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源
【摘要】太平洋岛国在国际社会中比较容易受到外部势力影响,目前我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多边与双边的合作领域中,具有经济合作发展稳健、政治合作较少的特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太平洋岛国地区推进,受到了太平洋岛国地区区域内外的大国政治角力、台湾问题以及太平洋岛国国家本身疑虑三方面不利因素的影响。我国应将与太平洋岛国之间相互的战略诉求作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主要驱动力,通过低敏感领域的合作加强双方政治互信,积极在太平洋岛国地区现有的合作框架内推进与我国太平洋岛国间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一带一路”倡议 太平洋岛国 发展中国家合作 小岛国外交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10.016
太平洋岛国地区一直是中国重点发展对外关系的区域。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在不同时期不同外交背景下,先后从政策上将其定义为“大洋洲殖民地、托管地岛国正在进行民族解放运动的国家”,[1]“大周边外交战略的重要一环”,[2]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南线国家”。[3]中国同太平洋岛国之间的合作与共同发展一直属于传统的“南南合作”,在此基础上,中国同太平洋岛国之间的合作也成为了21世纪中国建设海上丝绸之路与拓展“南南合作”的重点示范区域。这就有必要结合我国与太平洋岛国间的合作现状、太平洋岛国地区的特殊区域情况,就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太平洋岛国地区的具体实施路径进行研究。
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地区合作的现状
一般认为,“太平洋岛国”既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也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作为政治上的概念,它是指太平洋共同体所包括的除去原宗主国之外的所有成员,与“南太平洋”地区具有相同的内涵。[4]太平洋岛国地区主要包括14个独立国家和8个领地。太平洋国家(Pacific States)本身也被认为是一个政府间的合作组织,其广义的范围是在太平洋岛国的基础上加上澳大利亚、新西兰与新几内亚岛。[5]本文的研究对象国主要集中在14个独立国家与8个海外领地。
在太平洋岛国对外交往的历史中,通过南太平洋论坛等区域性组织促进各太平洋岛国之间合作,促使各成员国在国际事务中形成统一的立场,通过多边合作促进地区集体外交政策的形成,一直是太平洋岛国地区对外交往的特色。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之前,太平洋岛国地区的治理一直顯示出了多边主义的特征,并且产生了一部分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范。这些规范包括《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南太平洋地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协定》,以及《禁止在南太平洋使用长漂网捕鱼公约》等国际条约。[6]我国与太平洋岛国间通过多边合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需求。
第一,太平洋岛国中的部分国家主动发起成立了旨在与中国展开合作的多边国际组织。太平洋岛国地区是国际政治中具有鲜明地区一体化特征的区域。基于不同的成立宗旨,不断有新的地区组织诞生,并且近年来还出现了明显提出主动发展对华关系的一些国际组织。比如2013年8月以斐济为主导的太平洋岛国成立了新的区域性组织——太平洋岛国发展论坛(Pacific Islands Development Forum),这一组织的建立不同于太平洋岛国论坛(Pacific Islands Forum),它将区域性大国新西兰与澳大利亚排除在外,其成立的目的在于寻求能够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发展模式,主张与非西方势力(Non-Western Power)国家以及化石能源大国寻求合作。[7]借助这一侧重于与中国展开合作的区域组织,中国会逐步加大对太平洋岛国地区的援助,基于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开展与太平洋岛国的外交。
第二,发展中国家间合作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间多边合作的重要形式。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内部拥有着强大的号召力,在国际政治格局中一直是代表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政治力量,但是与太平洋岛国之间在发展中国家内部的相互协作方面仍然有着巨大的合作空间。太平洋岛国地区也是遏制国际社会中“反华力量”发展的重要区域。发展与太平洋岛国之间的对外关系,重视小岛国外交,有利于我国扩大包括“一个中国原则”与“市场经济地位”等重大议题的国际支持。此外,太平洋岛国本身大部分也属于发展中国家,在对国家集团的分类中,实际上有部分太平洋岛国在表决程序中出现了与发展中国家集团高度一致的投票结果。可以看到,在太平洋国家内部,对于不同国家集团之间的选择问题存在一定的分歧,这也是我国弥合太平洋岛国内部分歧、扩大国际政治影响力的机遇之一。
