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集团债券违约案例分析

2019-07-01 03:31郭芙秀
大经贸 2019年2期
关键词:信用评级信用风险

【摘 要】 债券违约对成熟发达的债券市场来说并不罕见。但由于“刚性兑付”隐性担保的存在,直到2014年“11超日债”违约,我国零违约现象才被打破。然而,一起民企債券违约并未引起市场的多加关注。直至2015年4月“11天威MNT2债”成为国内首例国企债券违约事件,市场开始产生波动。本文首先分析了天威集团债券违约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然后描述了债券违约的进程;之后对债券违约原因进行多层次分析;最后根据债券违约得出启示。本文的创新点是以天威集团债券违约为背景,通过对违约原因进行分析来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相关机制以及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 债券违约 信用风险 信用评级

一、天威集团债券违约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分析

1.信用评级不完善。在债券市场起步阶段,出于对市场的培育保护所存在的刚性兑付,加大了投资者以及信用评级机构对国企的心理预期,因此在债券违约之前,债券发行主体以及债项本身信用评级都处于较高等级。随着债券市场日益成熟,刚性兑付已经不再适用,刚性兑付掩盖下的风险开始逐步释放。以本文所研究的天威集团债券为例,2013年4月,联合资信公司下调天威债信用评级至AA,单从评级来看,违约风险不大,但是此时天威集团已经连续亏损三年,企业在输变电领域以及新能源行业盈利能力大大降低,企业很可能发生违约。2014年,联合资信对“11天威债”的信用评级是BBB,对于此时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的天威集团来说,信用评级明显偏高。

我国信用评级之所以偏高,主要原因在于:刚性兑付的存在使得无论信用评级高低,在“11超日债”违约之前,我国债券市场上都没有发生真正意义上的债券违约,信用评级意义也就不大。对评级机构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相对来说也薄弱了许多。中国尚没有专门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法规,有的只是分散在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各机构的管理方法。因此,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仍属于多头监管,导致市场管理混乱。2014年起大规模爆发的债券违约事件足以反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存在诸多问题,信用评级机构应当从天威债券违约案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信用评级机制进行完善,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

(二)内部原因分析

1.公司决策失误与调整问题。为了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天威集团制定了“双主业”发展战略,从2002年正式进军新能源领域,主营光伏业务,光伏所需的原材料是多晶硅。天威集团在开始全面实施“双主业”战略的几年,确实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但由国务院常务以出现重复建设倾向为由正式将多晶硅、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列入产能过剩行业可见,我国新能源行业开始走下坡路,天威集团已错过新能源行业的黄金发展时期,在新能源领域的利润开始大幅减少。从2011年营运资金开始出现问题时,天威集团并没有及时调整发展战略,而是坚持“双主业”,通过对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继续投入新能源行业。由此可见,行业的波动并没有改变公司对于新能源行业美好前景的预期。在实施“双主业”发展战略时,天威集团分散了在输变电领域的投资,将大力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向了新能源产业,导致输变电领域的利润大幅下降,输变电产业由于缺乏时间和资金更新设备和技术,以及拓宽市场发展失去了行业的龙头地位,输给了特变电工。

(三)财务分析

1.持续大幅亏损。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该公司净利润一直表现为负,这主要是由于企业的亏损以及亏损的范围无法控制导致其亏损额一直增加。而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在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连年上涨,主要是固定资产、坏账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其中2013、2014年的损失额都占净利润亏损额的80%以上。

2.资产负债率急剧上升。资产负债率是评价公司负债能力的综合指标,能同时反映公司的资本结构和长期偿债能力,公司的财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成正比。由于该公司长时间大规模的亏损导致了权益所占比例下降,到2014年年末时,所有者权益已为负值。虽然总负债表现为逐年减少,但由于公司负债规模的大幅上升,所以公司资产负债率2014年仍突破100%。

四、天威集团债券违约启示

(一)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以本文所研究的天威集团债券违约为例,企业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应做好事前调查,即对要投资的产品进行详细的调查。天威集团正是在投资前没有仔细调查,而是一味的被初期的利润蒙蔽双眼,没有意识到光伏产业已经过了黄金发展时期,此时进入光伏行业要投资的规模远不是其所带来的利润能弥补的。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企业还应当具备风险意识,及时做好战略转移工作,避免损失扩大。天威集团在初步发生亏损时并没有进行深层次长远的分析,而是盲目的对光伏产业的前景保持乐观心态,并加大了公司对光伏领域的投资,恶性循环之下,天威集团的资金开始枯竭,亏损持续扩大,最终导致了违约。这说明天威集团在投资之前并没有十足的风险意识与风险应对措施,没有保留必备的风险资金,才导致风险来临时企业不仅无法应对更是反被风险打垮。

(二)健全信用评级机构监管体系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体系,而信用评级机构又属于多头监管,内部治理混乱,因此,统一的信用评级机构监管部门有利于管控评级程序。健全信用评级机构监管体系对于债券市场稳定来说很必要。一直以来,由于刚性兑付的存在,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的评级都较高,认为央行或地方政府会在国企债券违约时进行阻止,且施以援手。这就致使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缺少公正性、真实性和独立性。联合资信对天威集团主体评级的频频下调,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权威性也有一定影响。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全面分析债券发行主体,及时披露发行主体的风险等级以及变动情况,充分发挥其职能。我国评级机构还应当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机构系统,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 金莉.我国首例国企信用债违约案例分析及相关建议[J].中国市场,2017(07):182-184.

[2] 何志翀.有违约才是真市场[J].英才,2016(06):82-83.

作者简介:郭芙秀(1995)女,汉族,河南周口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2018级研究生,金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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