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2019-07-08 05:17李全洲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除险加固体制管理

李全洲

摘 要: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工程完工后必须加强工程后期的管理和维护,这是目前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考虑的当务之急,也是本文探讨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小水库;除险加固;管理;体制

水库是蓄水截流、调节水资源平衡的水利枢纽工程,是兴水利除水害的有效工程手段,是人类战胜自然的智慧结晶,是人工创造的自然景观。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是国家为保证枢纽工程安全,更好造福于民的得力之举。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集中安排与实施,是这步战略的基础和取胜的关键,是国家加大水利投入、重视水利建设的充分体现。

新郑市现有水库20座,其中五虎赵、杨庄、唐寨、青岗庙及望京楼等18座水库为小型水库,占全市水库的90%,防洪总库容5254万立方米,兴利总库容2280万立方米。自2010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的扶持下,已经全部完成了除险加固。通过工程建设,小水库的大坝安全性能得到提高,调洪能力得到保证。但是,除险加固后的小水库如何管理,才能保持长久的发挥工程效益,才能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当前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考虑的当务之急。

一、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后的效益和前景

1.大坝结构性能有所改善,工程防洪安全性能得到提高。

新郑市的小水库坝体都是均质土坝,大多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存在设计标准低、建设质量差、年久失修、泄洪不畅等问题,严重影响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发挥。在北方水资源贫乏的状况下,能蓄水、蓄住水、多蓄水将是工程效益的关键。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中,通过防渗处理,改善了坝体结构性能,为水库发挥基本的拦蓄功能奠定了基础。同时,小水库除险加固后,有效提高了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减轻了下游区域的防洪压力,对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2.工程的面貌得到极大改观。

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也注重了外观要求。特色的放水闸建筑、美观的大理石护栏、平整的坝顶路面、坚实的防浪墙、防汛路等等,都加入了人性化的理念,既是水工程改造,又是水景观建设,形成了“一项工程、一种特色、一处景观”的工程布局,大坝、水面、林草的相互映衬,改变了小水库工程设施的老旧面貌,也改善了周围村庄的居住环境,成为居民群众休闲的好去处。

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小水庫大多都修建在河流的上游或支流上,地处偏僻、工业发展慢、水质污染轻,而当地一般地形复杂、基础水利条件差,有效地拦蓄地表水,可缓解当地水资源不足的状况,用于农田灌溉、水产养殖,为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并可形成微环境、小气候,使宝贵的水资源得以有效的利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二、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后面临的问题

1.体制有待明确

小水库在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前,大多按照“属地原则”由乡镇实行管理,在产权制度和工程管理方面,各级政府一直存在着所有权和管理权的界定不清和体制改革上的不彻底,使得多年以来处于模糊状态。小水库在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后的状况依然是:工程属于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占地属于集体所有,没有划标定界,没有明确责任,小水库重新成为身份不清的“弃儿工程”,这势必造成国有资产新的流失,不仅水库应有的基本功能难以发挥,水库的安全运行也难以保证。

2.机构有待完善

小水库在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前,大多数小水库由属地的乡(镇)政府、村庄或承包人代管理,没有常设的管理机构。政府部门没有给予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水行政部门参与管理的缺位,使得小水库管理形成了无机构编制、无专业技术人员、无专项养护经费的“三无”工程。譬如新郑市的18座小水库中,除市管的5座外,其余13座均属于这类情况,占比70%以上。

3.制度有待规范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小水库安全运行的依据。在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前,多数小水库没有常态的管理组织,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措施,诸如大坝安全巡视制度、设施观测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等,常态管理要求基本无法得到落实。加之小水库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工程“无人管,不会管,管不了”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也是导致自建成数十年以来,年久失修的重要原因。

4.意识有待加强

对小水库工程的重视不够和重要性宣传不到位,使各级政府和地方群众在意识形态方面出现盲区,以致法律意识淡漠。我市大多数小水库没有确权定界,无法有效保护、管理水库,普遍存在着肆意排放、围垦开荒等危及工程安全和水库水质的行为,更有周围村民对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擅自拆除、私自占用,甚至随意破坏,造成汛期调度难度增大,给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加强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后的管理

1.协调合作,共同参与

除险加固后的小水库的管理工作在政府主导下,需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而不仅仅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管理方面给予技术指导,使水库工程在稳定的环境下发挥功效。政府应坚持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并能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管理小水库。

2.多管齐下,综合管理

小水库作为重要的水利工程设施,在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后,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管理工作列为日常工作职责,以充分重视以前的薄弱环节,并据此采取多项措施。

(1)明确产权,改革体制。按照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规定,由市政府尽快出台《新郑市水库确权定界和库区影响范围管理办法》,对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及其必要的影响范围确权定界,明确管理对象和主体,做到职责明确、产权分明。

(2)成立机构,保证经费。明确县(市)级人民政府为小Ⅰ型水库运行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主体,乡(镇)级人民政府为小Ⅱ型水库运行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主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使技术管理责任。考虑成立小型水库管理中心(处、所、站),作为事业性小水库管理单位,由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管理人员和工程维护经费由县(市)财政负担,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3)建设队伍,定岗定责。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制定严密、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值班、巡查、观测、调度运行、计划执行、资料上报等。明确小型水库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实行目标考核和达标晋级等管理措施。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对闸门操作,浸润线观测及位移、变形观测等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确保水库安全和综合效益发挥。

(4)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学习,加强水资源有效管理,加大普及教育宣传和水政执法力度,积极查处水事违法等问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在社会上营造爱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总之,小水库的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如何保证工程性能、保障效益发挥、保护工程面貌,切实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和重视,是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竣工后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只要管理到位,除险加固竣工后的小水库工程一定会旧貌换新颜,焕发出勃勃生机,真正造福于民,服务社会,保一方平安。

参考文献:

[1]偃师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李佩妍、齐晓波,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0年第09期.

[2]小型病险水车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浅议,赵君役、王朝军,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年第18期.

[3]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4]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发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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