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
在美国,受虐妇女综合征(BWS)已经成为一種抗辩事由。她们被困在这种受虐关系中,每次受虐后感到绝望无助,也渐渐明白除了使用暴力“一了百了”,可能没有别的办法摆脱折磨。在1988年的朱迪·诺曼案中,法庭将受虐妇女杀夫的行为归类于某种“正当防卫”。这一判决对于忍无可忍的她们,是异常宝贵的救援之手;对于那些施虐于妻子的人,也构成了某种威慑与警告。
杀死睡梦中的丈夫是“正当防卫”吗
结婚25年来,朱迪·诺曼可能大多数时候都不幸福。她的丈夫约翰酗酒并长期虐待她。而且,约翰几乎不工作,而是强迫朱迪卖淫来养他。他要求朱迪每天至少挣100美元,如果朱迪不愿意卖淫或者没有挣到那么多钱,他就会殴打她。
在法庭上,朱迪表示,约翰经常辱骂她,把她当成狗一样对待。几乎每天,他都会殴打朱迪,特别是当他喝醉了或者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手头可用的一切东西都会成为武器,拳头、飞镖、棒球棍、鞋子、瓶子等。有时,他把香烟摁在朱迪身上,把食物和饮料扔在她脸上,好几天不让她吃饭,朝她扔玻璃杯、烟灰缸和啤酒瓶。有一次,他还把玻璃杯猛扔在朱迪脸上,一时她血流满面。不仅如此,约翰还经常强迫朱迪学狗叫,强迫她睡在地上,有几次还让朱迪从猫狗的碗里吃猫食和狗食。生命威胁更是家常便饭。
案发前两天的上午,约翰强迫朱迪在 85 号州际公路的一个休息站停车,去卖淫挣钱。晚些时候,约翰醉醺醺地回到休息站,看到朱迪没挣到多少钱,就用拳头打朱迪,把车门猛地甩在她身上,向她泼热咖啡。在回家的路上,约翰的车被警察拦下,他因醉驾而被捕。第二天早上,约翰被释放,他非常生气,并将气撒在朱迪身上,殴打她,朝她扔东西,让她做三明治又不吃扔在地板上。当晚8点多钟,朱迪报警,她告诉接线员自己受伤了,她哭着说自己一整天都在被丈夫殴打,她忍受不住了。
接线员无能为力,只是建议朱迪申请人身保护令,朱迪回应说,如果她这样做,丈夫会杀了她。不久之后,再次有人报警。警察到现场后,发现朱迪服用了过量的神经药物,而约翰在阻拦急救人员的治疗。约翰当时喝醉了,嘴里喊着:“如果你想死你就去死,我给你药片!”“让她去死,她就是条狗,她不应该活着!”约翰还威胁要杀死朱迪以及朱迪的妈妈。警察强行把约翰赶回屋子,把朱迪送到医院。负责治疗朱迪的医生反映,朱迪当时生气又沮丧,对自己的情况感到绝望。
案发当天,约翰变本加厉地虐待朱迪。约翰让朱迪开车送他去一个地方。路上,由于朱迪驾车时离前车太近,约翰猛甩朱迪一巴掌,把啤酒泼在她头上。在朱迪驾车过程中,约翰始终在打朱迪头部,还威胁要把她的乳房切下来。晚些时候,朱迪的小女儿告诉外婆,她的爸爸又在打妈妈。朱迪的妈妈报警,但还是没有作用——警方并没有及时赶到。这导致约翰更为愤怒,他回到住处后扬言要杀了朱迪,切开她的喉咙,还把一根香烟摁在朱迪胸部。傍晚,约翰想睡觉,他睡在卧室的大床上,不允许朱迪睡在小床上,让朱迪去睡地板。后来,朱迪的大女儿走进来,让朱迪去照料一下小女儿,约翰同意了。当孩子哭的时候,朱迪担心孩子会吵醒约翰,就把孩子带到了自己的妈妈家里。回到妈妈家里,朱迪意外地发现了一把枪,枪里还有子弹。忍无可忍的她把枪带回家时,发现约翰还在睡觉。于是,她开枪杀死了睡梦中的约翰,结束了“地狱般的一切”。
心理学家认定她患有“受虐妇女综合征”
在警方面前,朱迪说,20年了,她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她向陪审团解释,她不能离开约翰因为约翰会杀了她。曾经几次,她也试着离开约翰,但每次都被约翰找到,对她加倍殴打。她也不敢对约翰申请人身保护令,因为约翰说过,如果把他关起来,他出来后就会杀死她和她的家人。地方很小,她无处可逃。就算自己逃了,家人也肯定会被约翰找到并且加以报复。她只能在绝望中越陷越深。
庭审中,辩方找到了两名法医心理学领域的专家证人威廉·泰森博士和罗伯特·洛林斯博士。这两位专家认为朱迪完全符合受虐妇女的定义。她的情况已经超出了殴打妻子或者家庭暴力的范畴,变成非人的虐待和折磨。朱迪无法离开她的丈夫,因为她完全不相信自己,深信逃跑是不可能的,认为她的丈夫无坚不摧,法律和所有的社会机构都不能制裁他,所以她没有逃跑。
