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沈德芳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成立的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并要求,要增加并调动作为审计合力之一的内部审计力量,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及监督,使之体系化和常态化。事实证明,审计整改在企业中的深入落实和强力推进,使得其效果明显,成绩斐然。但仍存在整改不深入,“积重难返”等诸多问题,它不仅挑战了审计的权威性,威胁到审计的执行力,同时对企业的发展战略产生了制约。因此,如何保障审计整改在企业中的高效落实,已成为新常态下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
审计整改是企业审计免疫系统的结果及体现,是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回报及价值增值的体现,也是实施审计项目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及必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建议的整改及落实,可以从源头上杜绝或防范企业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从而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完善经济运营模式,进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强化守律意识,维护财经制度,助推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机制的完善及落实。它执行整改落实得好,不但可以把“屡教不改”及“屡审屡犯”的“尾大”问题及弊端从根源上解决,还可以很大程度地节约审计资源,同时使内部审计的权威及地位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帮助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并健全制度,使企业经济运行的合法合规性得到保障,企业的经济发展得到持续提高。它直接关系着企业的风险管控、内控建设、企业价值及企业目标的发挥及实现。
审计整改建议是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的审计、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通性、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而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我们通常说的“审计整改”,事实上是企业内审部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一个习惯性名称或称谓,它是指企业根据审计报告所提供的审计意见及建议(包括审计处理意见和采取的审计措施在内),通过以高效快捷的方式纠正、干预正在进行的相关违法乱纪的行为;按照规范理顺流程,修改完善制度,最大程度地堵塞漏洞,避免防止事态扩大及恶化;加强正确履职,消除安全隐患,消除固有弊病的一种持续有效的工作方法。审计整改,它不仅只是单纯意义上的对企业内审部门所发现问题提出的意见及建议的整改落实,其范围还应扩展到国家审计机关或接受委托的外部中介机构对企业实施审计、督导检查、形势巡查等工作中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及建议,范围及内容较为广泛。从根源分析上看,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在整改过程上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及区别。同时,企业组织落实审计整改中应关注并重视后续审计工作,即评估审计整改建议,此种纠偏行为和改进措施其实质是审计整改的评价活动和审计。
《审计法》(2006)要求“被审计单位按审计决定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指出“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相关责任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建议给予处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6)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督促及时整改”;《内审准则》专设“后续审计”;《国审准则》专设“审计整改检查”。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如何执行整改和整改的标准及时限限定,如何督促整改和可采取的强制措施规定,抗拒执行的后果及如何处分的划定等,没有具体的、明确的内容及规定,审计整改缺乏引领性的规范指导意见,必然效果不佳,执行不力,最终会使审计整改浮于表面,落实不到位。
在实际的工作中,内部审计属企业下级部门之一,须按照并遵守企业内部的章程规定及架构设置接受企业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管理和工作调配,其独立性的或缺和弱化是不可避免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履职发现问题时,担心得罪领导或同事以及涉及关联方利益考虑等原因,审计人员往往不能严格执行并落实审计意见及建议的整改督促。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不足导致审计整改的客观性及执行力也就大打折扣。新时期的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模式已步入精细化管理下的成本控制及绩效考核的科学管理之列,审计人员鉴于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与企业的生产、营销、流通、服务环节人员的直接贡献价值不可比拟,企业本着创造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为开源节流,禁绝浪费,实行机构精简,导致企业内审人员人手不足,配备不够的现象普遍存在。为完成审计整改任务,同时为解决人员问题,企业往往采取内部人员调整或重新招聘方式解决。对于内部调整人手方式,多是调整有特殊情况或需要照顾的人员到审计部门工作,至于具不具备审计、会计、工程、金融、经济、法律、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就毋庸置疑了。对于重新招聘人员方式,由于新招聘的内审人员对企业的管理模式及环境适应均有一段时间需要调整,同时新入职人员的培训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培养及工作历练。独立性及专业性的或缺是审计整改落实难的主观原因。
审计整改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意见作指导,致使审计整改落实缺乏量化标准,也缺乏衡量指标,故而整改效果无从判定,从而让被审计单位的选择空间变大,对执行不力者难以问责,增加审计部门的执行难度。另外,对于审计整改的可操作性及后续事项同样缺乏客观法规依据作理论支撑。比如涉及企业本年度的财务帐务问题的调整问题,它属于财务部门的、当期的、单纯的、会计凭证的技术性整改落实,是很容易实现的,可以快速整改落实到位。但对于历史性的遗留问题就得区别对待:须权衡时间的跨度、财务人员对问题的知晓程度、遗留问题的复杂程度、财务负责人的重视程度、单位领导的推进意愿、具体事项的可操作性等。在企业落实审计整改中,往往发现,某些存在的错误或存在的风险问题虽然其本质上的问题是需要整改,但其整改的成本明显大于整改的效果时,企业是选择停止整改,避免经济利益最大限度的损失,还是继续推进,盲目纠偏,这种成本原则及效益原则如何取舍,这是目前困扰内审部门的问题,也是企业一直考虑及关注的问题。
多数企业的管理者及决策层,受传统“重业务,轻审计”倾向影响,对内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其重视并关注的是产品质量安全及财务收支运营情况,对审计整改并没得到足够的重视及理解,对审计建议整改的必要性及重要性认识上存在差距。同时,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部门由于工作职责、角度站位不同,被审计单位惯用抵触的思想和消极的情绪无声对抗审计部门,采取不配合、不主动、不作为、不积极的态度。领导不支持、不重视,部门有抵触、不配合,致使审计整改难推进,难落实。
