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采风 任文波
摘要:在“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的政策带动下,古老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时期。国门打开,商贸合作,文化交流,资源共享。在这个政策带动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旅游业也将迎来新的历史时期,旅游企业将面临国际合作,为各国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担当使者,但是旅游升温背后的隐忧也将逐渐显露。本文主要探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升温背后的隐忧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家;旅游;隐忧;探析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沿线国家将迎来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与此同时,经济的互助将给旅游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契机,但在旅游升温的背后也带来了很多隐忧。
一、“一带一路”的基本内涵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时首次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伟大倡议,同年10月3日,习主席访问印尼时,提出了各国应当齐心协力的建设一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畅想。
21世纪的“一带”涵盖东南亚、东北亚经济区域,并最终融合在一起通向欧洲,形成欧亚大陆经济整合的大趋势。“一路”从海上联通亚欧非三个大陆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形成一个海上、陆地的闭环,是中国与沿途国家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是各国一同投资、建设、合作的桥梁,因此有着重要意义。
二、“一带一路”对旅游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拉动旅游经济增长
“一带一路”倡议的启动,将促进地区经济合作和经贸发展,带动大量相关产业的出现,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契机。旅游业的发展,会带来相应的旅游乘数效应,从而刺激消费,增加投资,提供就业机会。旅游的频繁往来也会促进国际间货币的流通,从而增加政府的财税收入。
(二)促进旅游文化交流
“一带一路”给旅游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交流,经济搭台,文化唱戏。国与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方式可以涉及很多方面,如使节的互访、会晤研讨、新闻交流、艺文展演、技艺观摩等。通过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相互了解,为更广泛的国民之间的互访创造便利。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旅游业让沿线国家的合作关系更牢固,更有力促进世界的和平和文化的传播。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升温背后的隐忧
(一)区域合作时旅游法规适用的局限性
“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共识,但由于国际上还没有贴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带一路”沿线各个国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制定适合“一带一路”各国国情、并为合作双方一致认同的旅游法律法规是开展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的前提。目前,我国的旅游法在国际合作范围内还不够宽、涉及面还不够广,这就需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寻找可为空间,制定一部各个国家都可以接受,平等公正,可以切身保护各国旅游者的法律。
(二)沿线国家民俗文化欠缺挖掘和整理
首先,要理解“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特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里面有全球大部分的宗教类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总人口中,有宗教信仰的人口占总人口的 80%,其中穆斯林、基督教徒、印度教徒、佛教徒,其他宗教信仰人口数之比大致为 16:14:10:5:5。因此,宗教文化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其次,要了解“一带一路”国家的社会风气和民俗风情。不同的国家由历史、地理和文化等因素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风气和民俗风情。像土耳其的割礼和新加坡要求客人脱鞋,进寺庙也要脱鞋。这些风气和风情我们要去了解和整理,这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和文化的交流。
(三)旅游热背后国际导游和领队人员紧缺
在旅游热的带动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旅游业的总体规模将不断扩大,旅游企业面临一个快速增长期,此时,最让人担心的就是从业人员的紧缺。首先就是旅游代理商、国际导游人员、国际领队及旅游交通和旅游饭店的从业者。
导游分为中文导游和外语导游。他们其主要工作是为游客讲解山水之美包括其背景等,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游客的疑问,并安排游客食、宿、行等方面提供帮助。“一带一路”最缺的是了解各国风土人情的外语导游。
领队,一般是指户外自助游带领队伍的人统称。一般安排游客的游玩路线,出发行程時间,组织大家集体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指导和帮助游客,在游程中与各个方面的安排和联系。一般领队都是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导游,而且要熟悉旅游目的地国家的语言,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景点分布、饮食习俗等。
“一带一路”是面向世界的,所以涉及的语言种类方面较多,而国内大多是中文,导致国际专业导游严重缺失。据统计,“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涉及的语言高达53种,大多国家只有一种官方语言。其中大多是欧语,阿拉伯语最多有13个。由此可以看出众多国家的语言种类的杂多,而我国面对这些国家的旅游专业方面的人才急缺,迅速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培养适合产业发展新需求的国际旅游人才,建设世界旅游强国非常重要。
四、解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升温背后隐忧的个人浅见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立法
直到2013年,我国才颁布了第一部《旅游法》,据统计,只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旅游法律。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升温,制订以世界贸易组织为坐标体系的旅游法规已经刻不容缓。
首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相关立法与执法,在立法内容上要以我国《宪法》为纲,同时大力引入缔约国较多的国际旅游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出一部能够最大限度地适用于更多客源国的法律。
其次,对于国际客源的求偿问题,要在中外共同的法律框架下解决,对于纠纷,要充分考虑国际客源在我国旅游时无法长期留滞以维权的现实性难处。所以我们需要和各国推出一部国际性的法律,从而保障我国出国旅游人员切身利益。这既是为我国旅游争取潜在口碑与“回头客”的积极举措,也是对我国进一步旅游立法的鞭策。
(二)高度重视民俗文化的保护
首先,成立文化产业合作领导小组,定期举办小组会议,共同商讨文化产业合作的模式、合作的领域与内容及合作机制等,签订《文化产业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规范合作提供法律保障,推动沿线各国文化产业合作进入新时代。
其次,设立文化产业合作基金。通过设立文化产业合作基金,鼓励沿线各国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合作。通过这些领域的合作深化各国文化交流,拓宽文化视野,丰富文化生活。也可通过成为一个文化旅游城专门面向沿线的国家,深度挖掘我们的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实现文化繁荣。
(三)旅游职业教育要及时转型
目前我国旅游教育培训的规模正逐步扩大,但是依然不能满足旅游市场发展的需求。我国的本科院校开设小语种专业的本来不多,部分学生自己都感觉学习这个专业只为毕业证而学的,大多数出来就是去做翻译,很少有做导游和领队的。而职业院校是导游培养的主阵地,但外语方面基本都是英语,很少有直接培养小语种导游的院校。但众所周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很多官方语言都不是英语,我们的导游不会讲对应的语言,这对我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之间的互动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我们急需要培养出这样的人才。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合作办学是当今世界全球化趋势的必然产物,也是旅游职业教育转型的必然选择。合作办学的前提是双方国家的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相互欣赏和认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普遍相对滞后,这给教育相对发达的中国带来很好的合作契机。通过前期的访问学者互派,可以对双方合作意向做一个全面了解。之后可以开展联合办学,互派留学生,课程资源共享,加快各国高校学历、学位互认的进程,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鼓励我国优秀专家、学者、教师出国访学、任教,吸收借鉴沿线一些国家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传播中国的经典文化。
“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以及邻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当前最受关注的旅游业,代表了高端的服务行业体系,“一带一路”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拉动作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旅游业让旅游者在了解我们文化时也带来外来文化的交流,旅游让遗忘的传统习俗和文化活动得到开发和恢复,同时也要注重“一带一路”转型人才的培养为旅游业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宋昌耀,厉新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对外旅游投资[J].旅游学刊,2017(05)
[2]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导游基础知识》3讲[M].旅游教育出版社,2010-08-01.
[3]林雪.“一带一路”倡议与旅游业的互动关系[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6(11)
作者簡介:
周采风(1966.4- ),女,汉族,辽宁海城人,本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旅游市场开发;
任文波(1968.3- ),女,汉族,江苏无锡人,本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课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学、语言学和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