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虎,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六处副处长,长期负责公安部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环境犯罪的工作。他舍小家、顾大家,长期坚守在办案一线,充分展示出一名人民警察出类拔 的专业素养和克己奉公的优良品格。
张阿虎同志对于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带有“潜规则”性质的违法犯罪问题,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精准打击、有效治理。
针对废旧电瓶非法回收、处置,废酸液非法倾倒,废塑料、废铅等非法加工冶炼违法犯罪,他部署指挥相关涉案地公安机关连续侦破部督山东滕州“7·17”等系列特大污染环境案件,摧毁涉及20余省市的特大非法处置废旧铅酸电池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千名,捣毁窝点500余个。
针对近年来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高发情况,他实时督促指导各地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破获刑事案件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00余名,有力震慑了涉危险废物犯罪活动。
2018年,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关注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张阿虎同志指导各地共侦破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余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0余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环境保护法》,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作出了明确规定。张阿虎代表公安部会同原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工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及时制定出台《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程序、标准等。
大力推动公安部印发《公安环境安全保卫部门装备配备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这是全国治安系统除特警队以外第二个专门为独立警种制定的装备标准,对推动环境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为了强化《标准》实施效果,张阿虎负责在辽宁省沈阳市组织召开了《标准》宣传贯彻座谈会。
大力推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会同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连续两次举办跨部门联合培训班,共培训全国32个省级单位公安、检察、环保部门负责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的500余名业务骨干。培训工作既让各地公检环部门的同志共同学习有用的业务知识,又增进各部门间的了解,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针对在实践操作中,一些地方检察等部门对公安机关民警的取样资质和技术能力还存有异议的情况,张阿虎积极与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沟通联系,推动以公安部、原环境保护部名义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现场采样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安部和省级机关分别组织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民警开展现场采样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持有合格证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民警,可以从事相应的现场采样工作。此举破解了以往公安机关办案受制于人的难题,对于依法独立开展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张阿虎同志带领工作组先后10余次赴西安现场督办西安3·5监测数据造假案,超过两个月。期间家中老人需住院手术,但其仍坚守在西安办案一线,舍小家、顾大家,充分展示出了一名人民警察出类拔萃的专业素养和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原环境保护部专门致函公安部表示感谢。
2017年6月16日凌晨,石家庄市无极县郝庄乡牛辛庄村滹沱河发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根据部领导的批示要求,张阿虎连夜赶赴无极县督办案件侦办工作。连续熬4个通宵,一举侦破了此案,将12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
2018年6月,洞庭湖3万亩私家湖泊破坏生态环境案,张阿虎同志连续两次急赴湖南,指导以严打环境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为重点,坚决依法彻查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案件全案。在公安部的强力督办指导下,当地抓获1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专案侦办任务。
张阿虎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一贯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作风清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条规定” “五个严禁”“三个绝不允许”等纪律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从不接受他人的托请,从未在案件办理中给任何地方公安机关打过任何招呼。特别是环境污染类的案件,往往与地方政府的政绩或者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有的甚至还有地方保护的问题,在很多大要案件发生后,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招呼,但是张阿虎坚决抵制住各种压力和诱惑,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共产党员本色,在工作中坚决依法依规办案,从不徇私情、从不畏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