发展力,为产业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三产融合有助于吸引大量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到乡村返乡创业,催生大量农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将更多的农村资源要素留在乡村,将更多的城市资源要素引入乡村,使乡村人气更旺、建设更好、发展更和谐。
有专家指出,国际农业现代化的成功路子和不成功的路子有个共同点,就是要在推动城镇化、推动工业化的过程中,始终注意不仅要把工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城市,同时要制定诸多的政策,引导资源聚集到乡村发展、聚集到县域经济发展这个方向上来。不然的话,就容易出现城市兴旺繁荣了,农村衰败了。所以,乡村产业振兴就要努力通过各种政策、各种措施,引导方方面面的力量,在继续推进城市繁荣发展的同时,将更多的要素导入到县域经济发展这个平台上来,为乡村创造更多的适合农民需要的、适合各方面人才展示才华的广阔天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要以农民增收为落脚点,激发农村发展潜能。
乡村产业兴旺发展的终极目标,终究要回到“人”的身上。即把产业发展落实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切实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理念的具体体现。有增产无增收,有发展无效益,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兴旺,如此乡村产业也无法实现永续发展、长久兴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将产业长远发展与促进农民增收、消除农村贫困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同步推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有专家提出,我们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城乡收入差距急需稳定缩小的阶段,这种缩小不是一种短期波动,而是一种长期的稳定趋势。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民增收的难度仍然较大,压力很大。这些年来由于中央高度重视扶贫的问题,贫困地区的收入增长比较快,贫困地区平均增速都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增速,由于它的增速比较快,所以贫困地区跟其它地区的收入差距在不断缩小。乡村振兴实际上就是为农民增收找到一种新的方式。假如我们依靠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增收,我们的模式就能够改变,实际上就是农村导向型增收模式。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可能有几个方面:一个是工资性收入可能还是主要的来源,但是这种来源不是来源于城市,而是来源于农村,第二点是家庭经营净收入,要稳定提升它的比重和贡献率,第三点就是财产性收入,要大幅度提升它的占比和贡献。
三、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要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提高规模经济效益。
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也要看到小农户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基本面。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是我国的农业经济的重要部分,也是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
因此,在产业振兴过程中,必须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他们对小农户的带动能力是最现实有效的选择。
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近年来其规模飞速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了农村谁来种地的关键问题,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新动能。
在产业振兴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关系,发挥二者各自的优势,使两者都具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同时促进两者的融合。目前两者融合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农户把土地流转、入股参与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活动,从而实现生产要素的融入;另一种是通过打造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农业产业化来实现融合。未来应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融合方式做进一步的创新。
在产业振兴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装备化水平,从而发展现代农业,现阶段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同国际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来看还存在着发育不成熟不规范、有组织无合作、数量不少但质量不高的问题,因此还需要从发育成熟度、规范性、质量等方面对其强化。
在产业振兴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构建一个完整的财政、金融的政策支撑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需要适度的财政金融扶持。从财政角度上,政府应形成一个财税支持、经济补贴、技术指导和风险控制相互融合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持续性发展。从金融支持的角度上要从信贷支持、政策性保险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对“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产业振兴首当其冲。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优势,顺势而为,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