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的魅力

2019-08-07 09:06彭懿
作文与考试·小学高年级版 2019年14期
关键词:奇境爱丽丝童书

彭懿

昏昏欲睡的小姑娘爱丽丝坐在河边没事干,看见一只身穿背心、手拿怀表的大白兔从身边跑过去时,便跟着它一起跳进了兔子洞。结果,她掉进了一个地下世界,一会儿变小,一会儿变大,还碰到了一大群稀奇古怪的人物,像什么毛毛虫、猪娃、柴郡猫、帽匠、三月兔、红心王后……

没有一本小小的童书,能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样被译成包括澳大利亚土著语言在内的125种以上的语言了,它被赞誉为儿童文学的金字塔。可我们也不能回避一个事实,就是在今天,除了狂热的研究者,相当多的大人不喜欢它,读不下去——支离破碎的情节、疯疯癫癫的人物、冗长而不知所云的对话和诗歌。

这首先因为它是一本荒诞文学的代表作,字里行间穿插着大量的语言游戏,极难翻译。另外,这本书里还有七首长长短短的仿拟诗。如果不加注释,一般人恐怕也很难读出隐藏在里面的笑话、私人典故和社会风俗。坦率地说,一个读不了原文的大人要想真正地读懂这本书,只能读注释版。

然而它却大受孩子们的欢迎,不然,一年又一年,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中译本问世?孩子们喜欢它,恰恰是因为它荒诞。

第一,它的人物荒诞无比:从穿着背心、看怀表的白兔开始,从烟囱里飞上天的小蜥蜴比尔,坐在蘑菇上抽水烟袋的蓝色毛毛虫,身体消失、只留一个笑容在树上的柴郡猫,喋喋不休、永远在参加6点钟的茶话会的帽匠和三月兔,整天叫嚣“砍掉他的头”的红心王后,一个又一个既夸张又古怪,轮番登场。

第二,它的情节荒诞无比:掉也掉不完的兔子洞,泪水一直淹到下巴的眼泪池,用刺猬当槌球、火烈鸟当木槌的槌球赛,其中最刺激眼球的还是要数爱丽丝的变身,大大小小一共12次,最小的一次下巴竟砸到了脚面,最大的一次脖子竟像条蛇一样伸到了树顶上。

第三,它的语言荒诞无比:绕来绕去的对话,小主人公可笑的内心独白,一首又一首滑稽的歪诗,可谓是疯言疯语到了极点。

随着深入阅读,我们还会发现,在这个并不阳光,甚至有那么一点黑暗的疯狂故事当中,爱丽丝看似一个单纯天真的少女,其实却相当叛逆。这在开头的一句“一本书没有插图,又没有问答,这种书有什么用”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了。维多利亚时代,写给孩子看的童书枯燥又充满了说教,爱丽丝用一句轻蔑的质问,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接下来,在兔子洞的坠落过程中,她又继续用一连串的自言自语,嘲讽了当时让学生死记硬背的教育制度。她好奇,求知欲望强烈,在陌生的地下世界勇敢探索。

关于这本书的结构,有人说它支离破碎、东拉西扯,由一个个片段组成,不是一个首尾呼应、逻辑推理严密的故事。这一方面因为它的蓝本是作者在船上对三个小女孩信口开河讲的一个故事,他曾经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把女主人送到兔子洞里去了……下面该发生什么,我自己还一点主意都没有。”另一方面,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梦境结构”。梦,不可能是一个连贯的故事,所以小主人公才会唐突地遭遇那么多偶发的怪人怪事。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其实作者一直都在苦心孤诣地设置一个梦的圈套——除了开始一句“天热得她昏昏欲睡”,再没有别的暗示,直到最后才将谜底揭晓,告诉我们这原来是爱丽丝的一个梦:“醒醒,爱丽丝!”姐姐说,“看,你睡了多久!”“啊,我做了個好奇怪的梦!”爱丽丝说,把梦里奇怪的经历都告诉了姐姐……不过,如果进一步分析,还是有一条故事的主线埋在它看似杂乱无章的情节当中,就是爱丽丝一直都在朝着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可爱的花园”前进,而且最终成功抵达。

对于我们今天的儿童文学来说,至少有两点,这部发表于一百多年前的《爱丽丝漫游奇境》是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一是它完全抛弃了说教,是一部纯粹的娱乐之作﹔二是创造了“从现实世界进入幻想世界”这种全新的样式,成为这类幻想小说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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