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杰
由于合同规定模糊、监管存在空白等因素,近年来一些租车公司在各个环节设计了许多滥收费的“套路”和“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引发大量纠纷。那么,租车市场暗藏哪些套路呢?消费者在租车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当前租车行业的滥收费情况,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卖分”、不退押金等行为还涉嫌违法,而租车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假报违章向消费者“卖分”赚钱。去年10月,西安市民刘尧在某租车西安公司租车去甘肃。回西安还车后,某租车告知其在甘肃超速,要罚款200元扣6分。如果30天内不去甘肃处理,要扣除3000元押金。某租车员工主动向刘尧提议,可以按400元/分的价格向某租车“买分”,不用自己去甘肃处理,嫌贵“可以再商量”。然而,刘尧自行向违章发生地交管局查询,得到的答复竟是:没有查询到违章信息。
据了解,假报违章向消费者“卖分”是租车公司常用“伎俩”。由于部分地区交通违章尚未实现网上跨省查询,而消费者不掌握所租车辆行驶证,又很难亲自返回事发地查询违章,租车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伪造违章情况,再向消费者“卖分”牟利。而买卖机动车辆处罚扣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租车押金“好交难退”,暗藏各种条款。按照租车行业的通行“规矩”,租车公司在消费者还车后,可暂扣押金一个月,待结算完所有事项后再退还押金。一些公司动起歪脑筋,车退了押金退不了。一位贵阳市消费者反映,还车很顺利,可在等待退押金过程中,经营商关机、关门后“人间蒸发”,5000元押金一直退不回。此外,一些租车公司故意隐瞒一些车辆外伤或底盘伤,一旦消费者在接车时未注意,还车后就会被大量扣除押金。
三是交通保险“不保险”,损害消费者索赔利益。消费者在租车时被租车公司强制购买保险,但很多公司在合同中设置诸多“霸王条款”,出事后消费者索赔很困难。很多租车公司提供的保障与合同承诺不符。成都市民刘思逸告诉记者,今年1月,他在某租车租用了一辆别克轿车,合同中写明该车承包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但他通过保险公司查询,发现该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只有5万元。
据了解,一些租车公司会买价格更高的“全险”,号称出事故‘‘全包”,但合同中隐藏许多例外条款,不少项目实际上难以赔付。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介绍,有的汽车租赁公司甚至故意隐瞒承保范围,导致承租人在索赔时发现保险内容与租车公司承诺的不符。
除此之外,违约金昂贵、还车满油、车一受伤就得交“停运损失费”等问题更是让消费者觉得不可思议。
对此,很多消费者认为这类规定有点霸道,属于重复收费。“租车公司已经为租赁车辆购买全保,因此产生的各种维修费都可以通过理赔结算。完全不需要再让消费者为此买单。”有多次国内外租车自驾游经验的冯小姐告诉记者:国外租车公司对车辆小损伤基本不过问,因为走保险就可以搞定。但在中国。还车辆时,租车公司每次都会很严格地检查。“既然租车公司已经为车辆购买了保险,租车时消费者还会额外向租车公司支付费用购买一些租赁车辆的事故保险,为何还要收取这样一笔‘停运损失费呢?”
而部分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的答复很一致:“车辆每天都有营运成本支出。因承租者导致车辆故障造成的停工成本理应由消费者支付。”在商言商。作为消费者不能说租车公司这样做不对,只是心里总难免有些不舒服。
汽车租赁市场大火,不少公司伺机而入。但除了大型连锁公司在车况与服务方面比较注重外。不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条约不仅存在争议。租赁车辆更是车况堪忧,一不小心消费者还得背上附加的赔偿责任。
缺少保养,车况让人忧。一些管理不善的汽车租赁公司车辆车况让人无法安心。租赁车辆一直在不同租车者中流转车况已不良,而部分租赁公司因节省成本,通过减少汽车维修保养费用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使得车辆条件堪忧。仅卫生方面有问题还算是好的车况不良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了,在租赁期间,车辆隐藏的隐患一不小心就会触发驾驶危险。尤其是雨刮、刹车和车灯这些小地方。在提车时一定要检查完好才能签订合同。
2、租到私家车,出事不靠谱。不少小型汽车租赁公司碍于成本运作,同意私家车加盟变成租赁车辆,市面上不少小型汽车租赁公司高档豪华车都属于挂靠性质在这些租车公司租车,随时可能租到一辆“私家车”。保险公司规定私家车因商业经营行为发生事故的不予理赔所以一旦消费者选租了这类车型,出了事故维修费用、赔偿等可能都要自掏腰包,因此,租车合同应将相关条款写明写细,最好让商家出示保单并核对承保内容,以免发生纠纷。
手续简化了,更易中招了。有些汽车租赁公司为获利。在租赁阶段刻意以方便承租者为由简化手续或向承租者隐瞒车辆瑕疵故障,一旦后期还车出事,就私扣押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汽车修理费。而因租赁者验车不仔细和不全面或验车后未认真填写验车单而出现的纠纷时有发生。如验车时漏检汽车零部件损坏,在承租者还车时汽车租赁公司就会要求由承租者承担赔偿责任。
4、小心赔偿责任不明。在租赁的车辆中,有些车辆已经与保险公司约定除指定的驾驶员驾驶外,他人驾驶发生事故不予理赔,遇到这样的条约,意味着承租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就全落到了承租者的头上,就会因加重消费者承担事故损失的负担而引起法律纠纷。
也有的租赁公司将“车辆丢失后。公司要求承租方在公安机关立案前要一直缴纳租金”等类似条款写在合同中。同时,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者所提供理赔材料要齐全和清晰,否则由此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将由承租者自行承担责任。
据了解,近几年来关于汽车租赁的投诉越来越多,且都是因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看清条款导致纠纷不断。有的承租人在签订租车合同时都是比较关注汽车的日租价格以及押金等最基本的要素,而对于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违章的处理却很少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消费者在签订租车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要注意细节。此外,消费者还要从内到外仔细检查车况,查看随车的行驶证、交强险凭证、养路费凭证是否完备无缺。明确车辆故障的相关责任和违章的处罚标准,并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双方签名确认。
除此之外,在租车前该先了解租赁公司可供车的车型、车况,以确定是否为己所需。然后,咨询这家公司的租赁形式、租金及所需的证件、押金等情况。在签定租赁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应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2)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3)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4)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應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