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哲民[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海口 570228]
“小三”作为目前流行的一个社会称谓语,是对侵犯他人家庭并对其婚姻关系造成破坏或者介入别人恋情的第三者的口语化称呼,是对“第三者”的简称。然而我们发现,“小三”一词无论是在信息的产出还是理解方面都存在着性别歧视的现象,体现出对中国社会对女性的负面印象,并由此折射出女性的社会角色和地位。
其实,“第三者”这一正式名称并没有专指某种性别的标记,原则上对男性的第三者和女性的第三者都可以进行指称。然而在简化为“小三”后,该称谓语基本上只能指称女性的第三者,例如:
(1)深圳富家女为渣男甘当“小三”,还拿了拆迁款中去“补贴”他。(《广州日报》2018年1月15日)
(2)继马蓉之后,又一女星“身败名裂”,当小三竟牵扯出大半娱乐圈!(网易新闻2018年12月10日)
(3)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已婚的小三,请这样对付她。(中华网2018年5月4日)
上述三个例句中,“小三”的语义都很明显地指向了女性,分别体现为例(1)中的“X女”类社会称谓语,例(2)中的女性姓名以及例(3)中的女性第三人称代词“她”。另外,“小三”还经常与一些用来指称两性关系中男性身份的称谓语共同出现,例如:
(4)“小三”发来老公出轨照片,女子打开竟是木马病毒。(《齐鲁晚报》2015年9月17日)
(5)男人出轨,不只是因为小三的勾引。(网易新闻2017年1月12日)
(6)丈夫在外包养“小三”,还掏钱给“小三”买房、一起游玩。(广西新闻网2018年6月27日)
(7)常州一女子报警求助称,她被男朋友的老婆划破脸破相了。(新浪新闻2018年4月15日)
例(4)中的“老公”、例(5)中的“男人”(两性意义上与“女人”相对)、例(6)中的“丈夫”以及例(7)中的“男朋友”等词,都间接地反映出“小三”指称女性的语义指向。
如果要使用“小三”来指称男性的第三者,则需要在其前面加上语素“男”予以标记,例如:
(8)男子李某无意中发现妻子与他人有染,于是伙同弟弟将“男小三”一顿拳打脚踢。(《京华时报》2015年4月12日)
(9)当下的中国小三现象蔓延,围绕第三者插足的新闻层出不穷。对于情感保守的国人,提起“小三”二字大多不齿,更妄提“男小三”。(华声新闻2014年12月24日)
实际生活中,男性和女性都有可能介入别人恋情、破坏别人家庭,成为违背传统伦理道德的第三者。而“小三”之所以能成为对第三者指称的流行语,除了其口语化的表述特色和经济省力的构造原则,也离不开其背后隐含的文化色彩及其对两性的评价意义,暗合了社会文化的主流意识形态。为了更好地探讨“小三”语义指向女性的原因,揭示指称两性的社会称谓语在语言上不平衡不对称的形成机制和文化因素,我们将该词放置在指称“第三者”(凡是一男一女的恋情或者一夫一妻的婚姻以外的情人都属于第三者)的语义场里进一步地加以考察。
在汉语词汇系统中,在一定语境下可以专指女性第三者的有小妾、狐狸精、二奶、小三、三儿、婊子、情妇、渣女、傍家儿、小妖精、小老婆等;而在一定语境下可以专指男性第三者的有姘夫、情夫、渣男、野男人、野汉子、小白脸、隔壁老王等;通指第三者的则有姘头、情人、备胎、第三者、婚外恋对象等。
仅就汉语中指称第三者的表述而言,指称女性第三者的称谓语较多,指称男性第三者的称谓语较少,通性形式的称谓语则最少。另外,社会上主要流行的称谓语也多集中于专指女性的称谓语,如“小三”“二奶”“狐狸精”等。同时口语化的称谓语的流行程度也要高于书面化的称谓语。虽然这些称谓语中也有少数词汇之间存在两性一一对应的关系,比如“情夫”和“情妇”,“渣男”和“渣女”等,但大体上而言男性第三者和女性第三者的称谓语是不对称的,尤其是指称男性第三者的称谓语存在相应的空缺。
除此之外,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指称非女性的第三者时,一些称谓语的文字形式也体现出有关女性的形式标记,主要为“女”字旁。比如指称男性第三者的“姘夫”以及通性称谓语“姘头”等词,带着某种“男性出轨也离不开女性过错”的意味,歧视之意见之于形。二是“小X”的表述形式在第三者称谓语中占据了一定的数量。通过对“小”词义的梳理,我们发现“小”在作为类前缀的时候,有表示行为不端、不被社会伦理所允许或者不被主流文化所认同的行为的意思,这类意思的相关词语例如“小蜜”“小偷”“小三”“小资”等,却没有与其对称的“大蜜”“大偷”“大三”“大资”等,这说明“小”可以作为负面感情色彩的一个语义标记。