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苏省南通市总工会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总工会针对部分企业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以全市企业民主管理数据库为依托,以创新推行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为突破,有效规范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收到了“建制扩面、提质增效”的良好效果。
为全面摸清基层职代会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实现对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运行状况的统一管理、动态管理,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2012年4月,我们经过集中核查、周密统计和输入整理,成功建立起全市企业民主管理数据库,数据库建设注重突出“三性”:
强调数据的准确性。信息采集要求以实名制方式录入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以及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基本情况。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每年更新一次,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注重数据的关联性。在企业基本情况中,不仅要求填写建企、建会时间和职工人数等信息,而且要求录入职代会建立时间、届期、召开时间、职代会代表人数和比例、会议议程、重要议案、会议形成决议,以及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数等数据,实现信息协同关联。
突出数据的有效性。数据库建立后,市、县两级工会职能部门主动跟进,一方面认真核实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情况;另一方面对录入数据库的企业工会组建情况进行核实,去伪存真,提高信息真实度。
在对数据库企业信息进行系统性检索分析后发现,虽然全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建设质量和运行状况总体良好,但部分中小企业因经营形势发生变化、生产经营任务繁重、新老工会主席交替等原因,存在职代会长期不换届、个别企业甚至十多年不换届的突出问题,职代会本身的合法性遭到质疑。为了有效防止基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超期“服役”,我们推行了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
“一函”:“职代会换届提示函”。提示函主要包含应换届时间、法律依据、工会联系人等内容,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根据本级企业民主管理数据库中反映的所属企业职代会建制情况,筛选出职代会即将到期的企业,按照我们制作的“职代会换届提示函”样式,在企业职代会届满前半年,以书面形式寄发有关企业,提示企业及时做好换届相关筹备工作。
“两书”:“职代会超期整改建议书”和“职代会超期整改情况报告书”。为保证职代会代表身份合法、职代会通过的决议有效,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在本级企业民主管理数据库中重点排查职代会超期不换届的企业名单,并逐一启动“两书”程序。向未经批准延期换届或长期未换届的企业发出“职代会超期整改建议书”,督促有关企业依法依规做好职代会代表选举、职代会换届等整改工作,以维护职代会制度的权威性。
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依法换届、拒绝换届的行为,我们则要求地方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整改结束后,当事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按“职代会超期整改情况报告书”规范样式,将企业职工人数和选举产生的职代会代表人数、普通职工代表人数,以及职代会换届时间、实施细则制定等情况报上一级工会。
数据库的建立和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的推行,为地方工会准确掌握情况、厘清工作思路、创新推进方法提供了有力支撑,不仅维护了职代会的权威,而且改善了职代会质量,避免了因职工民主权利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矛盾和问题。
带动了建制。数据库既能动态显示职代会建制情况,又能动态反映其他民主管理制度运行状况,使地方工会共享信息资源,最终实现以职代会建制带动厂务公开建制,倒逼企业行政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仅2018年,南通市所属五县(市)四区工会依靠数据库反映的信息,推动了辖区内153家新建会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107家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葛玉琴在江苏省企业协商民主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陆卫彬摄影
规范了制度。如皋、如东、启东等县(市)工会以数据库为依托,积极发挥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中“函”的作用,帮助1000多家企业职代会正常换届。海安、海门、通州、崇川等县(市)区工会利用数据库提供的信息,严格遵循“按法律建制、按程序开会、按职权落实、按规则议事、按意愿表决、按效果评价”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行“两书”制度,较好地解决了53家企业因历史原因,致使职代会超期未改选换届的问题,有力推动了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2018年6月30日,省总工会在全面总结我市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现场会,推广了我市在职代会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
保障了权利。建立数据库初期,正是我市国企改制工作的扫尾期。为此,我们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紧盯职代会代表产生是否合法、职代会制度运行是否规范等关键问题,对职代会超期未换届的改制企业集中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有效消除了职工群众对审议通过改制方案时民主程序和合法性的质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行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例因职代会民主程序履行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