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华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严格房屋征收程序,切实促进房屋征收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有效降低房屋征收行业职务犯罪风险,徐州市房屋征收部门联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房屋征收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违规认定房屋面积、套取征收补偿款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屋征收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和有效防范职业风险,对房屋征收的关键环节进行了专项排查,通过排查和防范风险的具体问题,针对存在的隐患制定了源头防范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房屋征收;徐州;改造模式;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 2019)04一0073—75
收稿日期:2019-02-15
1 严格基础程序,强化风险预防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维护公共利益,有效预防房屋征收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阳光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征收(拆迁)管理流程,研究制定源头防范措施。首先,市级房屋征收部门自查对区级(县级)征收项目监管是否存在漏洞,充实完善监管程序并成立了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小组.严格基础数据审核,严格确权审批程序,严把协议审核备案程序,防止个别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弄虚作假,贪污、私分、截留征收补偿款。其次,严格房屋征收工作中涉及相关权证的核验制度,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收房屋证件核验工作的通知》,增加了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权证件、房屋使用权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等的查验、核销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协作及时甄别证件的真假,确保征收补偿资料真实、准确,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造假骗补的发生,大大降低了职务犯罪的发生率。
坚持长效开展房屋征收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始终坚持“九公开一监督”制度。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市级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区级征收部门对全市房屋征收项目现场观摩互查活动,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督查。在此活动基础上,房屋征收部门还随时召开专题现场推进会,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即时通报,限令整改,做到征收信息公开透明,发现问题及时防范。为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严格征收程序,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征收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并分别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对排查出的征收问题,根据问题的难易、复杂程度分别由属地政府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包挂处理。
2 增强权力意识,强化操守自律
为更好地规范权力运行,降低职务风险,房屋征收部门积极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不断筑牢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一是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对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征收人员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消除职务犯罪动机,营造依法征收的工作氛围,养成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习惯。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房屋征收部门积极邀请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以“预防职务犯罪,排查职务风险”为主题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特别是用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对职务犯罪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对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达到了警示教育的预期效果。房屋征收部门将继续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引导征收人员提高自觉抵制职务犯罪风险的能力,对出现串通被征收人恶意骗取征收补偿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3 紧抓关键环节,严控犯罪风险
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减少和遏制房屋征收职务犯罪的发生,房屋征收部门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根据各自职务特点,将房屋征收管理中的资金监管、面积认定、住改非认定、未经登记建筑物认定、协议审核备案等重要岗位作为犯罪关键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对房屋征收过程中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重抓重防,加大监督力度,对于发现有违纪、违法的不良苗头,及时采取得力措施,把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3.1 完善调查摸底工作机制
房屋征收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问题多出在前期的调查摸底不够准确详实、不能及时掌握第一手基础资料、加上一些拆迁补偿资料的固定、归档工作不规范等原因,给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埋下隐患。对此,房屋征收部门成立专门的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领导小组,全面参与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在准确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将调查摸底数据固化留存,作为区级房屋征收部门补偿安置和协议备案的依据,只要发现与调查摸底数据不符、坚决不予审查通过。对确需调整的,必须经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小组重新调查审核确认。
3.2 严格房屋征收工作流程
严把征收户数、征收面积、安置房源和拆迁补偿金额的审核关,实行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市、区、財政三联审核制度,确保补偿资料真实、可靠。对征收面积及附属设施的丈量、调查,必须实行市级征收部门、区级征收部门、办事处等工作人员联合进行调查登记,同时实施二次复核丈量,经办人、复核人和拆迁户必须同时在勘查资料上签名确认,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亮底”,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彻底堵死人为“操作”的空间。通过建立抽查制度和多重复核签名制度,确保征收补偿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杜绝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3 强化信息公开制度
严格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在房屋征收现场设立统一的公示栏,将房屋征收政策法规、相关文件、补偿标准、工作流程、面积认定、住改非认定、安置房源、补偿结果、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等内容进行公示,邀请被拆迁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征收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坚持“一听证、两公告、五公布”制度,公证机关参与等方式,公开工作流程和监督电话,建立“零障碍”接待站和投诉电话等监督平台,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定期参加电视台举办的“行风热线”栏日,接受群众投诉、咨询、解答等内容,实行透明征收,保证征收活动在阳光下进行。
3.4 坚持安置房专项使用制度
对安置房实行集巾管理、统一供应,对只有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需要使用安置房的项日,方可使用安置房并以区级征收部门为单位报请市有关部门批准后使用。征收项目结束后,对各区征收部门使用后剩余的安置房源将要求全部退还至安置房管理办公室重新入库,防止发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骗购安置房的行为,确保安置房的专房专用。
4 完善监督系统,强化全面监督
为了规范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权利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房屋征收部门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房屋征收工作行为全程在监督的环境下运行:一是完善内部监督。通过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将层层审批切实转化为层层负责,将责任明确至个人。二是加强外部监督。每个征收项目都要成立包含各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进,全程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查处征收过程中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此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让征收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形成监督的社会网络系统,使征收工作处于阳光之中,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房屋征收部门还经常会同新闻媒体,通过“行风热线”栏日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向社会宣传房屋征收政策、依据、标准、流程等内容,确保房屋征收全向透明,
5 嚴格准入制度,强化作风建设
严格征收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治本为主”新思路的具体体现。在房屋征收工作实践巾,房屋征收部门立足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深化征收行业管理,健全各种管理体制,从体制上防控各种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强化“准人”前的培训考核。凡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房屋征收工作;在培训内容上,针对房屋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重点突出依法、规范的要求,从思想道德、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包括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征收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行业素质。二是加强行风作风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契机,全面梳理征收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在行业内,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房屋征收服务的专题教育,提高征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和素质水平。三是加大行业考核力度。严格按照《徐州市房屋征收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和《徐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对征收行业进行监管,重点查处伪造、变造、涂改征收补偿有关证件的造假行为,只要发现,对涉及的单位、人员,永久性清除出征收行业从业资格。
房屋征收工作需要建立一支素质过硬、思想牢同、管理科学并相对稳定的队伍;需要在依法推进过程中时刻保持警醒;需要在既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只有通过严谨的制度制约机制,才能阻断非正常利益链,保障征收工作实现阳光下的公平、公开、公正,真正实现规范权力运行,将职务风险降到最小,真正实现阳光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