第三,台独势力,以及少数支持台独势力的太平洋岛国,是我国在多边合作中重点打击的对象。太平洋岛国对于中国国家主权和两岸统一,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那里有部分国家与中国台湾地区“建交”,构成了政治上的不稳定因素,必须加以排除。[8]2018年9月8日,第30届太平洋岛国论坛对话会的主办方瑙鲁企图以未与中国建交为由拒绝在中方代表外交护照上盖章,就引起了包括萨摩亚、斐济等在内其他太平洋岛国的强烈抵制。[9]在对太平洋岛国的援助问题上,两岸应不断完善援助机制,避免出现恶性竞争,并努力使对南太平洋岛国的单向援助向双向互补性贸易型援助发展,创建互利共赢的援助新格局。[10]
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地区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充满疑虑、加紧防范,并将其作为干涉太平洋岛国地区事务的借口,从而给“一带一路”在太平洋岛国地区的实施带来不稳定因素。
中美两国的战略互信缺失。中国在中美双方的中间地带——太平洋岛国地区,进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势必会引发美国对于这一地区的格外关注。在我国缺乏在这一地区的军事存在的情况下,偶发事件的爆发会迫使太平洋岛国在中美两国之间作出战略抉择,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在太平洋岛国地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负面因素。
澳大利亚对于太平洋岛国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由于在太平洋岛国地区,其本身岛国的经济发展并不足以维持大规模的常规军事力量,澳大利亚从地缘安全的角度来看,对于太平岛国的影响力远大于其他国家。澳大利亚所提出的“太平洋”计划,实际上是为南太平洋地区岛国的一体化提供了路线图,这有利于树立澳大利亚作为地区霸权的权威性。[11]它是澳大利亚“共营性地区治理”理念的延伸,这样做不仅能够分享地区资源,节约管理成本,还能提升合作的效率。[12]在太平洋岛国的国内法中,也体现了以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为主特殊的一体化特征。例如,瑙鲁有本国的地方法院、上诉法院与高等法院,但是仍然以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的判决作为其终审判决;库克群岛还处罚与新西兰为敌的叛国行为。[13]澳大利亚在大洋洲地区天然的地理优势,使得其对域外国家对于太平地区的渗透极为敏感,澳大利亚的南太平洋政策实际上是在其本国利益、地区利益以及盟国利益之间相互权衡的结果。
法国、英国等在太平洋岛国地区拥有属地的域外大国,对于南太平洋地区事务也有重要影响力。南太平洋地区的“无核化建设”是我国强化与南太平洋国家关系的重要突破口和对旧有殖民地国家的重要反制手段,也是其他主要域外大国同太平洋岛国之间产生离心力的重要原因。由于南太平地区人口稀少,二战之后一直是世界上被大国广泛用作核弹试验的地区。美国在1946年在马绍尔群岛进行核试验,1952年在埃尼威托克岛进行氢弹试验;英国第一次成功的核试验是在澳大利亚进行的;1966年之后法国在法属波利尼西亚地区也进行了大量的核试验。[14]坚决阻止大国在太平洋地区进行核试验已经成为了南太平地区国家的重要共识。在推动南太平洋地区无核化主张方面,美英两国经历了为反对法国在该地区的核试验行为,积极推动南太平洋地区无核化;到从自身利益考虑,否定澳大利亚与新西兰提出的南太平洋地区无核化主张的转变与反复。[15]世界主要拥核国家与太平洋岛国地区区域性大国在太平洋岛国地区特殊的“核利益”,也是外部大国对于太平洋岛国地区持续关注,并对我国介入太平岛国事务警惕性较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带一路”倡议在太平洋岛国地区的实施路径
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地区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进展,根据发展的紧迫性不同存在着从基础设施建设到文化教育交流,从经贸领域紧密度的提高到非传统安全合作等方面的逐步过渡,现阶段优先推进的就是包括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低敏感领域的合作。
第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太平洋岛国地区互联互通。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一样,太平洋岛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太平洋岛国是我国进行深海矿业开发以及发展远洋渔业重要中轉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经验丰富,成本相对于西方国家也有一定优势,可以解决太平洋岛国本身面临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有限的问题,通过基础设施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在其他领域的合作打好基础。
第二,降低贸易壁垒,提高经济依存度。从贸易指标上来看,中国一直是太平洋岛国的主要进口国之一,虽然这一比例在中国整体的对外贸易中并不算高。贸易是合作的重点领域,也会影响两国人民的生活方式,我们应当看到太平洋岛国中的海洋资源与旅游资源都是我国所相对稀缺的。在经贸领域的合作,能够互惠双方的国民,夯实合作基础,增加与中国国家利益相连的利益攸关方,构建更加广泛的“命运共同体”。
