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洁萍
【摘要】目的:探讨法医临床鉴定意见出现错误的原因和防范策略。方法:选取2016年以及2017年法医鉴定案件各50例,2016年50例法医鉴定案件为对照组,2017年50例法医鉴定案件为研究组。对照组采用常规鉴定,研究组在常规鉴定基础上进行错误原因分析并加强防范。观察并比较两组出现的错误案例数次数。结果:研究组出现错误案件的几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法医临床鉴定中在常规鉴定基础上进行错误原因分析并加强防范的效果更佳,能够有效降低错误案件的发生几率,值得推广及应用。
【关键词】法医临床鉴定意见;错误产生原因;防范策略;实施效果
【中图分类号】R84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9)06-068-01
法医临床鉴定属于司法性鉴定活动,专业性以及技术性比较强,在诉讼工作中鉴定意见是极为重要的,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和鉴定意见是否准确密切相关[1]。在各类刑事以及民事案件中法医临床鉴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法医临床鉴定意见的准确性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所以本文为了进一步降低法医临床鉴定意见出现错误的几率,对其防范措施以及错误原因进行了探讨分析,详细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以及2017年法医鉴定案件各50例,2016年50例法医鉴定案件为对照组,2017年50例法医鉴定案件为研究组。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鉴定,研究组在常规鉴定基础上进行错误原因分析并加强防范。具体方法措施如下:第一,强化鉴定人员的法律素养以及业务素质。鉴定人员的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所以鉴定人员必须具有完善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可以进行鉴定。我们需要对鉴定人进行业务培训,指导鉴定人学习与法医临床鉴定有关的知识,帮助其提升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对于单位来讲,不仅需要对管理方式进行改革,还要使鉴定水平提升[2]。司法鉴定人要想合格必须打好法律知识基础,这样才可以在认识案情时更加清楚。所以鉴定人员的法律素养以及业务素质是同样重要的,提高鉴定人员的法律素养以及业务素质能够有效降低产生意见错误的几率。第二,加强监督力度。鉴定人因为缺少责任感导致鉴定意见错误和我国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密切相关。应当根据司法鉴定的特殊性为其建立监督网络体系,避免因为认为错误而导致鉴定意见不准确。第三,优化外部因素。首先,对临床法医鉴定体系进行规范化处理,利用法律法规,确保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把实际情况当作出发点,使法医鉴定科学化[3]、合理化。然后,将操作规范明确化,病情评判标准细化,使人们能够更加了解法医鉴定工作,将具体情况作为指导,促进发展。最后,将鉴定程序更规范化,切实保障当事人以及鉴定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1.3 观察指标
统计两组出现法医临床鉴定意见错误的案件数目以及原因。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应用SPSS18.0进行分析,其中计数进行X2(%)检验,计量进行t检测(x±s)检验, P<0.05提示有显著差异。
2 结果
研究组以及对照组出现临床鉴定意见错误对比
研究组出现错误案件的几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具体数据见表1。
3 讨论
随着医疗纠纷、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的增加,针对活体的年龄判定、过错鉴定、伤残程度评定等法医临床鉴定变成了备受关注及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司法鉴定。鉴定意见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诉讼是否公正,是进行诉讼的重要证据。但是我国法医临床鉴定中仍旧存在着很多问题,特别是鉴定时因为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鉴定意见不准确,对司法行为以及办案秩序的正常进行极为不利。
目前导致临床鉴定意见错误的原因主要是三方面。第一,鉴定人。鉴定人在法医鉴定工作中占主导地位,直接关系到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以及真实性。目前,因为鉴定人出现鉴定意见错误的主要原因有资质不足、缺乏严谨意识以及在审查过程中不能够深入调查。第二,鉴定技术。法医临床鉴定中最重要的依据就是鉴定技术,但是因为鉴定技术标准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就使得鉴定意见错误的几率增加,主要是两方面不足,一方面是没有根据伤情鉴定没有根据人员类型区分,另一方面是由少量傷情在标准中并没有涉及。第三,当事人。因为当事人导致的鉴定意见错误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对法医鉴定以及法律知识了解的不足,一方面是因为自身利益所以制造纠纷[4]。
本文对照组采用常规鉴定,研究组在常规鉴定基础上进行错误原因分析并加强防范,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了观察记录。根据本文表1数据能够看出,研究组出现错误案件的几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说明在常规鉴定基础上进行错误原因分析并加强防范确实能够有效降低法医临床鉴定意见出现错误的几率。法医鉴定意见是否准确和多种因素有关,在鉴定过程中需实施相对应的措施,更好的提高法医临床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续会继续进行大样本研究,进一步完善法医临床鉴定的防范策略,提高准确性。
综上所述,法医临床鉴定中在常规鉴定基础上进行错误原因分析并加强防范的效果更佳,能够有效降低错误案件的发生几率,值得推广及应用。
参考文献:
[1]刘文忠, 张伟群. 基于新形势的临床法医鉴定纠纷与防范策略[J].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6, 7(7):7-8.
[2]邓戎, 胡治国. 法医临床学存在问题原因与对策初探[J]. 中国法医学杂志, 2016, 31(z1):123-124.
[3]许威. 基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常见问题及对策[J]. 法制与社会, 2017,1(2):12-14.
[4]潘晓慧[1]. 探析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常见问题[J].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7,12(11):13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