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肖斌
有人說中国武侠小说的鼻祖,就是《史记》的“刺客列传”,尽管只讲了5个人——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这五位刺客并不以刺杀谋生。比如,曹沫的第一职业是鲁国将军,而其他四位可以说是“士”。
鲁庄公好战,总喜欢发动对邻国齐国的战争,打又打不过,曹沫三战三败,只得割地求和。两国国君在举行签字仪式时,曹沫突然拔出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逼迫交还刚刚割去的土地。齐桓公惊呆了,这种打不赢就搞绑架的方式以前还真没遇到过。但这个方式真的有效,土地就这样打了个转,又回到了鲁国,曹沫继续做将军。所以,曹沫算不上刺客,只是临时客串。
专诸是吴国人,当时吴国的公子光因为王位问题,想杀堂兄弟吴王僚,就派出了专诸。公子光宴请吴王僚,专诸把匕首藏在鱼腹中,在上菜时一击即中,吴王僚立死,专诸也被吴王左右立杀。
故事讲到这里,就提出了一个关于刺客的重要命题:明明知道刺杀后自己多半也活不了,为什么还愿意?《史记》中对此的交代是,公子光“善客待之”。这种“你对我好,我以死相报”的模式,成为后世刺客的行业标杆。
春秋末期,“士”的阶层正在兴起,在战国时期达到鼎盛,士以自己的技能为贵族服务。这个新兴阶层很独特,自我认同也很矛盾,“我到底出于社会阶层的哪一层?”“我应该有怎样的价值观?”士很焦虑。而刺杀,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让士看到了实现身份认同和价值的路径。
在“刺客列传”中,司马迁浓墨重彩描写的是后面三位,春秋时期的豫让,战国时期的聂政、荆轲,他们都凭借刺杀而青史留名。
豫让的职业是士,一开始服务于范氏和中行氏,在这两家估计职业发展都不顺利,于是转投智氏。智伯是个不错的老板,可惜运气不好,为赵襄子所杀,头颅还被制成漆器。这让豫让受到很大打击,为了给主公复仇,他用漆涂身,吞炭使哑,伏击桥下,刺杀未遂。执着的他为了完成誓愿,请求拔剑击刺赵襄子的衣服,然后自杀。豫让为历史留下了“士为知己者死”的名言。
魏国人聂政的表现就更加明显。他一开始拒绝替韩国大臣严仲子刺杀韩国国相侠累,理由是还有老母要奉养。等母亲去世,他主动找到严仲子,说我愿意,然后独身一人,冲到大堂,杀了侠累,接着毁容、自杀。这个故事的蹊跷之处在于,聂政为什么要替一个陌生人报仇,连人家给的黄金都没收?能解释得通的原因只有一个,报答知遇之恩。聂政和豫让不同,他没有固定老板,而是一个游士。他在街头卖狗肉的时候,严仲子以礼相待。聂政自觉地用知己来解释这个过程。对无根的游士来说,他需要从与自己交往的上层人士身上,寻找自己的身份定位。
就像专诸刺杀吴王僚的时候,公子光对他说,你死了之后,你的家庭我来照顾,我给你母亲做儿子,等等。公子光的话很有水平,他等于在告诉专诸,你替我行刺,你就会成为和我同阶层的人,这让专诸一下子看到了人生的意义。
荆轲作为刺客这一行的明星,雇主燕太子丹的地位很显赫,行刺对象更是无比尊贵的秦王,堪称那个时代最高层次的一次刺杀。和前面四位刺客不同的是,荆轲不只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和群体价值,而到了一个更高的社会价值,毕竟,他是为了六国和苍生,一不小心就要改变历史走向的。
在刺杀前,樊於期和田光就主动献出了生命,为刺杀增加筹码,这让独来独往的刺客这次成了团体作战。再加上临行前,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一个完整的悲剧英雄形象就有了多感官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