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帆,孔存玉
(河南大学 产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河南 开封 47500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居民消费潜能空前释放,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78—2017年间,中国城镇化率从17.92%提高到58.52%,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分别从184元和116元增加到23 078.9元和10 129.8元,相应的恩格尔系数从57.5%和67.7%下降为28.6%和31.2%。在此过程中,中国减贫实践方案顺利推进,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明显提高。然而,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不平等现象也有所凸显。由于在发展战略选择和金融可及性等方面存在差异,中国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与财富差距不断扩大,并最终表现为日益明显的消费差距[1-2]。数据表明,中国居民消费不平等不仅长期处于扩大态势,而且消费基尼系数始终高于警戒线水平[3]。
过度平均主义极易引发搭便车行为,不利于刺激生产积极性,反而造成效率低下。但较高程度的消费不平等,容易激化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秩序紊乱,严重时甚至会诱发经济危机、损害国民经济福利[4-5]。研究显示,消费不平等程度不断提高不仅是中国居民消费率长期偏低且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而且可能导致中国居民社会地位分布异化,降低社会整体的信任水平[6-7]。如果消费不平等失控,日益扩大的消费差距极易引发社会动荡和冲突,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顺利推进。尽管如此,现有消费理论研究与政策选择仍聚焦于如何刺激消费增长,试图在既定约束下寻找目标函数的最优解,而忽视或轻视了消费差距存在且不断扩大的现实,无意间回避了对消费不平等这一重要课题的积极回应。这一选择性失明,不只是理论界未能洞悉中国城乡居民消费行为的充分表现,也是消费理论研究失焦的关键所在,更是基于理论研究成果所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效果不佳的深层次原因。一般而言,居民的消费状态可以概括为两个维度:一是消费充分,即既定生产力前提下消费的相对满意度;二是消费平衡,即消费差距适度[8]。理论上,消费的平衡发展与充分发展均能提升社会福利,但理论界在何者应当成为政策实施重点的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与消费增长带来的潜在福利改善相比,通过优化分配方案来改善穷人生活水平的努力是毫无意义的[9]。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至少从提升国民福利的视角来看,平等目标与增长目标同等重要[10]。
进入新常态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基本的物质文化需求得到了极大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具体表现为:从追求数量增加变化为追求质量提升、从对物质文化的需求变化为对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全方位发展的要求、从“做大蛋糕”变化为“分好蛋糕”[11]。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着重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中国消费领域的主要矛盾不仅表现为居民消费长时间“启而不动”的不充分问题,而且表现为城乡和地区之间 “消费差距” 持续扩大的不平衡问题。在新的历史方位,测度并比较消费增速放缓与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不仅有助于深化经济不平等问题的理论研究,而且能够从定量意义上为新一轮经济政策的目标选择与实施重点提供决策支持。
不平等在经济层面主要表现为财富不平等、收入不平等和消费不平等。由于消费具有某些特殊属性,与收入或财富不平等相比,消费不平等具有良好性状,是对经济不平等的更好反映:首先,由于数据缺失,财富不平等研究大都停留在文献综述层面。中国隐性收入比例较高,收入数据存在偏差。相反,消费数据可靠性更强,经常被用于倒推真实收入。其次,财富或收入波动性较强,易受暂时性冲击的影响,消费数据更具稳定性,可观测性也更强。再次,消费既能反映各种类型现金收入以及具有存量属性的财富变动,又能体现家庭在医疗、教育和住房等非现金收入方面的差异,从而综合反映了一个家庭所能调动的社会资源,可以更好地反映社会福利状况[12-14]。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将研究视角从收入不平等转向了消费不平等,以期更全面地反映居民福利差异。Cutler和Katz最早考察了美国消费不平等与收入不平等的变动趋势。研究发现,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收入不平等和消费不平等均有所增加,但收入不平等的增加远大于消费不平等[15]。后续研究主要沿着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借鉴收入不平等的测度指标和方法,测度并比较消费不平等和收入不平等变动的特征与趋势。部分研究发现,尽管近20年美国的收入不平等与消费不平等都有所增加,但消费不平等增加的幅度总体小于收入不平等,且这一特征事实在全球范围内普遍成立[16-17]。但也有学者发现,在修正测量误差后,消费不平等的增加更为显著[18-19]。二是从人口老龄化、信贷市场发展、收入差距、财税制度和家庭劳动供给决策入手,深度挖掘消费不平等扩大的根源[20-21]。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重视消费不平等研究。运用CHIP数据,曲兆鹏和赵忠研究发现,无论采用何种统计指标,1988—2002年间中国农村地区经济不平等均存在一个跃升,而且消费不平等的增加要小于收入不平等的增加[22]。利用CHNS数据,邹红等研究发现,与非耐用品相比,耐用品的消费不平等远大于收入不平等,且两者走势截然不同[23]。鉴于CHIP与CHNS等微观数据库各轮调查间隔过长,且采用季度记账和年度记账,不适用于精准记录消费不平等的变迁,后续研究更多的采用了国家统计局的宏观分组消费数据。Cai等研究发现,1992—2003年间中国城镇地区居民消费不平等与收入不平等走势近乎一致,出生组组内效应解释了该时期消费不平等的主要变化,人口老龄化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尚未显现[24]。孙豪等发现,2002—2012年间,消费不平等低于收入不平等,尽管消费不平等自2009年以来呈现出缩小趋势,但仍高于0.354 6的警戒线[3]。赵达等通过不同收入群体消费支出结构差异倒推城镇家庭消费不平等状况,发现消费数据同样存在“瞒报”现象,修正后的消费不平等在1993—2010年间快速上升了67%,远超收入不平等[25]。
