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贤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烟草专卖局
烟草行业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专卖制度,如何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切实维护烟草专卖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强化专卖执法监督,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合法合理地展开,既是社会主义法治进步的要求,也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专卖执法监督得以逐步提升,但“重执法、轻监督”的现状未能有效改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专卖执法事后监督不合理。通常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回访等途径,只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作为行政救济途径,具有很大的滞后性,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好被管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专卖执法监督机制有缺陷。专卖监督部门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完善,尚未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对执法者的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行为,由于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流程化,容易出现事后无人查究等现象。
三是专卖执法监督程序欠完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章部分,共有四个条款内容对专卖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了开展执法监督的工作机构、执法监督形式及内容,而对执法监督程序及监督者未履行监督职责应负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完善。
我国对烟草实行“垄断经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体制,是一个处于“风口浪尖”的高风险行业,这就更加要求烟草行业必须坚决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工作。
一是外部法治环境的倒逼。当前,我国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已有显著的提高。因此,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手段和规范文明程度都必须与时俱进,任何一个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都会给行业发展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
二是内部规范经营的要求。近年来,烟草行业狠抓两烟规范经营、强化专卖内部监管,日益细化真烟外流监管考核,这对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用“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才能保障“真如铁”的规范经营。
三是发挥执法主体的需要。随着烟草行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县级局作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既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烟草的外在要求,必须切实强化执法监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一是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由于当前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对执法监督者失察、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监督不到位也不会被追责,对监督主体不作为缺乏监管。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完善监督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和流程。一要完善监督机构,县级局作为执法主体,也应该设立专门的法规部门,配备高素质专职法规人员;二要明确监督职责,将监督者的职权、方式、范围、失职渎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敦促主动履职尽职;三要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单位领导以及监督人员的过错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四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体系,对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对法规员履责尽职进行考核评估。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防控体系。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立体防控体系:一要构建风险防范机制,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对一般案件设立行政执法办案风险预防记录,对重点违法人员建立执法风险评估档案,有效开展事前法律风险预防;二要实行执法监督“局长负责制”,推行案件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对执法检查、案件立案、审批、处理等环节进行事中全过程的监督,主动去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三要完善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事后回访,事后监督专卖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执法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一要创新外部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布行业12313投诉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法律顾问;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三项制度”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方式,强化内部纪检、监察、法规、专卖督察机构等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专卖执法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三要拓宽监督范围优化监督流程,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定易操作、强约束的规程。
总之,行政权力受监督和制约是当今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强化专卖行政执法监督,既是烟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烟草的外在要求,必须切实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提升专卖执法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提高依法治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