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当代诗之美育功能的结构变迁

2019-07-14 09:12田建恩石家庄学院石家庄050035
名作欣赏 2019年32期
关键词:美育建构理念

⊙田建恩[石家庄学院,石家庄 050035]

在当前的研究中,建立古典诗歌与美育之间的深刻关联成为学界频繁触及的话题,这与中国悠久的“诗教”传统密不可分。而新诗作为与古典诗歌并置的形式,它与美育之间亦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学界却鲜有对这种关系的探讨。尽管近些年来有关“新诗教育”的诸种议题不断兴起,但从具体的研究内容来看,研究者大都以新诗为根基,这使得该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新诗之教育功能的挖掘上,而相对忽视了美育的空间占位。得因于此,笔者拟从当代诗的视角出发,通过探析其美育功能的结构变迁,来审视当代美育的发生与发展历程,并对美育在当下如何发展的问题做深入思考。

一、20 世纪50—70 年代:教化功能的集中呈现

在传统的美育观念中,诗歌被当作一种“教化”,统治者借助诗歌的形式来宣传统治理念,以此强化民众在伦理、道德层面对于统治者的依附。近代以来,王国维、蔡元培等人对于这一观念进行了“再认识”,在冲击传统“诗教”理念的过程中,使得美育本身具备了新的内涵与意义。尤其当席勒的美育思想被引入中国,并经过“中国化”的改造后,美育理念逐步得到了全面、有效地阐释。席勒曾在“力量的可怕王国”与“法则的神圣王国”之外,看到了审美创造冲动所创建的第三个王国——“游戏和外观的愉快的王国”,他指出:“在这里,它(指第三个王国——笔者注)卸下了人身上一切关系的枷锁,并且使他摆脱一切可以叫作强制的东西,不论是身体的强制或者道德的强制。”这便剥离了审美活动中原在的“身体/道德”强制,而使其进入到“游戏”“愉快”的空间之内,审美个体则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思想意志与想象力的自由。根本上说,此种观念使得美育摆脱了伦理、道德层面的内在束缚,从而具备了更为多元的价值内涵。

随着美育理念的不断完善,与古典诗歌相对立的新诗开始逐步参与到现代美育观念的建构之中。进入当代后,尤其在20 世纪50—70 年代,由于诗歌创作较多地受到国家、民族、集体等因素的影响,诗人们的创作则通常表现为对自身国家、民族的身份认同的培养。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美育建设的构成部分,当代诗开始以“教化”的功能,参与到社会建设及政治理念、意识形态的宣传行动中,其功利性色彩不断增强。比较典型的如1958 年兴起的“大跃进民歌”运动,其中的诗歌创作与搜集活动首先作为一种“集体意志”而存在,诗歌运动在此成为一种“不自主”的制造活动,而完全抛置了其本有的创造性质,并由此引发了1958 年6 月至1959 年关于诗歌发展问题的讨论。又如在1950—1970 年代普遍出现的“工业诗”“农业诗”“建设诗”等一系列劳动诗歌,也有力地塑构着诗歌创作的“教化”功能,此种创作将诗歌拘囿于社会建设的范畴内,集中传达的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崇高热情,歌颂与赞扬则成了其主题思想。此外,“政治抒情诗”作为一种带有强烈的时代性特征的创作也出现在该阶段,诗人们的情感表达、思想诠释较多地限制在“政治性”的形态之中,这使得他们在主题选择、语言方式、表现手法等层面获得了较多的“一体化”与“规范性”,个人化的声音在这一过程中则被隐藏与淹没。

得因于当代诗此阶段所具备的特殊属性,其自身的美育功能则被更多地框囿在“教化”的范畴内,正如有学者看到的:“在20 世纪的中国,除了几股审美自足的思潮外,文学和艺术几乎是为政治和意识形态服务的,评价文学和艺术的标准是‘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文学和艺术的审美娱乐性几乎被忽视了……”可以说,此时期的当代诗创作中正存在着鲜明的政治与意识形态性,尽管这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创作者国家、民族的身份认同的培养,但它在更大程度上则影响了美育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新时期至20 世纪90 年代:人文精神与审美独立性的重建

1978 年,以杂志《今天》的创刊为标志,当代诗的写作进入到了新的阶段。此处的“新”一方面带有时间层面的“更迭”意味,另一方面则指向的是思想观念与写作理念的更新,其中一个关键的表现即是渐趋丢失的人文精神的重新建立,而与之相应审美独立性也逐步建构起来。尽管这一“新阶段”在其生成与发展过程中受到了诸多的阻碍——比如“朦胧诗”产生时受到了学界的批判,由此生成了有关“朦胧诗”的论争——但它对人文精神与审美独立性的追求并未停滞。在这样的境遇下,当代诗的美育功能则由原来的“教化”性质,逐步加入了现代性、批判性的因素。而随着李泽厚等人在20 世纪80年代对其价值与意义的挖掘与呈现,美育理念彻底摆脱了“教化”的一元论,而重新具备了多元的内涵。

