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这是我国对疫苗管理进行的专门立法,将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疫苗管理法明确,疫苗犯罪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违反生产、储存、运输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情形的,设置了比一般违规药品更高的处罚;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行罚款、行政拘留、从业禁止直至终身禁业等。疫苗安全无小事,对疫苗行业施加最严格的监管,对危害疫苗安全的违法行为施加最严厉的惩戒,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北京青年报)
近日,陕西、山西、广州及海南等多地发布的“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引发热议。其中,海南省民政厅发布的清单显示,有84个地名查出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维多利亚花园、维也纳国际酒店等地名因崇洋媚外被列入清单;156人文行馆、毕弗利别墅等地名因“怪异难懂”也被列入清单;珊瑚宫殿、帝王花园小区的名字则被指“带有封建色彩”。对此,多数网民认为不妥,质疑当地政府乱作为、“矫枉过正”“乱扣帽子”。多地在清理整治地名的过程中,之所以引发了那么多的争议和不满,从根本上讲,是政府没能做到依法治理,不能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对于社会治理来说,法治是一切治理行为的前提和保障,只有政府依法办事,治理才能最大程度地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反之,则可能是争议迭出、麻烦不断。(法制日报)
基层检察院处在司法办案第一线,是检察工作的重心。对人民群众而言,基层检察院是检验检察工作的温度计,冷了、热了群众都能第一时间感受到。只有基层建设抓好抓实了,检察工作才能获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对检察机关而言,基层检察院是人民检察事业的根基所在,只有基层建设抓好抓实了,检察事业才能实现良性发展。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重心放在基层,坚持不懈抓基层强基础,筑牢“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基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检察日报)
近段时间以来,多地检察机关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中的陈某正当防卫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等案例,依法办理正当防卫案,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赢得人民群众支持点赞。但也应当看到,一些检察院和办案检察官还没有充分意识到指导性案例的意义和作用,不重视、不善于运用指导性案例,甚至没把指导性案例当回事。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要求,真正用好用足指导性案例,使案例指导成为常态。(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