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伶
“经核实,2013年至2017年2月期间,胡泽明驾驶自己的私车到太平林业站公务用车定点洗车场洗车后,将洗车费记在公务用车名下,由太平林业站以公务费用结算。县纪委监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关于其把国有林的老林场拿给私人修住房等11个信访举报问题不实。”
今年4月11日,凉山州会理县纪委监委在太平林业站召开匿名信访举报调查结果公开反馈会。县纪委监委、县林业和草原局、太平镇、太平林业站等相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围坐在太平林业站会议室内,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彭勇对反映太平林业站站长胡泽明的12个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了现场通报。至此,这起前后延续了一年半的信访举报事件终于彻底了结。
2017年11月,会理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关于太平林业站站长胡泽明的信访举报件,县纪委监委随即会同县林业和草原局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然而初核工作尚未结束,县纪委监委便接二连三收到举报信。至2019年4月,会理县纪委监委先后收到22封匿名举报信,共反映胡泽明涉嫌存在“公车私养”、公款购买酒水、把国有林的老林场拿给私人修住房等12个问题。
“集中举报、众口一词,这问题有点儿不寻常。”会理县纪委监委于是加派人员对关于胡泽明的全部信访举报信件逐一进行核查——实地走访太平林业站、查阅太平片区2014年至2018年会计账目、到太平林业站公务用车定点洗车场清查资料……经过近一个月查证,基本事实终于查清——关于胡泽明的信访举报件,1件属实、11件不实。
考慮到这次举报事件的特殊性,县纪委监委决定到案发地召开公开反馈会。会议现场,对其中1个反映属实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对其余11个反映不实的问题,当场进行澄清,以消除大家的困惑和质疑。
“我完全接受组织的处理,也对自己的错误深表愧疚。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严以律己,用实际行动改正自己所犯的错误。”胡泽明表示将深刻反思自己的过错。
“信访公开反馈保障了我们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这种方法很好。”参会职工纷纷表示,“如果有人质疑,我们也可以解释。”
随后,会理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杨仕圣结合党章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进行以案明纪教育,向大家讲述了规范的信访举报渠道和方法以及乱告诬告的严重后果。
“对于信访举报工作,县纪委监委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依纪依法调查处置;一手抓澄清和惩戒。”会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沙德康说,“对于不符合事实的恶意举报,通过公开反馈形式为干部澄清问题,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严肃惩治恶意诬告乱告的行为。”(作者单位/会理县纪委监委) (责编/王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