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莹
(福建省立医院重症医学三科,福州,350001)
由于病情等种种因素的影响,重症监护室患者经常出现睡眠剥夺,患者不仅难以入睡,且十分容易惊醒,患者的睡眠不足不仅会影响其身心健康,同时会影响病情,使之加重。针对该情况,本研究认为可应用集束护理干预,遂开展研究分析其具体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福建省立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与护理的发生睡眠剥夺的患者188例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护理方式将所有患者分成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94例,对照组中男53例,女41例;年龄33~76岁,平均年龄(58.42±4.96)岁。观察组中男51例,女43例;年龄35~77岁,平均年龄(58.51±5.07)岁,2组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标准 1)意识清醒;2)可准确表达;3)未服用过安神、镇静类药物;4)无法配合治疗;5)使用多导睡眠检测系统检测为睡眠剥夺。
1.3 排除标准 1)长期服用安神、镇静类药物;2)昏迷;3)转入普通病房;4)不配合治疗。
1.4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应用常规护理,主要包括:对患者进行睡眠卫生教育、日常照顾、用药指导、简单心理护理、病房护理等基础护理。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基础上应用集束护理干预,主要的措施为:1)对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考核,提高其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进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1];2)改善患者的病房环境,布置一些颜色柔和的装饰和绿植,调节病房的湿度与温度,调整光线强度,并降低相关设备运行的音量;3)根据患者的作息规律进行护理工作,选择清醒时间进行治疗与护理,患者休息时进行相关行为要放轻动作与音量;4)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无法入睡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方法进行解决,如因疼痛而无法入睡则给予镇痛药物等;同时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以有效的措施缓解患者担心、焦虑、不安等情绪;5)了解患者的睡前习惯,如泡脚、喝牛奶、看书、听音乐等,并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6)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患者家属看望患者,若不允许则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让患者与其家属进行交流,使患者感受到家人的支持[2];7)可在患者睡觉前为患者播放轻柔的音乐,同时可以为患者进行脚部按摩,使患者放松,进而帮助其入睡。
1.5 疗效判定标准 1)使用匹兹堡睡眠质量测评量表(Pittsburgh Sleep Quality Index,PSQI)评价2组患者护理后的睡眠质量,共计24个评价条目,总分为21分,评分越高则睡眠质量越差;2)记录2组患者护理第3周到第6周的睡眠时间,统计后进行比较;3)评价2组患者的护理效果,分为显效(患者的入睡困难、易惊醒等症状显著缓解)、有效(患者的上述症状有所改善)与无效(患者的上述症状没有变化,甚至加重)3个标准[3],以符合前2个标准的患者之和计算总有效率;4)以100分的问卷评价2组患者对护理措施的满意程度,评分越高则说明患者越满意。
2.1 2组患者的睡眠质量与满意度比较 观察组患者的睡眠质量评分低于对照组;观察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的睡眠质量与满意度情况比较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2.2 2组患者护理第3周到第6周的睡眠时间比较 观察组患者护理第3周到第6周的睡眠时间均长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患者护理第3周到第6周的睡眠时间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2.3 2组患者的护理有效性比较 观察组患者的总有效率(96.81%)高于对照组(79.7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患者的护理有效性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睡眠剥夺是指患者无法像常人一样有规律且正常的进行睡眠,不仅入睡十分困难,同时在睡眠过程中十分容易惊醒,且一旦惊醒很难再次入睡,因此与正常人比较,出现睡眠剥夺的患者其整体睡眠质量较差,且睡眠时间很短[4]。
重症监护室患者的病情危急且严重,需要充足的休息,若其发生睡眠剥夺,不仅会使其病情加重,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其死亡[5]。笔者认为可应用集束护理干预,相关研究表明[6],集束护理干预可有效改善患者的睡眠质量,缓解睡眠剥夺导致的临床症状。通过改善环境,使患者可以更快入睡,且不会被打扰[7];通过加强培训,可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护理质量;通过干预病理因素可对患者进行针对性护理;通过加强沟通,可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而改善患者的不良情绪[8]。为进一步分析对重症监护室睡眠剥夺患者应用集束护理干预的具体效果,笔者开展了本次比较研究。
综上所述,对出现睡眠剥夺的重症监护室患者应用集束护理干预的效果显著,可有效改善患者的睡眠质量,延长患者的睡眠时间,患者的满意度更高,可在临床广泛推广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