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任命的“省委李主任”
2016年2月22日,四川成都无业男子李建明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任命消息,称“省委常委办副主任李建明任省委群教法制办主任”,开始了自己的招摇撞骗之路。
2016年,樊某通過他人介绍,在饭局上认识了李建明,成为他的兼职司机。
2017年4月,樊某向童某介绍李建明系“四川省省委办公厅主任”,并安排两人见面。李建明称可以为童某引见四川省凉山州副州长,并帮其承包西昌市新能源汽车项目。同年9月15日,李建明、童某、樊某等人驾车前往西昌市。一心希望能够获得新能源汽车项目承包资格的童某安排李建明等人入住当地豪华酒店,并在酒店内安排饭局招待李建明等人,童某为李建明一行人支付房费共计4172元。
伪造身份参会登上电视
2017年11月初,身份被虚构为“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的李建明又被介绍给绵阳市安州区委宣传部时任副部长。他被邀请参加中国作家协会在绵阳市安州区举办的中国作协《中国历史文化名人传》丛书第七次创作交流会。现场参会的人员有绵阳市委某部长、安州区委主要领导等人。
在2017年11月13日安州区电视台《安州新闻》栏目里,当天的新闻文稿中,没有提到李建明以“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身份参会,但李建明在主席台紧挨着当地官员就座。
2018年2月17日,李建明邀请吴某某、黄某某等16人,再次假冒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以招商、考察的名义前往云南昆明市、玉溪市、腾冲市等地。云南省腾冲市相关领导对一行人进行了接待,并全程安排其吃住。
2018年4月11日,警方接到相关人员报警,经四川省省委办公厅核实,省委办公厅无李建明任何任职信息。随后,民警将李建明抓获,查获了其伪造的记者证、身份证、采访证等虚假证件。
今年1月29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李建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李建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官员唯上是从是行骗成功的推手
对上述案例,人们纷纷质疑为何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不仅看不穿“李主任”的身份,还能相互之间碰撞出“火花”?
其实,原因在于某些官员干部唯上是从的观念,这种错误观念是披着“忠诚”“顺从”外衣,行懒政怠政之实,即是“盲从”,而且从不用独立思维去判断事物的对错,更缺乏指出错误的勇气。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就曾指出:“领导干部不要当平庸之辈,更不能当昏聩之徒,而是要做有为之人。”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陈云同志对此给出了解决办法,就是始终以“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作为做事准则,才能扭转唯上是从的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