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忱
7月26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山东方案”,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法治保障。
找准堵点、痛点和难点,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新旧动能转换是一项关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由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条例》是全国首部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一部引领和推动改革的创设性立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山东方案”,可以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为促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放管服”改革,早在2018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就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通过,其审议次数之多,也创我省立法之最。
由于新旧动能转换立法工作涉及领域广、创新力度大,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创新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在立法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多次论证和修改,数十易其稿,《条例》草案由常委会初审时的8章72条,精简为通过时不设章节,共30条,使体例结构更加优化,规范内容更加精准,制度创新更加突出。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找准新旧动能转换推进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表示,目前,我国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均已通过立法的方式,将相关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依法推动并保障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为我省提供了有益借鉴。另外,多年来我省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提升和巩固。
六大内容亮点,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动力
《条例》在制度设计上的创新和亮点。一是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确立差异化资源配置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以用地、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单位资源要素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和亩均效益企业分类评价制度,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建立用能指标省级统一调配制度和全省统一能耗大数据平台,为我省目前正在推进的新能源产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促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是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路径。《条例》对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规定了具体措施:明确我省“十强”产业;有效衔接我省关于建立“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推进机制的工作部署;确定产业集群省市统筹、错位发展模式。
三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条例》细化了国资国企改革措施,确立“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 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等。同时《条例 》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规定“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政府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不得“设置限制和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等。
四是实施创新驱动,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动力。《条例》从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和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发挥政策集成效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支持力度;创新产教融合机制。
五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规定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和企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年报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同时,为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规定“建立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平台服务,解决信息系统彼此割裂、互不联通的“信息孤岛”问题等。
六是为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构建制度体系。规定从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规定“建立区域差异化督导考核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对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成效突出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建立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规定“对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以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导致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未牟取私利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和免予追责。”
全面起势,交出新旧动能转换的亮眼成绩单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孟庆立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是我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新旧动能转换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决心,对持续推进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孟庆立介绍,2018年1月,国务院批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这是目前全国唯一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也是国家赋予山东的重大战略支点、重大发展机遇和重大政治责任。
一年多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工程化推进机制,构建起规划引领、政策支持、专班推进、督导考核于一体的整体框架。
经过全省上下的艰苦努力,新旧动能转换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具体工作体现为五个“实”。
一是“十强”产业向实处发展。山东新动能创造的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由2016年的39%提高到2018年的48%,“四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6年的20.7%提高到25%左右,新动能主导未来总体产业格局的引领导向更加凸显。
二是创新驱动向实处加速。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176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64项,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25项,取得一批标志性技术创新成果。
三是重点领域改革向实处深化。围绕国家赋予的试验方向和重点任务,推出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扩权强县、“双招双引”考核等首批15项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旧动能转换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四是对外开放向实处迈进。2018年,全省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增幅居全国第三;实际使用外资123.9亿美元,增幅全国第二;数字经济、文化贸易、生产性服务、中医药合作成为新的增长点。
五是营商环境向实处优化。持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建立重點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1-5月份,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88.4万户,增长56.7%;其中新登记企业28.2万户,增长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