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平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把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旗帜鲜明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向“为官不为”开刀。针对“多干事多犯错、少干事少犯错、不干事不犯错”的错误思想,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有的干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2016年4月,市纪委协助市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敢于担当若干意见》,旗帜鲜明提出保护宽容“勤政干事”的、“敢于担当”的、“思想解放”的,不保护宽容“胆大妄为”的、“懒政不为”的、“推诿慢为”的,树立正面激励的积极导向,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为“敢于作为”负责。市委意见印发后,市纪委制定出台了《滁州市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给予敢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实现创新、容错、纠错一体,体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统一;并制发了《滁州市党政机关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事项备案表》,对改革创新事项、依据、主要做法和研究审议情况进行备案,消除了一些干部既想干事、又怕出事的心理顾虑,把“组织为干部想、干部为事业想”落实落细。3年来,共对40多件重大事项进行备案,备案的过程就是接受监督和规范程序的过程,推动了一批重大招商项目落地,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免除实干担当者的“后顾之忧”。
坚决肃清恶劣影响。几年前,滁州连续两任市委书记落马,政治生态一度被严重污染。为此,市委明确专门班子,坚决肃清遗毒遗风遗痕,重点整治法纪意识淡薄、规则规矩意识缺失、政商关系亲清不分、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严、弄权谋利贪腐等问题。同时,全面开展思想大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警示教育,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意见》,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持之以恒正风反腐。出台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关于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六大机制任务分工方案》和《关于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督格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紧盯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惠民政策落实,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一并开展。率先完成对乡镇党委的巡察全覆盖,卫生领域板块式巡察、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的做法在全省、全国树立了典型。
还清白者以清白。坚决维护信访举报的严肃性,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和正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体现市委、市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厚爱。2018年,市纪委监委共为41名县处级干部澄清不实举报,对968人次的问题反映经过初核予以失实了结,公开通报2起严重诬告陷害案件,严肃查处了一起诬告陷害拟提拔县委书记的案件,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18人,有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卸掉包袱、轻装上阵。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对2016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集中回访教育,着力帮助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加快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对那些在受处分期间能用心总结经验教训、思想转变明显、工作态度端正的党员干部,只要符合规定,向组织部门推荐,重新安排工作、予以使用。
规范亲清政商关系。开展《滁州市“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征集活动,发布50字箴言:“无事不插手,有事伸援手;难事不撒手,好事不伸手;交往不交换,交集不交易;有权不经商,有钱不贿权;真心做服务,全心促发展。”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召开“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座谈会,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整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严查在政商交往、服务民营企业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整治十类“轻型”腐败行为。聚焦涉企服务中的突出問题,集中开展“亲商助廉”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要求企业购买关联企业产品,要求企业给其亲友安排就业岗位,借用企业车辆,在企业报销吃喝、旅游等费用,向企业推销茶叶、办公、生产和生活用品,接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本人及其特定关系人在企业“挂头衔”“戴帽子”,干预插手企业具体经营活动,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涉企服务推诿扯皮等十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全面排查政商不正当交往及涉企服务方面的问题线索,处理32人。
(作者系安徽省滁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