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京主持召开生物安全法立法座谈会时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制定一部体现中国特色、反映新时代要求的生物安全法,用法律划定生物技术发展的边界,保障和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
栗战书说,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物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為生物安全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立法确立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制度原则,突出风险防范,用法律武器保卫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栗战书指出,当前生物技术快速发展,大幅提升了生物医学水平,提高了生命质量,拓展了人类对自身和自然界的认识。要通过立法,引导和规范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应用走正确之路,促进生物技术快速健康发展,防止和减少可能出现的危害和损失;通过立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明确各方面责任,构建严密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将鼓励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固定下来,保障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先进完善,提升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栗战书强调,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多项制定生物安全立法的议案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认真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立法工作进度,制定一部内容全面、结构完整、重点突出,具有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统领性的生物安全基本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作出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使各领域活动在健康协调、有序衔接的制度体系下运行。要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明确有关部门的依法履职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权力和责任有机统一起来,推动法律可操作、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