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那夏
一夕之间,“有趣”似乎成了一个备受推崇的标签。
对一个人褒奖,除了那些关乎外在的溢美之词,更多的时候,你会看见一种千篇一律的含糊说法——“有趣”。
啊,真想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啊!这几乎成了年轻人最时髦的诉求,对“有趣”的渴望甚至不逊于想要拥有一个奢侈品牌包包。
“有趣”慢慢成为一种新的“时尚”,甚至我看见有人被分手,都能在自我反思后把被甩的原因归咎于自己的“无趣”。而对方,则是一个“有趣”的人。
我不知道这个“有趣”的范畴是如何界定的,是否宽泛到适用于情感的变化。但我能肯定的是,“有趣”绝对不是恋爱关系里的灵丹妙药,和“有趣”相比,真诚、理解、包容、协调、同步……这些朴素到丢进《辞海》里便几乎找不着的词,才是我心目中稳定某段关系的秘诀。
而且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趣”的人。
关于这一点,极大地体现在了我的生活状态上。
最近我的生活乏善可陈到什么地步呢?睁开眼就是去洗漱,准备吃饭,吃完饭之后,我会迅速安排好一天的工作,在下午四点半之前结束上半场的工作,收拾好健身服去健身房运动。跑步途中会见缝插针地看剧,起初我觉得四五十分钟看不了什么,但事实证明,我完全可以用这个时间追完一周更新到最新的韩剧。
从健身房回到家,下半场的工作又开始了。
一天工作结束的时间,会由当天的工作效率来决定,运气好的话,晚上十点前能完成。然后我可能会看书,或者看一部电影。几乎不太记得去刷微博,有趣的段子一般都是我先生拿手机强行塞给我看的。
并没有那么多姐妹们的聚会,每次看到朋友圈的年轻姑娘又去喝酒、蹦迪了,我连羡慕的感情都挤不出来,因为我根本吃不消那种玩法。如果在酒吧或者KTV里熬一宿,往后三天,我的精神会持续萎靡。
不用怀疑,我已经不会为了“刺激”,而去透支我身体的幸福感了。
但哪怕是这样的生活,我也并没有觉得“无趣”。
因为我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注意力一旦集中在想做的某件事上,就很难抽出精力去思考我有没有花工夫变得“有趣”了。
“有趣”对我而言,是创作的过程,而不是一句漂亮的恭维,或者一个时髦的标签。
还记得前两天,趁着假期,我们几个朋友去参观另一个朋友的新家。大家一进门就被吓坏了,墙是一整面的镜子——用来跳爵士的。客厅里既没有沙发也没有电视机和茶几,只有一张巨型桌,她解释是用来写毛笔字的。
我们观摩了一下她的书法,摸着良心说,那字写得真不怎么样,她还因此被我们群嘲了一番。
但怎么说呢?我觉得她活得挺“有趣”的。
不过与她充实的生活相比,她在社交网络里呈现出的自己,却是一个面目模糊到几乎让人记不住的人。她从不晒爱好,也不自拍,但其实她长得挺漂亮的。
我并非踩一捧一,在这里,我试图表达的一种观点是,“有趣”不应该是一种目的,即不是因为我想变得“有趣”,而去培养某种爱好或生活方式,而是因为我对某种爱好或者生活方式产生了兴趣,才决定选择它。
趋向内心真实的选择而去生活的人,不可能呈现出一种“无趣”的精神状态。
要知道,世上大部分的趣味都不是目的,而是刚刚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