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畜牧机械化研究所,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5)
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科技化与社会服务水平的显著提升,随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农机补贴政策与措施,着力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与合同化作业模式的深度落实,针对原有的农机作业薄弱环节进行了改善与弥补,进一步拓宽了农机合作社建设的覆盖范围,完善农机服务体系、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创造了农机化发展的黄金时期。
一直以来,农村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都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农民以村庄的形式聚居劳作,受区域位置、人员教育水平、经济发展条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农民很难及时了解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惠民政策,农机服务在农村的推广普及力度较小。而新兴农机合作社的成立与发展真正意义上搭建了政府与农民之间沟通的渠道,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国家法规与现代化管理模式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农机服务,不仅扩大了农机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市场中的号召力与影响力,还给予了农民群众充分的话语权与自主权,引导农民借助合作社完成相关农业事务的解决。[1]同时,新兴农机合作社的建立也强调了政府所赋予农机合作社的执行权,昭示出政府对农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尊重与满足,进一步借助农机合作社深化了个体农民与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密切关联。
新兴农机合作社在组织性质上具有较强的民主性与服务性特质,力图引导农民实现机械化作业,确保改善现有的农业生产作业条件,降低农民日常作业的劳动强度,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大幅度节约,进一步助推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同时,新兴农机合作社在政府财政补贴与成员出资的基础上购置了大量先进的作业机械与农机用具,有效提高了农业作业标准,还借助合理的收费标准为农民提供了有效的农机服务,不仅实现了农村土地的流转,还助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黑龙江省某市的农机合作社为例,该农机合作社依托现有资金引进了大批量的新型农具,其中气吸式播种机显著提升了农业作业标准,深松浅翻犁为犁底层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手段,超深松机的使用显著提高了作业质量。新兴农机合作社的建立不仅显著改善了现有的农业生产水平,还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在农村范围内的有效推广,依托专业农机技术人才为农民农机的使用提供了有效指导,进一步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调配。
我国农业发展长期以来深受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影响,无法有效改善农村生产劳动力问题,资金也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阻碍。而新兴农机合作社的出现真正推动了个体农户之间的密切结合,引导农村经济正式步入了改革发展的征程中,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了有效释放、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实现了农村劳动生产力的合理优化配置。[2]同时,新兴农机合作社的成立还有效解决了农村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依托社员入股出资、国家财政补贴以及社会捐赠等渠道实现了农业资本的有效集中、扩大了资金规模,从而借助充足的资金进一步为农民提供满意的农机服务。
首先,农机合作社实现了分散农户的有效集中,有效提高了农民在农业市场中的主体性地位,推动农业生产作业的标准化建设与规模化发展,真正意义上解决了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这对复杂矛盾,借助规模化、组织化模式提升农民生产经营所得效益,进一步推动农业增产增效,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收益。其次,农机合作社力图依托专业技术与管理为农民提供农机服务,真正促进了先进农业机械与农业技术在农村的大幅度推广,实现了对农民生产理念、生产模式与生产技术的有效培养与提高,同时还有助于强化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农民资金效益安全提供了强劲的保障。最后,农机合作社的建立依托一系列严明、规范化的现代管理制度,借助标准化管理推动内部关系的协调建设,还能够借助专业化组织引导农民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进一步维护了农业生产秩序,从而推动农业生产产量与农产品质量的平稳提升。
虽然新兴农机合作社着重突出了农民的主体性地位,然而其运营与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指导与资金支持,当前新兴农机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时长较短、建设经验不足,缺乏应对农业经济市场与自然风险因素的防范能力,资金、技术、信息等因素也成为制约其建设发展的重要阻碍。因此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新兴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借助健全保障机制与规章制度实现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积极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信贷支持为其构建完备的物质基础,从而为农机合作社创设完备的发展环境,提升其指导效果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农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在健全外部保障机制的基础上,还应当着重围绕农机服务进行完善建设,真正推动其生产经营的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农机合作社应当加大新型农业机械与新兴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确保能够紧紧跟随农业市场的变化发展规律进行现有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更新,真正为农民提供集产前、产中、产后于一体的农机服务,依托农业科技力量推动农民增产增收。[3]同时,还应当着重强化管理人才培训工作,针对农机合作社内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引导其及时更新理念、提高技术水准,以完备的综合素质能力为农民提供可靠指导,从而进一步推动农民生产经营理念、经营手段的革新。
此外,还应当着重强化针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级农经部门强化对农民的教育指导,借助多种活动形式引导农民树立对发展农机合作社重要性的普遍认知,真正确保农村干部与农民群众针对合作社的运营模式、服务模式建立基本的认知与理解,深化农民对农机合作社的认识。同时,农经部门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对农机合作社的专业指导,确保能够有效提升其服务水平与服务力度,推动农机合作社的长效发展,为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创设完备保障。
总而言之,一直以来农业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贡献了重要价值,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对于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发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基于此更应当准确意识到机械化生产对于农村经济建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升农业机械的科技化建设含量,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有效提高,进一步塑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从而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奠定稳固基础,助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