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在浙江宁波某公司的年会上,公司给员工发彩票,結果一位员工的彩票竟然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然而,公司得知该员工中奖后要求把这张彩票拿回去,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对此,该员工表示不赞同,双方闹到派出所解决纠纷。
据悉,该公司为烘托年会气氛,购买了500多张彩票。但彩票发放到员工手中时,中奖号码已经公布。
发彩票前,公司负责人交代财务人员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可能财务人员没有核对清楚就发放了彩票。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确有一名员工中大奖,但否认了公司要收回奖金这一说法。
那么,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
对此,宁波市司法局法援专职律师表示,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公司和员工赠与合同成立,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因此,自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虽然赠送彩票时彩票的中奖号码已确定,只是公司并不知情,而合同法并未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公司要求取回彩票,与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奖金,这种要求缺乏法律依据。
(《光明日报》20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