现有研究具有良好的启示作用,但可深入推进。首先,虽然消费不平等是对经济不平等的更好度量,但是国内外消费不平等研究相对较少,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测度更是少见。其次,部分研究考察了消费增速变动的福利效应,但鲜有研究将其与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进行比较。最后,在考察中国居民消费问题时,现有研究普遍忽视了居民消费行为的城乡差异性和地区差异性。作为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相当显著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均衡,城乡和地区内部发展更是如此[26]。鉴于此,本文利用1993—2016年中国地区层面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数据,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下构建了消费增速与消费不平等程度变动的福利效应测度模型,对消费不平等和消费增速放缓的社会福利效应进行测算与比较。
对再分配政策潜在福利效应的评估必须基于恰当的福利分析框架。本文通过对Córdoba和Verdier的基准模型进行改进,将刻画消费者主观偏好结构的效用函数从对数形式拓展为CRRA形式,以更为精准地描述消费者的风险规避态度。
假定时间离散,消费者无限期生存,单个消费者的决策对总量结果不产生显著影响。代表性消费者的目标是最大化如下终身期望效用:
(1)
(2)
(3)
其中,第三个等式成立的条件是求和部分是收敛的,而保障收敛的充分条件是β(1+μ)1-γ<1。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收敛条件是否满足依赖于相应的行为参数选取。鉴于合理的相对风险规避系数γ取值通常大于1,消费增速μ大于0,而主观贴现率0<β<1,可以认为上述收敛条件在一个较大的参数取值范围内成立[27]。
根据“补偿性等价变换”思想,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λμ是保持消费不平等和波动率不变,当消费增速从μ0下降到0时,要想使消费者在经过补偿的零增长状态与未经补偿的高增长状态下福利水平无差异,需要给予消费者的补贴比例,其满足:
(4)
联合式(3)与式(4),化简后得到λμ的显性解:
(5)
由式(5)可知,λμ是相对风险规避系数γ的减函数,是主观贴现因子β和初始消费增速μ0的增函数。另外,按照惯例,本文定义了消费增速下滑1%的福利效应λ1%:
(6)
同样逻辑适用于推导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保持消费初始增速μ0不变,若将消费不平等程度从0提高到σg,需要给予消费者λg比例的消费补偿才能与初始的消费平等状态下福利水平无差异,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满足:
(7)
联合式(3)与式(7),化简后得到λg的显示解:
(8)
基准模型为消费增长和消费平等福利效应的测度和比较提供了一个参考,但基准模型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即消费增长与消费平等相互独立。然而,不平等是增长的副产品,消费增速的变动不可避免造成消费不平等状况变动。鉴于此,本文尝试从两个替代性的视角思考增长与平等的权衡问题。
首先,假设牺牲掉所有的消费增长,即消费增速从μ0下降为0,可以将消费不平等的程度降低为原来的1-γg。于是,消费不平等程度下降的比例γg即为间接测度的消费增长福利效应,其满足:
(9)
用式(3)求解式(9),得到:
(10)
其次,假设完全消除消费不平等,消费者愿意牺牲部分消费增长,即消费不平等程度从σg下降为0,消费初始增速从μ0变化为μ0+μg,消费者福利感知无差异。那么,μg为间接定义的消费不平等福利效应,其满足:
(11)
根据式(3)求解式(11),得到:
μg=
(12)
综上所述,存在三种替代性的方法可以权衡增长与平等的相对重要性:一是根据基准模型直接测算与比较消费增速放缓λμ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λg;二是运用拓展模型估算消费增速降为0时消费不平等程度下降的比例γg来间接推断;三是根据拓展模型估算实现消费平等时消费增速下降的百分比μg来间接推断。
测度消费增速放缓与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需要估算理论模型的相关参数。其中,消费初始增长率和不平等程度可以通过滤波或计量方法获取,主观偏好参数通过校准获取。
考虑到数据可得性,选取了1993—2016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数据,剔除了西藏、香港、澳门和台湾四个地区,相关数据来自于《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以1993年为基期,利用历年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对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数据进行平减和对数化处理,以得到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数据。此外,为综合测算与比较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根据国家“七五计划”三大经济带划分标准,将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划分为三个地区,即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和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8个省和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重庆、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1个省市、自治区。
在进行消费初始增长率估算时,现有研究或是采用时间去势法进行直接测算,或是通过滤波方法分离时间序列的趋势项和周期项,进而获得相应的居民消费增速。为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同时采用时间去势法、HP滤波法和BP滤波法测算(见表1)。测算结果表明,无论城镇还是农村,HP滤波法测算的消费初始增速都高于BP滤波法的测度结果,BP滤波法的测度结果又高于时间去势法的测度结果。总体而言,三种方法测算的城乡居民消费增速结果基本一致。考虑到中国城乡居民消费序列所具有的时变特征,采用HP滤波法的测算结果作为计算依据。考虑到理论模型估算需要,借鉴赵鑫铖和史红亮测度消费不平等的方法,首先计算不同年份对数人均消费的标准差,再根据简单算术平均得到对数人均消费标准差的均值σg,以刻画居民消费不平等状况[28]。总之,农村地区的消费不平等程度普遍高于城镇地区;无论城镇地区还是农村地区,三大区域之间的消费不平等高于区域内部。
表1 城乡居民消费初始增速和消费不平等程度的估算
数据来源:根据Stata12.0估算得到。
