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设计及其版权保护

2019-07-15 01:29张兢兢
设计 2019年12期
关键词:字体设计版权保护

张兢兢

关键词:字体设计 美学原理 版权保护

引言

随着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发展,字体已不仅仅是一种视觉上的信息传播符号,更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为最大程度上增强文字的传播功能,字体设计随之产生。字体设计应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添加新思维,将文字传播上的功能性与视觉上的艺术性相结合,才能更大程度的发挥出文字的传播效益与艺术效益。而具有独创性的字体设计同样存在着被抄袭的可能性,字体设计版权的法律保护不容忽视。

一、字体设计的基本原则

“文字”一词,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文字在人类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文字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之一,对文化的发展与延续有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发展,为更大程度增加文字的传播功能,“字体设计”的概念进入生活,字体设计作为视觉传达设计的基础发展迅速,经过时间的沉淀,其基本原则已经成为了定律式的规定。

(一)字体设计的精确性:单纯的文字是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之一而出现,因此文字最基本的功能便是传递信息,文字的准确是保证传递信息准确性的基础。同样,字体设计虽然在原始汉字的基础上融入了其他元素,但最基本的功能还是信息的传递。为了防止受众对于文字本身的意思产生歧义,应当首先保证其精确性。确保字体设计的精确性是字体设计的首要原则。所以,在进行字体设计时,切勿为了一味追求美感,过分强调设计的新颖与奇特,让字体设计失去了最基本的传递信息的功能。

(二)字体设计的艺术性:字体设计是在单纯文字的基础上添加其他元素,使文字具有视觉上的美感,注重对单纯文字艺术性的体现。文字作为一种信息传播与记载的工具,在创作之初便存在意境结合、情景交融等艺术要素,在几千年文明的发展中,人们也并没有停止对文字字体的创作与传承。这种对文字字体的创作与传承,在挥毫泼墨间成就了我国所特有的字体艺术模式,那便是书法。字体设计和书法之间有独特的传承,因此在字体笔画的描画、以及其他方面的点缀、形态的布局等,在传播准确信息的基础上锦上添花,给人以艺术上的美感与视觉上的享受。艺术性也是字体设计与单纯文字最大的区别所在。

(三)字体设计的创新性:字体设计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应具备表达上的独创性。单纯的文字所表达出的意思是相同的,但不同的字体设计通过不同于其他的个性化要素,使得相同的文字通过不同的字体设计传递出不同的信息甚至情感,这需要字体设计者具有创新思维。这种新思维可以体现在字体的笔画、线型、文理、色彩,甚至在元素组合的过程中。设计者只有在对字体的种类有足够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才能体现出设计者本身的创造性和活力。在字体种类的基础上,加入字体设计者独创性的表达,使该字体设计具备设计者的情感,赋予该文字自己的灵魂,如此而来的字体设计才具有生命,才能让人看过之后有心神俱悦之感。

二、字体设计的新思维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与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审美需求对于字体设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字体设计不仅满足于遵循精确性、艺术性与创新性三大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字体设计者应当寻找新的思维,为字体设计注入新活力。

(一)在汉字设计的基础上发掘字体设计的美学原理:字体设计的着眼点为汉字,字体设计的新思维必然要从汉字的设计入手,寻找出每一个汉字的美学原理,从而启发出字体设计的美学原理。在我国“汉字”也称为“方块字”,这是因为汉字是由不同的点画构成的总体上为方块形的符号。汉字在外形上,与几何图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回”字与方形相似,如图1。“众”字与三角形相似,如图2。可以看出汉字设计在外形上大多讲究对称与稳定。在格式塔心理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同样从心理学的阐述了艺术中的平衡问题,他探讨到“艺术作品的视觉元素要平衡地分布在画面上的状态,在非平衡的状态中,艺术语言的陈述会变得让人不知所云”。由此而见,对称与稳定在视觉与心理学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字体设计中也应讲究对称与稳定,注入平衡感与均衡感的新思维,满足人们的视觉效果与心理需求。

字体设计还应在汉字设计的基础上注入节奏美和韵律美。节奏美和韵律美是中国人对美的不懈追求,其最初的表达方式的是音乐。《高山流水》只有拥有了节奏和韵律美,才能遇知音,而这两点在我们生活的点滴中无处不在,一花一草一世界,点滴均有节奏和韵律的体现,自然可以作为字体设计所应该追求的目标。而这一追求目标其实也来源于我国字体设计对书法艺术的传承。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人的知觉具有自觉组织性,例如刺激物的外形、颜色、性质等相似时,人往往自觉把它们组成一个整体;对于未闭合的事物,大脑会默默为其补齐,这些视觉心理,会产生一定的规律,从而形成节奏。节奏与韵律抽象来讲主要指物体诸元素在成系列的时候重复表现出来的一种属性。它是促使我们在不相連的感受中获取规律时最有效的—种方法。具体而言,节奏与韵律则主要是通过群体的疏密聚散、高低错落形成的。我国在汉字设计中,无不体现着节奏与韵律之美,之后的书法艺术更是将这种节奏与韵律美在提笔落笔间表现得淋漓尽致。当代在字体设计中,也应当在原有汉字设计的基础上寻求其本身的节奏与韵律美,将字体读音、笔画、色彩、结构、文理等元素相融合,建立有序交错,如图3。比如在对“森”字的字体设计中,设计者在汉字“森”由三个“木”字构成的结构基础上,将其每一笔画用树枝与枝干的形态表现出来,每一笔画都具有独特的疏密与高低错落,并赋予其原木的颜色。当这个“森”字映入眼帘时,似乎—丛树木跃然纸上,节奏与韵律在—笔一画中活灵活现。