第三,夯实教育文化合作,实现与岛国地区的民心相通。教育与文化的合作是我国提高与太平洋岛国之间相互认同的重要领域,也是在“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论坛”中多次提到的重点领域。教育与文化的合作有利于当地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认知,在太平洋岛国内部也是抗衡西方文明单一传播的重要方法。中国有句古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教育文化的合作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化解太平洋岛国所面临的发展难题,为太平洋岛国储备发展人才,促进太平洋岛国搭中国发展的便车,早日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结论
太平洋岛国地区作为我国大周边外交的重要一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与合作潜力。通过对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分区域、分层次、分步骤的设计解读,能够更好地挖掘我国在太平洋岛国地区进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方向与实施路径,进而化解太平洋岛国本身的疑虑、压缩台独势力的生存空间、消除中国崛起的威胁论调、摒弃部分大国与中国之间在南太平洋地区的零和博弈。我国应在坚持共商、共享、共建的原则之上,从太平洋岛国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谋求“一带一路”倡议在太平洋岛国中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回应。
(本文系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维护中国国家权益的国际法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7JJD820006)
注释
[1]王泰平:《新中国外交50年》,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1532页。
[2]Jian Yang, The Pacific Islands in China's Grand Strategy: SmallStates, Big Games, Palgrave Macmillan, 2011, p.51.
[3]习近平:《构建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共圆发展繁荣和谐之梦》,《人民日报》,2014年11月23日,第1版。
[4]参见徐秀军:《地区主义与地区秩序——以南太平洋地区为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页。
[5]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编委会:《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92页。
[6]Greg Fry, Pooled Regional Governance in the Island Pacific: Lessons from History, Pacific Islands Regional Integration and Governance, Asia Pacific Press, 2005, pp. 96-97.
[7] Tarte Sandra, "Regionalism and Changing Regional Order in the Pacific Islands", Asia & the Pacific Policy Studies, Vol. 2, 2014, pp. 312-314.
[8]参见杨泽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风险及其法律防范》,《环球法律评论》,2018年第1期,第165页。
[9]《驻斐济大使钱波就中国代表团赴瑙鲁出席第30届太平洋岛国论坛对话会接受媒体采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dszlsjt_673036/t1593543.shtml,访问时间:2018年9月8日。
[10]参见赵昌、许善品:《论两岸“外交休兵”的政治前景——以南太平洋地区为分析个案》,《台湾研究集刊》,2016年第5期,第33页。
[11]参见崔越:《澳大利亚的中等强国外交》,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68页。
[12]Satish Chand, Pacific Islands regional International and Governance, Asia Pacific press, 2005, p.90.
[13]《大洋洲十国刑法典》,于志刚、李洪磊译,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前言。
[14]F.A.Mediansky, "Nuclear Free Security in the South-West Pacific?", Australian Outlook, Vol.39, 1985, p.80.
[15]澳大利亚带领南太平洋地区的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曾积极在拥核五国之间进行外交游说(美国、英国、法国、苏聯、中国),但意外遭到了美国与英国的否决,获得了中国、苏联、法国的支持。Andrew O' Neil, "Australia and the South Pacific Nuclear Free Zone Treaty: A Reinterpretation",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39, 2004, p.569.
责 编∕马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