泰森博士指出,约翰强迫朱迪卖淫,强迫她吃宠物食品是一种非人化的虐待。他甚至说:“我认为朱迪觉得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她别无选择,只能对约翰使用致命的暴力,为了自己和家人,她必须做出牺牲。”另一位专家证人洛林斯博士根据对朱迪的实验室研究、心理测试、访谈和背景调查,在法庭上作证表示:朱迪患有“受虐妇女综合征”(Battered Women Syndrome);伴随着长期的身体虐待,朱迪相信对方是无所不能的,自己是没有价值的,无法逃跑,也得不到别人的救助。
不过,初审法院仍然判决朱迪有罪。因为,当杀害行为发生时,受害人处于被动状态,而非处在施暴的过程中。根据传统正当防卫理论,朱迪如果想以受到威胁进行抗辩,必须符合四个要素:(1)有必要防卫,以免自己受到死亡或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2)普通人也这样认为;(3)被告不是争端的挑衅者;(4)被告没有过度使用武力,即没有使用比对方正在实施的伤害更多的力量进行反抗。因此,法院认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要求(有必要进行防卫)就不会被满足。正在睡觉的死者是不可能对被告造成死亡威胁的,朱迪采取的暴力举动缺乏合理的依据。
对此,朱迪向北卡罗来纳州法院提起了上诉。她表示,在案发当天,她一整天都在遭受殴打、虐待以及生命威胁,只有在约翰睡着的时候才能够平静片刻。那两名专家证人也作证说,朱迪表现出严重的受虐妇女综合征的症状——由于遭受反复的、连续的虐待,导致出现心理学家所说的“习得无助”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她对于死亡的恐惧和心理预期并不会因为约翰睡着了而中断,因此应当被认为“正当防卫”心理状态的延续。
在“受虐妇女综合征”作为一种抗辩事由被接受之前,辩护律师通常采取的策略是尽量证明,被告因长期的虐待处于精神错乱之中。
不同于精神错乱抗辩,受虐妇女综合征抗辩是一种“理性”认罪。长期受虐的妇女虽然精神受损,控制能力降低,但并没有达到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程度,受虐妇女对于案发时自己行为的意义是有一定认识的。这一抗辩策略,主要是想向陪审团证明,被告相信使用致命武力是必要且唯一可行的办法。心理学家向法庭说明,受虐妇女综合征通常有三个阶段:紧张关系建设期、暴力期、爱与平静期。这三个阶段会不断反复。约翰第一次攻击朱迪的时候,之后也会不断忏悔、道歉。朱迪原谅了他,可是下一次约翰只会加倍进行攻击。之后又是忏悔和道歉,乞求原谅。就这样,朱迪慢慢被建立一种无助的心态,而约翰越来越有恃无恐,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扭曲。朱迪的律师表示,在这种关系下,传统的正当防卫规则可能需要加以调整。一般来说,法律只允许在暴力期内进行正当防卫,但是,在施虐的配偶攻击的时候,被虐待的配偶最没有能力反抗,因为她被恐惧所支配。而当进入平静期后,朱迪又失去了进行反抗的动力和理由,因此会在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
上诉法院经过审判,接受了朱迪及其律师的意见。在判决书中写道,法院已经充分注意到法律不应随便许可一个人以非法方式剥夺他人生命,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被虐待的配偶杀害处于被动状态(如在睡眠中)的受害者,并不妨碍正当防卫的成立。法官对此总结道:睡眠只不过是连续的恐怖统治的一时中断,朱迪只是利用了这一保护自己的机会,她的行为并不缺少正当防卫所需的要件。
最后,根据心理学家的证言,北卡罗来纳州法院认为,朱迪和许多受困于此的妻子一样,从一开始无法理解为何丈夫对自己暴力相向,到渐渐认为暴力行为的过错在于自己;从一开始还寻求外部救济,到渐渐认为虐待者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反制行为是在这样一种绝望的心态中作出,应当适用更具弹性的正当防卫规则。鉴于受虐妇女综合征的特点,受虐待的配偶可以不必等到致命的袭击发生,才能进行正当防卫。这一判决的意义毋庸多言,一方面它确立了受虐妇女综合征作为一种抗辩理由的依据,另一方面它也构成了对家暴者的一种警示:莫以为他无所不能、有恃无恐,法律并不站在坏人那边。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