(二)字体设计意与境的融合:“意境”和节奏与韵律一样,同样是中国人对美的不懈追求。无论是唐诗宋词元曲,还是“深山藏古寺”的中国山水画,无不透漏着意境之美。是一种客观与主观融合的艺术境界,是中国传统艺术形式中不可或缺的美学表达要素之一。相传王昌龄作的《诗格》中,直接出现了“意境”这个概念。王昌龄道,诗有三境。“一日物境。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绝秀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视境于心,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象,故得形似。二日情境。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三日意境。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和谐统一”,而“意境”则是指情感与物象、意象与情境的和谐统一。字体设计中的“意”与“境”融合,是将设计要素融入设计背景的情感与情境中,做到寓情于景,寓景于情,做到情景交融,在客观的设计中体现主观意趣,这样的字体设计才是活灵活现,才拥有灵魂,才能让受众产生情感的共鸣。

字体设计中“意”与“境”的融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意”是“情”与“理”的主观表达,是一种氛围与境界,“境”则是“形”与“景”的客观反映,是一种画面与场景。在字体设计中,设计者应当通过视觉形象将巧妙的设计赋予创造的活力,在抓住受众的心理体验和感受的同时,将自己的内心感受通过视觉语言的方式流露与字体设计中,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出字体设计的独特意境和内在的深刻含义。这便是字体设计中讲究的“意”。字体设计的“境”則是要将整个字体置于自然、人文大背景之下,通过外在的设计构成,赋予作品独特的美感,突出字体设计直观造型的静态美。

在字体设计中,“意”是它的文化精髓和核心要义,“境”是它的呈现方式和视觉载体,二者应当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设计者只有将“情”、“理”、“形”、“景”融合在一起,才能使得字体设计实现“意”与“境”的协调相称,这样的字体设计才会满足受众感受到主观与客观、心理与生理、视觉与情感的全部需求,这样的字体设计才会不浮于表面而直入人心,如图4。比如在“茶禅味”的字体设计中,“茶”字中蕴含了一座茅屋,“禅”中可见树木,而“味”中则有茶壶与茶杯,三字的笔画既有木的质感又有中国传统水墨的元素。“茶禅味”有着山林中树木下茅屋里饮一杯清茶之“境”,又有着远离世俗喧嚣、宁静致远之“意”,此时的“意”与“境”的结合,才体现出传统中华茶韵之精髓,才体味到老庄逍遥之韵味。

三、字体设计版权的法律保护

在遵循字体设计三大基本原则基础上注入新思维而来的字体设计,往往凝结了字体设计者的辛勤汗水与付出,这样的字体设计也往往具有独创性。具有独创性的字体设计同样存在着被抄袭的可能,对于字体设计版权的保护不仅是对字体设计者辛勤劳动的保护,对于字体设计的进一步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而字体设计版权保护的基础首先是守好法律这条防线。

(一)字体设计版权法律保护的争议:字体设计版权的法律保护是知识产权领域争论较大的问题之一,无论在当今学术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字体设计的版权保护都存在不同的观点。在学术界,有的学者认为字体设计因其具有独创性,应将其认定为美术作品给予著作权保护,而有学者认为,字体设计只是在原汉字的基础上进行了简单的改变,与原汉字的差别并不大,其并不能达到著作权法保护上的独创性表达,因此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在2007年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九城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中,法院支持了对于字体设计享有著作权法保护。而在2010年,北大方正公司诉广州宝洁公司案中,法院认为字体设计没有达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字体设计是否应受到版权法律制度的保护存在争议。

(二)字体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基本要素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字体设计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关键在于判断字体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我国理论界普遍认为《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第二,作品必须在创作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思考、思想,是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的结果。当一个作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具有独创性,也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笔者认为,字体设计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不能一概而论,一个字体设计是作者融入了自己的思考与思想,为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且该字体设计超越了原汉字的基础构架,并非是对原汉字进行简单的改变,而是通过线条、色彩、纹理等元素,赋予字体以突出的美感时,该字体设计应当作为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法》上的保护。

(三)字体设计者版权维护路径:字体设计是字体设计者辛勤的智慧结晶,字体设计者对于其版权具有完全的权利,字体设计者版权维护路径整体上主要分为以下两步:首先,字体设计者应当从其字体设计本身出发,思考其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具有在字体设计基础上融入了自己的新思维,是否超越了原汉字的基础架构,通过线条、色彩、文理等诸多要素来赋予字体独特的美感。当一个字体设计存在独创性时,它才具有了被保护的基本条件。其次,当一个字体设计满足独创性的基础后,应当将其作为美术作品加以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字体设计的设计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也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著作财产权。同时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者享有除原件展览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当字体设计者被侵权时,版权人可先于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结语

字体设计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广泛的存在于我们的生活,成为我们生活乐趣载体之一。字体设计在满足其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加入具有时代要求的新思维,才能使字体设计真正成为深深印入受众脑海的艺术品。而新思维也必定将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发展,对新思维的探索需要一代又一代字体设计者的不懈努力。对于具有独创性的字体设计,给予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们对字体设计者努力的尊重与激励。

猜你喜欢
字体设计版权保护
众议新《著作权法》 版权保护覆盖面扩容,期待相应细则出台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产业联盟正式成立
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出版的发展与版权保护
字体设计在平面设计中的重要性探析
高校字体设计课程的教学实践与探索
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及侵权应对
互联网视野下影视作品版权保护问题探析
浅谈字体设计在商业运用中的创新与表达
浅谈新媒体艺术对字体设计的影响
字库在设计中的局限性——以食品包装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