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群众满意教育

2019-07-08 03:43冯安华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19年5期
关键词:监管机构培训

冯安华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发布,国务院办公厅8月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9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8号)。去年的这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发文规格、密集程度是空前的,治理的规模、范围、力度也是空前的。这也反映了治理校外培訓机构的重要性、迫切性及长期性。

校外培训机构从20世纪八十年代,伴随着国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有了迅猛发展。民办培训教育在满足群众教育的多样性和个性化需求,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及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次治理不是一刀切,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也强调“这项措施并不是要关闭校外培训市场,而是针对教育培训秩序而采取的,只是整顿违规的、增加负担、扰乱培训市场的部分。”

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经济与教育的双重属性。但是,有些培训机构以营利的经济属性为唯一目的,进行虚假宣传,制造孩子家长的教育焦虑;有的乱收费,携巨款“跑路”,给家长增加经济负担;有的违背教育规律,超纲超标超前教学,加重学生课外负担等。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主观故意作为;有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形态和速度超出了监管机制的完善速度,如在线培训机构发展、网红在职教师的存在等。同时,民办培训机构经济与教育的双重属性,在管理体制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共同监管,或者分类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现有的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要求或者模糊不清。

这次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初见成效。北京的校外培训机构多,情况复杂,在这次治理活动中取得了较好成效,受到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肯定。有关部门和学术界要总结经验,将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实现培训机构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实力增强的内涵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教育需求。

本期专题从学术角度分析总结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做法与经验,有的理念先进,值得各地借鉴。在线培训目前已经成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外培训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在线教育市场上各种产品鱼龙混杂,亟待规范。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的周航、李波从治理措施、全面普查、加强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构建在线教育监管服务体系。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方建红、李艳莹、金建花等结合海淀区的经验,提出了端正办学理念、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师资水平、加强行政监管等宏观方面的综合治理建议。该院的赵欣则针对 “有照无证”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提出了多部门信息共享,分类多元常态监管,强化联合执法等建议。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也成为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的热点话题。未来网记者程婷分析总结了两会上代表委员关于这方面的观点及相关舆情,更凸现了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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