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静 杨偲艺 蒋丽华
[摘要]文章阐述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模式,分析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存在的招生选拔模式过多、生源面向狭窄,考试结构不合理、选拔侧重有偏差,选拔标准参差不齐、生源质量不高,志愿投档过于传统、考生选择面较小的问题,进而从整合招生模式、扩大生源面向,优化考试结构、加大选拔侧重,提高选拔标准、提升生源质量,革新志愿投档、提高录取机会四方面提出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对策建议,探索建立一体化现代职业教育人才选拔体系。
[关键词]高职 分类考试招生 招生模式
[作者简介]程静(1986- ),男,重庆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讲师,硕士;杨偲艺(1982- ),女,重庆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蒋丽华(1973- ),女,四川蓬溪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授。(重庆 401331)
[课题项目]本文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对接产业状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72058)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6-0088-05
2007年以来,我国对高职教育考试招生模式进行了很多探索,并在全国部分省份开展了高职单招试点工作。作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雏形,高职单招对提升高职教育人才选拔质量、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起,我国陆续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模式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历经十余年的发展,以其公平竞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优势,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在探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过程中,全国各地形成了招生院校分类、考试时间分类、考试内容分类、录取办法分类、面向生源分类的招考形式,主要有以下七种模式:
1.“单考单招”模式。“单考单招”模式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发布招生任务,高职院校根据招生章程采取“文化+技能”的方式,实施自主命题、自主考试、自主录取,考试时间、内容、方式由高职院校自行安排。“单考单招”主要在每年3~4月进行,招生计划纳入本年度总计划,已逐年提升到本校高职专科计划的60%~70%。这种模式扩大了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权,但存在选拔标准不统一、生源质量参差不齐等弊端。
2.“统考单招”模式。“统考单招”模式是“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考单招”模式改变了“单考单招”模式的考试组织方式。所谓“统考”即采取“文化+技能”的方式,在每年3~4月,由高职院校联合命题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实施文化科目统一考试、统一划线,技能科目高职院校自主测试,高职院校依据招生章程自主录取。全国各地的“统考”向两个方面发展:一是以内蒙古、广东、云南等省区为代表的“学业水平考试”替代“文化考试”成绩;二是以四川省为代表的文化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制定淘汰比例)。与“单考单招”模式相比,这种模式从选拔标准、招生质量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3.“统考统招”模式。随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学生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人数日益增多,以重庆、福建为代表的部分省市,采取“统考统招”模式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考统招”采取“文化+技能”的选拔方式,在每年的3~4月,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线、统一录取,文化考试主要选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普通高中生技能考试主要选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动手能力较强的科目,中职生技能考试对其相应类别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进行统一测试。这种模式既有别于高考统招的考试方式,又极大地促进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综合评价”模式。“综合评价”模式是指高职院校依据本校的人才培养方案需求,制定招生专业选拔人才的基本条件或参考要素,对报考学生的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和等级赋分,按录取规则实施录取,招生时间全国不统一。例如,浙江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既要参考高考成绩,也要参考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量化赋分上难度较大;陕西、甘肃等省份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不同权重按等级进行量化赋分。这种模式是对传统“唯分数论”录取的本质改变,但加大了高职院校制定录取规则的难度。
5.“注册入学”模式。“注册入学”模式是高职院校“开放式”办学的重要体现,也是生源数量下降、招生计划数大于生源数的必然选择。注册入学是由报考学生向高职院校申请,高职院校以相对较低的录取条件审核通过后录取,录取时间全国不统一,入学条件也有诸多不同。2011年,江苏省开启了“注册入学”模式的先河,山东等省份也随后响应,但从现阶段来看,选择“注册入学”模式的省份相对较少。
6.“对口招生”模式。“对口招生”模式是针对中职生的对口升学。“對口招生”包含两重含义:一是专业大类对口,即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招生专业;二是考试方式对应,即相对于普通高中生独立设置的考试招生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通过“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对三校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进行考核。在文化考试方面,权重一般小于或等于职业技能测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等基础学科考试,考试方式比较多元化,既有高职院校单独组织,也有省级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在职业技能测试方面,权重占比至少50%,既有高职院校单独组织,也有高职院校承担专业大类省级统测。“对口招生”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环节,各地普遍要求高职院校应投放20%以上的中职生计划,但与普通高中生相比,“对口招生”总体占比不高、规模偏小。