另外,汉语有着较为丰富的谦敬体系,含有“小”语素的词汇往往用来表谦,而含有“大”语素的词汇则往往用来表敬,然而有趣的是,社会语言中,指称女性时多冠之以“小”,男性则以“大”来形容。例如,大丈夫——小媳妇,大男人——小女子,大胖小子——小丫头片子,等等。甚至在有关两性的贬义词上也加上“大”和“小”加以区分,大色狼——小贱货,大流氓——小骚货。这种“大”和“小”的对应,不仅有力地说明了两性称谓语的不平等现象,还反映出称谓系统中的“小”具有偏向于贬义和女性义的语义韵,潜含着负面评价和女性指向两个层面的复杂的色彩意义。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理解“小三”语义的时候才更容易将其与女性联系起来。
选择用“小X”的形式去简称“第三者”,除了经济化和类推化等方面的语言学原因以外,更重要的是各类社会文化因素的推动,这也是其形成后专指女性的原因所在。
中国是传统的父系社会,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根深蒂固。即使是思想日益包容开放的今天,也依然能在称谓语上窥见性别歧视的影子。例如有“弃妇”却没有“弃夫”,有“负心汉”却没有“负心女”,“被绿”的总是男方,等等,这些足以体现出中国社会的两性关系的常态——男方往往具有更加主动的特权地位,而女性则往往居于被动的地位,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究其根源,则是几千年来男权统治的社会模式以及以男性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封建礼教将女性排除在社会活动之外,并始终将女性安置于男性之下的社会地位,使其长期扮演着贤妻、良母等为男性服务的社会角色。同时这种权势差异和歧视文化也对女性群体内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当女性第三者出现的时候,妻子往往不会怪罪自己的丈夫婚内出轨,而是将怒火一股脑儿地宣泄在也许并不知情、也许同为受害者的“小三”身上,对其使尽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更有甚者会产生强烈的自责感,面对无奈的现实而选择自残或者轻生。而女性自身关于家庭和婚姻的强烈责任感以及由此引发的关系破裂时候的“罪恶感”,不仅致使女性群体内部的“矛盾转移”和“自我消化”,即表现出来的“内斗”得到认可并逐渐“合法化”,更使得男性主体的责任被淡化甚至抹除。
文学、影视等媒介形式也推进了“小三”专指女性的语义的形成和固化。以电视剧为例,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电视剧中第三者形象出镜率非常高,不论是韩剧还是国产剧,很多作品都将第三者设置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不约而同地都是女性角色,影视作品中极少有男性第三者的角色。前年国产电视剧比较“火”的“小三”形象就是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的凌玲。女演员塑造的“小三”形象越深入人心,“小三”指称女性的观念就越会得到加强。尤其是电视剧中关于“小三”该词的直接运用,更是将“小三”塑造成插足别人感情和破坏家庭关系的女性形象。大众传媒的宣传,让人们在潜意识里接受了“小三”一词特指女性第三者的语义形象。
当然将第三者与女性联系起来也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在两性关系中,由于男性的生理特点和社会地位,更容易情感不坚定,进而出轨,因此插足别人既有婚姻的第三者的角色往往是由女性充当。另外,相较于男性第三者,女性第三者对恋情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破坏”力度较大,更容易遭受“原配”的忌恨。
“小三”是对“第三者”的简称,其语素“小”是其蕴含着负面评价和女性指向的双重色彩意义的关键性标记,而其专指女性的语义指向不仅体现出中国传统的男权社会模式,以及对女性的歧视和负面印象,其使用也会加深在两性关系中对女性的约束,并淡化男性第三者的存在和责任。总而言之,“小三”作为指称女性第三者的社会称谓语,其表述蕴含着性别歧视的文化观念,不利于现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的合理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