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上海绿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01199)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视度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大背景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现了进一步发展,并在资源合理配置、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加大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力度,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效解决,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指的就是在编制规划的时候,合理分析与评价规划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按照规划结果,事先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或者是减少影响,以此来降低规划对于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它的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图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因为规划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与相关部门,而且它们也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的监督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我国传统的政府体制的影响,使得公众对于公权力的监督力度存在明显不足,规划环境评价的监督职能自然也就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即便是已经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意见,也往往很难起到良好的制约作用,从而也就大大降低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际作用。
在传统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过程中,通常应用的是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技术方式与评价理念,这种固化的评价方式并不能完全地投入到实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它会被项目与周边环境所影响,而且,这种评价方式的预测需要建立在环境质量情况的检测前提下,以此来实现对于高层的规划以及对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但是,从目前来看,相关的专业人才的培养问题依旧不容乐观,并且已经成为制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因素之一。部分工作人员对于自身所制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不够了解,从而也就影响了实际工作的开展[1]。此外,许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总是会受传统工作理念的影响,而且很多工作人员对于相关的专业知识没有足够的了解,使得员工培训工作很难满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实际需求,培训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也就大大降低。
目前,我国参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部门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与环保部门,而且它们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利益关系,从而也就会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合理性与可靠性产生影响。此外,因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部门之间还有经济利益方面的关系存在,然后就会影响到这项工作的客观公平性。从目前来看,大多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问题与环境评价机制问题是分不开的。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但是,从目前来看,公众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参与度依旧相对较低,为了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加大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以此来提高社会公众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认识水平,让他们能够从思想层面意识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并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使用公众加大对于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等规划主体的监督力度,从而促进实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高规划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目的[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专业性高、涉及领域广泛的工作,它对于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所以,必须要加大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但要帮助他们掌握充足的专业环保知识,也要充实他们的知识储备,按照每个人员的专业差别,培训他们在土地、工业、农业等多个方面的能力,让他们能够更加适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际要求,并能够更加合理与有效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而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降低规划对于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要想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制,首先需要提高环境评价机构的管理水平,并建立起一个较为独立的环境评价机构,以此来防止环保部门与环境评价机构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利益联系,从而也就能够防止由于利益关系影响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效率[3]。此外,在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环保部门不得用任何理由妨碍环境评价机构的正常工作。
当前,世界范围内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评价程序不完全相同。按照当前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主要存在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政策评价两种评价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评价客观生态环境对于城市规划建设产生的影响,并经过筛选、定义与评价来指导实际的施工方案。而环境政策评价主要是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来评价城市的环境政策,明确实际的发展意图,并以此来制定科学的规划方案。这两种评价程序都是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在实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评价程序,并对其进行适当地调整,以此来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效率。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方面的要求也在持续提高。在这个大背景下,相关的环境评价机构与部门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以此来实现合理配置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进一步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