7.“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模式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中高职、专本科升学立交桥的重要探索方式,主要包含“中高职三二分段制”“五年制”“五年一贯制”“3+4中职应用本科贯通培养”“专本贯通分段培养”等模式。所谓“贯通”,即将中职与高职、中职与应用本科、高职与应用本科的人才培养实施一体化设计,两校分段培养,重点突出人才培养的连贯性,旨在提升中高职院校的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贯通培养”模式需要完成两个阶段的考核和选拔:一是“贯通培养”的前端选拔;二是“贯通培养”的转段选拔。“贯通培养”模式比“对口招生”模式更具吸引力,部分学习成绩不拔尖的学生可通过此模式进入高职专科或应用本科学习。
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问题
随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逐年推进,春季招生计划比重逐年提升,无论是招生院校数量还是院校招生规模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也存在全国生源总量下降、办学压力提升、生源过于狭窄、生源组织混乱、选拔标准过低、报考吸引力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
1.招生选拔模式过多,生源面向狭窄。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形式和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改革推进的前期准备工作参差不齐,以致呈现以上七种招生模式,生源面向往往限于本省,过于狭窄。第一,各省结合单独招生等试点成果,形成了本地的高职分类考试模式,全国各地在模式选择上不尽相同,且改革内容日新月异,考生对政策理解存在一定难度。
第二,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内涵把握有深有浅,分类方式不一,如海南省按生源类别分类,开展中职生对口单招;甘肃省按评价方式分类,开展单考单招、综合评价招生。
第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面向只针对本省院校,外省院校受地理条件的影响,不便于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跨省招生难度较大。
第四,没有外省院校的参与,虽然有利于稳定本地高职院校的生源,但不利于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吸收外地生源,也不利于职业人才交流和跨区域就业。
2.考试结构不合理,选拔侧重有偏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在考试结构方面,普遍按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但在具体科目设置、分值计算、选拔侧重等方面没有完全做到科学合理。第一,考试科目主要选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职业倾向测试”。对普通高中生缺少对其他基础性学科的能力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用不足,职业倾向测试往往流于形式;对中职毕业生的文化考试要求过高,职业技能测试往往采取“综合面试”予以替代,没有真正考核技能的掌握程度。
第二,考试分值比重不能体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本质要求,文化科目比重占比过高,职业素养比重偏低,特别是实施“统考统招”模式的省份,缺少对考生特长、兴趣、爱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学生职业能力发展的潜能考察维度不够。
第三,对中职毕业生报考的激发力不足,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比重过低,普遍低于30%。以重庆市为例,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61627名,中职招生计划(含对口本科、中职直升)18359名,占比29.79%。
3.选拔标准参差不齐,生源质量不高。高职院校在普通高考招生批次位列末尾,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并未彻底改变生源质量相对较低的客观现实。第一,全国生源下滑后,部分高职院校利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春季录取的提前招生机会,抢夺有限生源。降低选拔标准已成为部分高职院校吸引生源的途径,严重影响了生源质量。
第二,分类考试招生只是高职教育考试招生的一部分,秋季仍有普通高考高职专科计划。部分文化成绩相对较好的优质生源,依然期待普通高考后的本科录取,放弃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机会,呈现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生源质量低于普通高考的现象。
第三,“单考单招”“注册入学”等模式评价效力和选拔标准不高,生源质量明显低于其他模式。
4.志愿投档过于传统,考生选择面较小。第一,从志愿结构来看,“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1个完整志愿”的模式,仍是大部分省份的现行政策,容易造成扎推报考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的现象,导致考生因选择面较小而落榜。
第二,单一的志愿结构必然造成单一的投档模式,不同院校或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差异过大,考生不能遵循“冲、稳、保”的规律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总体的公平公正性难以得到切实改善。
第三,部分省份“增加志愿个数”“增加投档个数”的志愿结构和投档模式,没有切实改善考生选择较小的局限。例如,云南省按照“单考单招”的模式设置1~6个院校志愿,考生须在不同时间参加报考院校的考试才能取得成绩,考生的多个志愿并未真实有效。
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对策建议
只有探索基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才能真正体现职业教育人才选拔的特点和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1.整合招生模式,扩大生源面向。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要形成“全国主流、省级统一、院校规范、考生认可”的人才选拔渠道,需要教育部和省级教育部门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报考生源类别,按普通高中生、中职生两条线,整合招生类型,扩大生源面向,形成符合高职教育发展需求的分类考试招生体系。第一,整合招生模式,形成“统一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体系。“统一考试”就是要将学校自主的文化考试纳入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提高对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标准、成绩使用的统筹力度,加强學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运用。“综合评价”就是充分考虑职业倾向性(技能)测试结果、高中阶段素质评价结果,多维度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多元录取”就是高职院校根据办学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类的职业能力需求设置不同权重,自主、多元地实施录取。