新时期后的当代诗写作的一大贡献在于对“人”的重新挖掘,尤其建构出了个人的主体性,而这一“主体性”在新时期之前的写作中更多地处于被压抑的位置。新时期初期,北岛、食指、顾城、舒婷等朦胧诗人首先将拥有着个体思想的“人”发掘出来,借此建构出了“大写的人”。在这些诗作中,赋予全新意义的个体的“我”与原有的集体化的“我们”之间形成了深刻的对抗关系,这同时将个体意识从原有的集体意识、国家意志中剥离出来,以此确立了立足于个人化的创作主体性。而到了20 世纪80 年代中后期,海子、骆一禾等诗人又将朦胧诗人所确立的“人”进一步主体化,他们通过在写作中融入历史、传统等元素,使得“人”的时间维度得以拉长,此种语境下的“人”不仅具有多维的历史属性,而且其在由精神意志、思想观念所组构的空间维度层面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于是,无论就人文精神的生成,还是就审美独立性的建构而言,重新确立的“人”拥有了更多的主动性,能够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元素的塑构中去。

在上述的背景下,当代诗的美育功能发生了结构性的变迁,这不仅体现在由“大我”走向“小我”的写作形式上,更重要的则是在审美理念上较之前得到了持续的更新与发展。毋庸置疑的是,这种审美理念充分地熔铸了个我的情感,以个人化的意识深入到主体性的建构之中,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审美意识则抛置了20 世纪50—70 年代的单一向度,而在历史与现实的双重维度中得到了极大的延伸与拓展。与此同时,审美主体的批判意识也逐步确立起来,这即是说,创作者在面对既有的审美意识与情感经验时,并未采取一味的接受与照搬态度,而是以怀疑的眼光对其进行重新审视,而一度丢失的个体意识则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唤醒,并积极地参与到审美观念的建构中去。

可以说,此时期当代诗在美育建构层面作为“内在”的要素,“能够唤醒主体人格的至真、至纯的追求,成为人的全面发展与关怀的不可缺少的方面”。而审美活动在此作为一种“自为”的理念,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双向互动中获得了更为多元的理论意义与价值内涵,由此生成的诗歌美育功能则完全剥离了“教化”的属性。此时期的当代诗通过人文精神的培养和审美多样性的建立,实现了美育功能的内在转换,主体性的获得则使其在转换过程变得更为主动。

三、1990 年代以来:偏于功能性的挖掘

进入1990 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中国的经济发展较之前有了崭新的面貌,与之相应的政治、文化、文学、艺术等领域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转型,当代诗的写作转型也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由于商品化、大众化、生活化、通俗化等因素的不断影响,当代诗的写作渐趋落入到了边缘化的位置,其所具备的美育功能也更多地偏于“功能性”的挖掘与呈现。尤其当大众文化的影响不断加深时,审美主体开始将关注点更多地投射于瞬时性的情感体验之中,而较少表现出对于浮泛化社会现实的思考。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由于以大众文化为主流的当代审美文化是建立在商品性、技术性和娱乐性三大层面之上的……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的唯商品、唯技术、唯娱乐的现象,却导致了审美活动中审美价值本身的降低。”

由于社会影响的不断深入,加之网络、大众传媒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当代诗在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之后)的写作中融入了口语乃至“口水”的因素,“网络诗”则在这一过程中得以扩张。就具体的写作而言,由于网络的门槛相对较低,并且缺乏相应的审查机制,因此大多数网络诗的生产方式以粗制滥造、随意拼凑等为主,这使其写作处于极度的无序状态之中,而如此境况下的“诗教”则表现为主体功能的丧失,即在确立人的审美价值与规范性层面失去了“标尺”,使得审美活动更多地沦为了适时的“消遣”,及时享乐、娱乐至死等观念频繁出现。此外,此时期当代诗由于受到商业、资本等经济利益的影响,逐渐发展为后者的附庸,典型的如诗歌在一些楼盘广告、商业建筑等层面的运用。此种现象使得审美主体将审美活动当作一种功能,唯我所用、唯利是图等心态占据了功能的主体,从而弃置了诗歌所本有的审美规范与价值内涵。与之相应,文学艺术的价值沦丧则成为普遍的甚至是无法遏制的事实,当古典音乐被流行音乐所取代、文学名著被地摊杂志所代替、优秀传统戏剧被肥皂剧所替代等现象不断出现时,人们的审美理念受到重创,他们在“雅/俗”“好/坏”等的区分中失去了鉴赏力与理解力,进而逐步成为“单向度的人”。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在当代诗写作的美育功能所发生的结构变迁中,“功能性”几乎成为审美主体所具备的唯一的意识活动,这便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而如何在驳杂的市场文化与无序的审美意识中建构起当代美育的发展着眼点,成为当前美育发展中所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在此前提下,以发掘优秀传统诗教理念与西方先进美育观念为主体的美育建设活动,则表现出了其重要的价值意义。当代诗的写作可以作为当代美育建设的一个突破口,良好写作原则与形态的确立,不仅关乎其自身的发展,而且对其美育功能的发挥亦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而“人”的中心地位的重建,并使其在“物质/精神”“感性/理性”“历史/现实”的多维空间中获得全面发展,亦在当代美育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综上所述,当代诗的美育功能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发生了结构变迁,这种变迁一方面是社会发展与时代变换的使然,另一方面则与其在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对话中所生成的自我主体性相互关联。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好当代诗与美育之间的结构功能,直接关乎到了美育建设的健康发展,这要求当代诗的写作既能够有效地把握当前社会的整体发展形势,又要努力坚守住自我的底线,不被外部因素所冲击与破坏,继而促进美育建设的不断发展。

①〔德〕席勒:《美育书简》,曹葆华译,载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编辑委员会编:《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第5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94页。

② 朱忠元:《影响大众文化的社会他律因素简论》,《河西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③邵庆祥、裘文意:《当代诗教美育的意蕴、原则及其实践策略》,《当代文坛》2010年第1期。

④ 姚晓南:《论美育的当代发展》,《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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