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草案)》(下称《草案》)2018年12月23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突出疫苗管理特点,强化疫苗的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格监管和社会共治,切实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和规范接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要求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疫苗管理单独立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疫苗管理措施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为体现严格监管,《草案》提出,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于一般药品生产的准入制度。《草案》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赵文君 杨维汉 來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