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兰 李倩坤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烟草专卖局
(一)制造、运输、销售环节更加隐蔽。制造假烟的成本非常低,利润大,在这一暴利的驱动下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投入到假烟制作中。并且随着打击假烟的力度逐渐增大,现有的假烟制造行业已经更加趋于隐蔽,打击起来更加困难。例如制造地点的选择,多数假烟制造行业都会选择在深山老林中进行制造,人迹罕至的地区、地洞、废弃的工厂等等。分析现有的假烟制作工厂,绝大多数都具有非常大的隐蔽性,与世隔绝,并且从事假烟制造的人员多数是由亲朋好友组成,彼此之间非常熟悉,也就不存在通风报信的问题;加之很多假烟制作行业都有黑社会势力在背后撑腰,在查处的时候有这部分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导致查处的难度非常大。
物流、运输等环节的飞速发展更容易导致查处起来存在问题。因为很多物流运输企业的管理不到位很容易给这部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很多物流企业甚至不对运输的产品进行细致的检查,更有甚至不对运输员的身份进行校对。结合现有的假烟运输环节来看,通过物流对假烟进行运输的环节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是往往会使用人货分离的方式进行运输,并且运输的环节中使用虚假身份。少部分不法分子会使用托运的方式,委托汽车等公共交通进行运输,并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自提,这种运输方式也很难查出委托人和接收人。
再者,新形势下烟草的销售也有了一定的新的方式,制造假烟的不法分子更多的去与零售商进行直接沟通,部分零售商抵制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铤而走险,利用真假混合、制作暗格等方式进行出售,进一步增加了打击假烟的难度。
(二)查处过程中阻力增加。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加,更多的人需要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同样也为不法分子,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以法律手段作为拒绝查处的方式。这受到我国法律对于居民居住权等合法权益保护的影响,包括对于居民的住宅进行检查的过程中,主要是针对违法犯罪等行为进行检查,并且在检查的过程中需要出示搜查令,然而储存假烟,本身的危害程度相较于违法犯罪等行为相对较轻,警察等执法者想要以查处假烟的名义对居民的住宅进行搜查,所下发的搜查令难度相对较大。加之很多不法分子依托门头房,实施“前店后宿”的运营方式,在面对执法者的检查时,将假烟直接转移到房间内,进一步加大了搜查的难度;并且随着交通方式的多样化,汽车的普及进一步加大了追查的难度。很多骑车只要上了高速,很难实现更有效的追查。
(三)追刑难度增加。随着打击的力度的加深,不法分子逐渐摸索出了应对查处的对策,由之前大批量的购进到现在小批量、多次的购进,并且每次采购时候所使用的人名不同,都是虚假的,进一步加深了打击假烟的难度。
(一)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正如上文所述,烟草打假是一个长效的并且所涉及范围较广的工作,整个过程也涉及到了包含有司法、行政、执法等多部门的联合工作,想要实现长久有效的解决这一行为,须得对这一烟草打假行为实施长效的联合控制,只有实施长效联合打击措施才可实现有效的对这一行为进行控制。
首先要充分发挥省、市及县三级联合带动,持续联合整治烟草打假这一行为,发挥联合带动作用,形成统一力量;其次是应发挥地方政府的联合带动作用,加强地方政府与工商部门、检察院与司法院的联系,对必要的证据进行收集与整理,并与多个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在第一时间被抓捕;第三是还应建议省级联合抓捕力量,加强对交通运输方式的查处,实现犯罪信息的互通有无,深化联合打击机制。
(二)从源头治理卷烟造假,实时监管卷烟流动过程。首先,面对当前卷烟制假、售卖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与烟草部门要从源头进行治理,从烟叶产区着手监管,避免烟叶流入制假生产窝点。同时对卷烟的生产、运输以及销售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建立一个全面的烟叶管理信息平台,将产区的烟农信息、烟叶的种植面积、产量等统计到平台中,并实时更新信息变动情况,实时监管烟叶的流动动向。
其次,严厉打击烟叶、烟丝以及其他原辅材料的非法运输行为,避免假冒烟草原料流出,同时还要加强对卷烟生产配件生产厂家的监管力度,将生产厂家相关的信息一同输入信息平台中,便于有关部门进行实时监管。
(三)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卷烟打假方式。随着网络与计算机的不断普及,一些卷烟制假售假的行为也越来越狡猾隐蔽,部分制假人员通过网络来隐蔽售假行踪,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卷烟售假现状,相关部门也要与时俱进的改进打假技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有效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
从目前我国卷烟打假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打假工作不容许有丝毫的松懈,相关部门应不断端正自己的态度,积极提升自己的打假方法与工作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全程监管卷烟的生产、制作、销售过程,切实保证卷烟市场的规范化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