第二,扩大生源面向,打通跨省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的渠道。一是省级教育考试院在制订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外省高职院校招生的可行性,借鉴普通高考的统一性原则,便于外省高职院校的积极参与,打破分类考试招生不出省的界限。二是高职院校将特色专业、地方经济发展急需专业和优势专业,面向外省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扩大生源面向,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和相关专业人才紧缺地区,以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专业发展不平衡的瓶颈问题。
第三,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立交桥”建设,形成“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分段培养、“高职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的职业教育招生体系。分类考试招生既要有招生方式的分类,也要有教育类型的分類,要鼓励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与应用本科院校对接,开展“三二分段制”“五年制”中高职分段培养招生,开展“3+2专本贯通”高职与应用本科联合培养招生,扩充分类考试招生的类型,提供完善的升学渠道,吸引更多优质生源参与。
2.优化考试结构,加大选拔侧重。针对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的不同属性,在考试结构和选拔侧重上都应有所不同。针对普通高中生源应采取“文化为主、职业能力为辅”的考试结构;针对中职生源应采取“文化为辅、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的考试结构,避免本末倒置。第一,普通高中生采取“文化考试+职业能力测试”,按“4.5∶3”的比例设置满分750分,与普通高考总分值相当。其中,文化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组成,每科150分,合计450分;“职业能力测试”由“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门课程组成,每科150分,合计300分。高职院校可根据不同的专业属性,划分两类考试各科成绩的权重,以计算后的最终分数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中职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按“3∶1.5∶2.5”的比例设置满分750分,与普通高考总分值相当。其中,文化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组成,每科100分,合计300分;“专业理论”150分;“专业技能”300分。针对中职生的招生专业应结合中职学校专业类别的对应关系,着重安排动手能力要求高、就业面向一线的专业。此外,加大中职生源的选拔侧重,中职生源招生计划比重应不低于30%,对动手能力要求较高的专业,侧重选拔中职生源,以满足专业所需的技能要求。
3.提高选拔标准,提升生源质量。第一,省级教育考试院在制定政策过程中,科目选择、命题、划线环节既要结合职业教育需求和生源实际情况,又要注重选拔标准和质量,着重考察学生的动手实操能力、职业规划意识、职业技能水平,要将文化基础和职业能力考核相结合,营造符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有利环境。
第二,高职院校在制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成绩运用方面,要严格执行招生行为规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职能,把分类考试招生作为促进高中学校和高职院校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手段,坚持“公平公正”“严进严出”的选拔标准和教学标准,把政策利好用在促进人才培养的刀刃上。坚持对办学水平、专业特色、学生发展方面的正面舆论导向,改变学生“高职教育不如本科教育”的偏激认识,不断提升分类考试招生的社会认同,吸引优质生源踊跃报考。
4.革新志愿投档,提高录取机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不仅要在考试上分类,还要在志愿结构、投档录取的手段上下功夫,只有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提高分类考试招生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第一,革新志愿结构,增加志愿数量,提升学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选择面。在批次的设计上,优先满足高职与应用本科衔接的志愿填报,将有别于本科教育的艺术、体育类纳入分类考试招生,针对“3+2专本贯通”设置“贯通批”;针对“艺术体育类”设置“艺体批”;其他设置“普通批”。在志愿结构设计上,将“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1个完整志愿”调整为“1所院校+N个专业志愿=1个完整志愿”或“1个专业(类)+1个院校=1个志愿单位”。“1所院校+N个专业志愿=1个完整志愿”可以参照“高考招生”实施平行志愿;“1个专业(类)+1个院校=1个志愿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30个及以上的志愿单位。要引导考生打破原有的志愿填报思维,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社会需求大的专业或专业类填报多个志愿,提高其被报考院校及专业录取的机会。
第二,革新投档模式,增加投档机会,提升学生被阅档录取的机会。考试的统一性可以带来投档的统一性,省级教育考试院要根据志愿设置情况选择投档模式,对实施平行志愿的分类考试招生,按照平行志愿的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安排1~2轮征集志愿用以解决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榜的考生。对实施专业大类招生或“1个专业(类)+1个院校=1个志愿单位”的省份,要探索实施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在考生和招生院校之间建立“双向选择”新机制,提高志愿设置的有效性。实施平行志愿或一档多投,可以促进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办学质量,杜绝因唯一志愿产生的院校生源不均衡、违规组织生源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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