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吉
(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 200025)
如今,市场化竞争下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每个主体均会根据自己角度考虑存在利益目标,但互相之间又是利益捆绑,而投标方与招标方之间的利益实际就是种博弈关系。
对于投标单位而言,在投标时,既要保证自身报价有一定利益性,又要能够击败众多竞争单位,因此,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逐渐产生。比如很多单位在投标时为了得到项目,企图“出奇制胜”,先采用超低的价格进行投标,但实际操作时又为了不损失自身利益而在后期中标后偷工减料;也有投标方为了提高自身企业评分,采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来进行“挂靠”投标以骗取中标资格。虽然该类违法情况如今在日益完善的国家招投标法律规范下逐渐减少,但“盲目报价”问题依然屡出不穷,比如很多投标企业为了中标,在未进行实地调查、认真分析自身资质与承担能力的情况下,就急于压低报价;更是有些单位投标为了承接工程还会允诺一系列的附加条件,从而拉紧了预算,这都将对实施过程中控制带来巨大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难保证、按其完成难实现、建设单位的运营期投入加大等问题接踵而来。在招标方的角度上,期望实现招标过程中的良好管控,不仅可以识别各投标单位的竞争优势,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又能保证招标过程的合法合理性,避免投标时的弄虚作假等问题产生,因此,招标方合理科学地完成对投标单位的选择是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对于投标价进行前期的预估成为重中之重。
作为建设单位而言,现今的招标过程中,会先拟定一个招标限制价(或标底)用来作为投标[1]价格的上限,招标控制价一般公开,即可以保证投标时的报价均不会超出招标控制价。但招标控制价只作为上限价,对实际投标报价并没有起到合理的分析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考察投标报价情况和实现建设单位的利益最大化,选择合理、清晰、统一的计价评审方法进行投标价评审成为关键。
在我国早期,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报价评审方法有二次报价法、抽签法[1]、直接发包法[2]等,但这类方法的共同之处就是都没有引入价格竞争机制。而如今广为使用的低价中标法则是通过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建筑产品价格。低价中标法,明确了采用低价中标法所确定的中标人应符合的条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投标企业自身成本)的除外。采用低价中标不仅可以帮助建设单位节省工程项目的成本,操作简便,也更有效地降低了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对“暗箱操作”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尤其是政府投资的工程。
近年来最优投标报价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当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时,常用应用概率分布法[3-4]、博弈理论[5]等方法来进一步确定最优报价。本文主要基于经评审的最低中标法,结合博弈理论,建立一种预估最优报价的模型。
采取现行评标时普遍使用的“综合评分法”作为理论依据,建立一个最优报价的博弈模型来帮助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有效管控招标的成本。此处引入杨等[6]人研究的合成标底来进行模型建立。设合成标底为H,进行招标时,由建设单位给出的标底是一固定值,设为 Y,则 H=Y·λ1+(1/n)·W·λ2+((n-1)/n)··λ2(相关变量具体见表1)。
表1 合成标底模型数据表
通过确定合成标底,帮助“看清价格”,尤其是施工招标,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通过预设合成标底来作为后期评分标准,一般情况下0.9H-1.03H为有效范围[6];在该有效范围内给出的最低报价即代表可以获得最高分,以此报价为基础,每高于其一定比例可设置扣一分,扣完为止。
以某下立交工程施工招标为例,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88 850.742 4万元,投标价权重为50%,则H=0.5·Y+(1/2n)·W+[(n-1)/2n]·X·λ2,有效报价范围为0.9H-1.03H之间,而该区间内的最低价的得分最高,其余投标价每高于此价的1%就扣一分,扣完为止。
由于在投标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均不知投标单位数量,因此假设n在3~7之间,基于以上背景,利用模型求取最优报价,计算过程见表1。
综上得到,n=3,4,5,6,7 时,最优报价 W 存在一个交集[0.872 5Y,0.882 4Y],又因为上述公式根据报价最低极限推导产生,因此,为了避免发生废标等情况,故选择将W增加1%后的结果作为最终报价,即 W’=0.872 5×(1+1%)·Y=0.881 2Y。
该项目的实际投标中,共7家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其报价情况见表2。因此,通过模型推出的最优报价W’=78 297.495 5万元,而实际招投标时,经招标代理计算得到的合理最低价为81 934.212 4万元,虽然各投标报价均低于81 934.212 4万元,但该值远远高于模型推算得到的最优报价,也就是说如果采用模型推算的最优报价来作为评分标准,建设单位可以更有效的节省成本。通过查询《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第七条可知,招标代理合理最低价的计算是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来确定,也就是说明各报价总体区间较高则计算得出较高的合理最低价,而当各报价区间较低时则产生一个较低的合理最低价,合理最低价随各投标价而波动。因此,为了更好地了解各家投标单位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手段,为了避免投标中的弄虚作假、串标等情况的发生,对于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而言,采用合理标底模型可以对中标单位的报价进行横向比较,确定其合理性,更高效地完成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并进一步地提高了项目实施过程的投资和质量控制。
表2 某下立交工程施工招标的实际投标报价
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投标竞争对手间信息了解的不完全,招标方、投标方均想追求最大的利益,相互之间形成利益博弈关系。引入最低中标法和博弈理论建立模型进行最优报价分析,有助于招标方能够正确地选择投标单位,对于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而言,则有助于加强实施阶段工程的质量、安全、成本控制,使得程序更透明更规范,同时,也有助于投标单位能够进行合理的报价,提高中标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