在估算出消费初始增长率与不平等状况后,仍需校准描述消费者偏好的相关参数。多数研究认为,年度主观贴现因子β的合理取值介于0.95~0.97之间,本文取中间值0.96。国内外经验研究中,相对风险规避系数γ的估算不具一致性。部分研究认为,跨期替代弹性的合理取值接近于0,据此推算γ的取值是无穷大[29]。也有学者从风险溢价之谜出发,认为γ的合理取值应当介于1与2之间[30]。为保证测算结果的可比性,本文取γ∈[1.1,5,10,20]。
在获取了主观偏好参数、消费初始增长率和消费不平等的参数估计值后,运用数值模拟技术测度消费增速放缓与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进而综合判断增长政策与再分配政策的相对重要性。
表2报告了根据基准模型和拓展模型测算的三大区域之间与不同区域内部城镇居民消费增速放缓与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由表2可知:
第一,对于城镇居民而言,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均相当显著。在合理的参数取值区间,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减损效应λμ取值范围是17.06%~497.55%。实际上,即使消费增速只下降一个百分点,对城镇居民福利的影响也相当大,λ1%的取值范围是0.26%~20.45%。相同的参数取值区间,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取值范围是3.45%~85.43%。
第二,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及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均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性。同一参数取值下,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对生活在东部城镇地区的居民影响最大,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值得注意的是,在主观偏好参数相同的情况下,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只取决于消费初始增速,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也只取决于消费不平等程度。由此可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等在消费领域异化为消费不平等,最终对城镇居民福利造成差异化影响。
表2 区域层面城镇居民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
数据来源: 上述数值均为Matlab2013计算得到。
第三,对于城镇居民而言,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并不必然大于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根据基准模型,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随着γ的增加而减少,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随着γ的增加而增加。当γ取特定值时,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有可能等于甚至超过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具体而言,当γ取1.1时,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是497.55%,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是3.45%。从福利提升视角,促进消费增长优于缩小消费平等。但是,当γ取5~20中间的某个值时,缩小消费不平等往往成为更为理性的选择。不妨令γ取10,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为33.55%,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为36.17%。根据2016年城镇居民的名义消费水平2 3078.9元,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分别相当于对城镇居民征收7 742.97元和8 347.64元的消费税。显然,促进消费增长不及缩小消费不平等对居民福利提升作用大。
第四,拓展模型同样表明,在特定取值区间,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会小于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令γ取10,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为93.70%。也就是说,牺牲掉所有的消费增长只能换取消费不平等程度93.70%的下降。当γ提高到20时,消费增速降低为0带来的福利收益只能抵消掉25.51%的消费不平等。类似,当γ取10时,间接测度的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是-8.61%。也就是说,要完全消除消费不平等需要消费初始增速下降8.61个百分点。由于城镇居民消费的初始增速仅为8.534%,消费增长率需要降至-0.076%。鉴于此,在制定与完善促进消费的经济政策时,至少应当同等对待消费平等与消费增长。
表3报告了根据基准模型和拓展模型计算的农村地区三大区域之间和三大区域内部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
表3 区域层面农村居民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
数据来源: 上述数值均为Matlab2013计算得到。
对比表2和表3可知:第一,就农村居民而言,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同样显著。在合理的参数取值区间,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λμ取值范围是16.74%~393.38%,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λg的取值范围为9.46%~416.9%。令γ取10,λμ等于32.38%,λg等于127.35%。相应的经济学含义是,消费增速从7.505%下降为0相当于农村居民每年减少32.38%的消费产品或服务。同样,如果消费的标准差从0提高到40.53%,则相当于农村居民每年减少127.35%的消费产品或服务。根据2016年农村居民名义消费水平,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分别相当于对农村居民征收3 280.03元和12 900.30元的消费税。第二,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具有显著的地区差异性。