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在全省或者部分市县开展了“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地方党委、政府保護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
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之一。2017年,安徽在全国率先建立“林长制”,由省委书记、省长牵头,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总林长,构建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切实强化和落实了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源保护发展的动力不足和责任不明问题。截至目前,安徽、江西等全国17个省份通过建立“林长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创新和成功实践的代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