在新常态下审计人员的转型升级的转轨对接中,鉴于企业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完全具备胜任需求条 件。此种情况会导致部分审计建议特别是涉及企业改革、机制转变等问题的事项,由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不充分,联系企业实际情况不强,特别是对一些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看透本质,未能从全局性及宏观性的高度找到解决办法和整改建议。审计建议由于质量不高,被审计单位所不接纳,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失败,最终审计建议只是流于形式,审计整改仍浮于面,不能落地。
现阶段,企业的内部审计整改浮于表面,治标不治本,其体制、机制、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且没有形成长效化是根本原因所在。特别是企业约束审计整改方面的制度未建立健全,未能对执行审计整改的监督检查内容、方式、机构及主休进行明确和约定。审计整改提问题,但由于企业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不清晰,联动机制未建立,主体责任未落实,整改合力形不成,加之审计信息化手段单一,信息化孤岛现象存在,导致审计整改不到位,审计效果受阻碍,整体效率不佳。
审计整改的落实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提升整改效果。由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制度本身的缺陷及流程设计的欠缺原因所致的问题,企业应提前把审计整改问题置于《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纲领文件修订完善的突出位置,通过对审计整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具体细化方案,前置导向,提前梳理,修改完善,使企业的审计整改变得有理有据,让审计人员行为规范标准得到保障,让良好的审计环境成为推动审计工作的动力。
企业管理层及决策者的重视程度关系到审计整改执行、落实的力度和深度,也是整改效果的关键点。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企业“一把手”直接领导内审部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审计整改直接由企业“一把手挂帅”,企业“一把手”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提升审计部门在企业的地位及独立性,为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形成保障。为使审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及发展的战略眼光,须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的培训及学习型梯队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企业的合格的审计人员,一定要视野开阔,多专业、多角度、深层次地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具备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技巧,具有良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企业在审计整改落实的过程中面对需要大量整改成本来完成的事项,首先要遵循成本经济效益适度的原则;其次还要考虑成本效益的最佳选择原则。绝对要避免企业的审计整改成本超过并大于企业的整改效益的现象发生,防止为审计整改而整改的“政绩观”现象出现。审计整改的导向要以“挽回损失,纠正偏差、防止风险”等判断标准来评价审计整改效果,建立一套科学、可行、客观的审计整改标准衡量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能有效监督被审计单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企业领导要带头做表率,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并扩大范围,应知尽知。把审计整改落实列入企业对被审计单位的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及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审计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联系,被审计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建议;审计部门要加强尽责履职,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共同努力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是审计整改落实的重要体现。建立企业“一把手”是审计整改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层层分解,传递责任,把审计措施具体细化到企业的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强化审计整改成果纳入到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运用。审计部门要严把审计报告质量关,保证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程序合法,数据准确、定性恰当,所提审计建议针对性强,能让被审计单位落到实处,利于整改。
建立审计整改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首先是建立在企业管理者重视并支持的基础上的;其次是落实整改的责任部门为主体;最后是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只有统一企业各方的力量,强化各司其责,相互贯通协调, 提升成统一合力,建立起审计、监察、财务、人力资源等多部门共同组成,并积极参与的多部门联动及经济治理的企业审计整改体系,形成以审计牵头的多部门配合的联席会议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新时期,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应用改变了我们的工作方式,同样也改变了企业的内审环境,影响着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内审人员要用发展的眼光,依托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及方法,践行审计新思想及新理论,关注本行业的发展动态,在原有的工作管理模式中融入信息化的审计方法及手段,用审计技能的信息化应用,推动内部审计创新高质的发展,从而更好地为组织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做好服务,为新时期单位组织的改革及现代化管理的战略目标实现做好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经济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变改变了企业的发展模式。审计整改落实的深度及广度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潜力及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防微杜渐,堵塞漏洞,提升管理的法宝。有效的审计整改落实在稳定企业的运营发展和市场竞争中发挥并占据着愈来愈重要的优势地位。从严治企,依法审计,配合整改,完善治理,优化结构,为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