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参地的养殖周期是4至5年,每公顷林地承包价格在15万至18万之间。按此计算,6000亩林地也就是400公顷,如不考虑成本支出的话,仅这6000亩林地,5年内就可获利六七千万元
4月11日,多家媒体报道,黑龙江省尚志市帽儿山镇孟家村大片国有、集体林地在没有采伐手续的情况下,被砍伐上万亩种参的“密林天窗”事件,引起社会较大关注。黑龙江省尚志市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此问题迅速开展公益监督,保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事件曝光后,尚志市检察院加入尚志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一方面作为调查组成员对被损害公共利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目前该联合调查组已核实毁林种参地块79块,面积2722亩;另一方面与森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监、公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搜集9名犯罪嫌疑人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的违法证据。
为了充分履行公益监督职责,5月7日,尚志市检察院联合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帽儿山“密林天窗”从公益损害方面进行现场勘查,查看林地破坏情况,进一步确认责任主体及损害结果。
经现场勘查,在帽儿山孟家村有大面积的国有、集体林地被破坏并改变用途用来种参,参地地理位置十分隐蔽,四周被山体环绕包裹。从高空俯瞰,连片覆盖着黑网打着拢的参床犹如一块块黑膏药贴在山体。经近距离勘查,大部分林地已经被破坏种植了参苗,还有少部分被毁林地已备种,对植被和生态造成极大影响。
为切实保障破坏的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尚志市检察院除对案件事实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外,督促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按照还林技术规程要求对被破坏的林地及时进行修复补植。目前,该院就“密林天窗”事件,已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立案审查9件,近期,该院将对国有林场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密切监督林地生态修复工作,保护绿水青山,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延伸阅读
6000亩林地疑被毁林种人参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2019年4月初,有网友反映,黑龙江省尚志市帽儿山镇一大片国有、村集体所有林地,在没有采伐手续的情况下被砍伐上万亩。他曾多次向当地国有林场管理局、林业局、林业公安局反应情况,仍未得到处理。
记者来到尚志市帽儿山镇调查发现,此地确有多处林地被砍伐,变成了大面积的参地(种人参)。其中较大的一处参地,面积达到40公顷,犹如在茂密林地中开了个巨大的“天窗”。据悉,黑龙江曾发布文件,禁止以任何形式开垦林地种植人参等药材,并要求侵占林地必须在2015年底前收回还林。
举报人称,黑龙江尚志市帽儿山镇多处林地,在没有采伐手续的情况下被砍伐上万亩,且多为国有林地、村集体所有林地。这背后的主导者,就是以帽儿山镇孟家村村支书王洪义为首的“王氏三兄弟”。
据这名举报人说,自2014年冬季开始,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王洪义等人在帽儿山镇的孟家村、九区屯、大院屯、红兴屯、大友屯等多地,滥砍滥伐1万多亩国有、集体、个人林地,砍伐行为一直持续到2018年春尚志市林业公安介入调查才停止。
举报人还称,王洪义等人将共计6000亩砍伐后的林地包给参农,从而获取暴利。记者从当地居民处了解到,承包这些林地的人,均是来自吉林的参农。一块参地的养殖周期是4至5年,每公顷林地承包价格在15万至18万之间。按此计算,6000亩林地也就是400公顷,如不考虑成本支出的话,仅这6000亩林地,5年内就可获利六七千万元。公开资料显示,王洪义至少从2011年起就担任帽儿山镇孟家村村长,此后又担任孟家村村支书。举报人所举报的几处砍伐地点均为孟家村管辖范围。此外,王洪义名下还有多个企业,同时他还担任由尚志市帽儿山镇政府控股的帽儿山镇林场的法定代表人。
举报人说,此前他曾多次向当地国有林场管理局、林业局、林业公安局反应情况。2018年8月,他再次上交举报信,但至今也未能给出明确处理。
茂密丛林出现巨大“天窗”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尚志市帽儿山镇的一处参地。从孟家村九区屯向北,一路沿着山路前行,记者看到山路两侧,数不清的直径60-70厘米左右、已被焚烧变黑的树墩被随意堆放。继续前行大约1公里,密集树木之间猛然开阔,因林地被大面积砍伐,突然出现一块巨大的“天窗”——这块参地的位置十分优越,四周被山体环绕包裹,很难被外界发现。
人参种植关键在于土地的选择,以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灌木丛为胡枝子榛柴等为主的林地适宜种植。当地居民介绍,家参对土质要求高,只要是种过农作物的耕地,人参播种后病害严重,很难成功。
记者现场看到,东北方向远处的部分土地覆盖着深色塑料布。据了解,塑料布下就是种植已久的人参。另外,近处部分土地已经完成刨翻工作,并按一定宽度打好垄,另有部分土地已经插上了弓条。
知情人表示,此处的林地为尚志市国有林场和集体所有。从林地使用情况不难推测,这片林地并不是同一时期承包出去或同一时期砍伐的,而是断断续续了好几年。
记者查找历史卫星图片资料发现,2014年9月,这片区域还曾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到了2017年7月,东北方向区域就已经覆盖上深色塑料布,开始种参了。而记者此次看到已打垄的林地,当时还未被砍伐。
根据粗略测算,这片林地面积大约为40公顷。如果按照最低承包价格15万元/公顷计算,获益至少达到600万。而这,仅是当地十几处参地中的一处而已。
举报者的相关举报是否属实?当地大面积的砍伐林地是否有相关审批手续?如此大规模的毁林种参是否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4月10日至11日,记者欲就上述问题向王洪义求证核实,但打过去的电话被多次挂断,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政府曾发文禁止毀林种参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黑龙江政府部门曾多次下发文件,禁止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行为。早在2015年1月,黑龙江省就印发《关于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一切毁林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开垦林地种植人参等药材。
上述《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对非法侵占的林地,都要依法收回还林。对侵占的林地以及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块,必须在2015年底前收回还林。对已收回的地块,不得再以有偿使用等名义变相继续耕种,确保收回的林地全部还林。
4月11日,黑龙江省尚志市林业局岳局长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帽儿山镇的确有几块参地。但当地林场情况很复杂,管理比较混乱。他说,尚志地区林场同时有七家单位管理,包括村集体、国有、国家直属、省里直属等,具体还需要去现场调查被毁林地所在位置,才能确认执法主体。岳局长同时表示,尚志市林业局的确接到过举报,自己也曾接到过举报人的电话,还曾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过。“但是那块地方管理混乱,管理单位应该是归国有林场所属,不归地方管理。”
对于2015年黑龙江省印发通知中不允许毁林种参等相关规定,岳局长表示,的确是有规定的,毁林种参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坚决不允许的,一旦发现肯定要坚决打击。(来源:检察日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