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雨航
201 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旧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等几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共30条。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2.严格依照课标教学。3.均衡编班配置师资。4.严控书面作业总量。5.科学合理布置作业。6.坚决控制考试次数。7.采取等级评价方式。8,限制競赛评优活动。9.合理使用电子产晶。10.建立弹性离校制度。11.培养良好学习习惯。12.指导学生实践锻炼。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13.依规登记诚信经营。14.严禁超标培训。15.严格教师聘用。16.严禁与升学挂钩。17.控制培训时间。
三、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
18.树立科学育儿观念。19.加强家庭交流互动。20.增强孩子身心健康。21.引导孩子健康生活。
四、强化政府管理监督
22.克服片面评价倾向。23.加强舆论宣传引导。24.严格活动竞赛管理。25.规范培训机构监管。26.深化考试招生改革。27.支持做好课后服务。2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9.开展减负督导检查。30.切实抓好贯彻实施。
(适用话题:教育、关爱、成长、压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