就前者言,由于消费增速呈现东中西依次递减态势,与城镇地区一致,消费增速放缓对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福利水平的影响最大,中部次之、西部最小;就后者论,与城镇地区不同的是,由于消费不平等现象在东部和西部农村地区更为严重,消费不平等对这两个地区的农村居民的福利减损效应更大。第三,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具有显著的城乡差异性。由于农村居民消费初始增速小于城镇居民,在相同的主观偏好参数下,消费增速放缓对农村居民带来的福利影响更小。此外,由于农村地区消费不平等程度高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消费不平等的福利减损效应相对更大。因此,相对于促进消费增长,缩小消费不平等对农村居民福利提升效果更显著。第四,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在合理的参数取值范围内,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并不必然小于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当相对风险规避系数等于1.1时,即使消费增速仅下降1%,对农村居民的福利影响也远大于消费不平等。然而,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普遍缺乏稳定性,且缺乏相应的避险工具,风险规避意愿较弱。随着相对风险规避意愿的增强,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不断下降,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不断增加,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最终超过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第五,根据拓展模型,当相对风险规避系数为1.1时,消费增长的福利效应为17.67。因此,消费增长的福利效应能够完全抵消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然而,随着相对风险规避系数的增大,不平等程度的增加必须得到加倍补偿。特别地,当相对风险规避系数取10时,消费增长的福利效应仅为34.15%,即完全移除消费增长只能将消费不平等在现有基础上降低34.15%。类似地,间接测度的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表明,当γ取特定值时,只有消费的初始增速降为负值才能够完全消除消费不平等现象。
从福利视角评估消费政策的施政空间,不仅可以明确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还可以为增长政策与再分配政策的权衡提供理论依据。根据1993—2016年中国省际城乡居民消费数据,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下测算并比较了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研究发现:第一,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均具有显著的福利效应,缩小消费不平等是扩大内需、提升城乡居民福利不容忽视的新视域。第二,消费增速放缓和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不仅具有城乡差异性和地区差异性,而且在地区内部同样存在差异性。第三,在特定的参数取值下,消费不平等的福利效应会超过消费增速放缓的福利效应。事实上,消费者愿意牺牲掉所有的消费增长,甚至愿意接受负增长来消除消费不平等。在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以国民幸福为目标,协调兼顾促进消费增长和缩小消费差距。具体而言:
首先,协调供给侧与需求侧改革措施,综合提升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与意愿,强化消费增长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就需求侧而言,由于家庭消费决策主要受制于收入和财富,促进消费增长的关键在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鉴于此,应当深化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与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快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加快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完善精准扶贫机制,优化精准扶贫方式,有效提升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就供给侧而言,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市场机制逐步淘汰过剩产能,并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质量并优化产品结构,促进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通过供给创造需求;遏制居民部门杠杆率过快上升的态势,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增强城乡居民消费意愿。
其次,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通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一体化,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居民消费的城乡差异性和地区差异性。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深化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体制等关键领域的改革,推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红利;破除行业垄断和市场准入门槛,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机会不平等。此外,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战略,治理区域性市场分割,打破制约地区均衡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地区之间基础设施、生产要素的互联互通,形成区域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在区域市场的过程中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城乡消费鸿沟,促进消费的均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