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背景:“你丑你横穿”“你横穿马路,家人医院等你!”“被撞死翘翘”,近日,一段厦门海翔大道附近公路竖立另类警示牌的视频走红网络。当地安监站称,设牌是因常有行人横穿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目前,道路两侧防护设施基本建成,相关警示牌内容也已完成更新。东孚街道工作人员称村民图方便横穿马路,设标语实属无奈。(5月13日澎湃新闻网)
毫无疑问,这些过于“雷人”甚至诅咒式的警示牌和标语,已不适应现代文明社会的要求,也凸显出相关人员参与社会治理时所持的粗鄙野蛮思维。对此,应对此类行为及时纠正。
当然,“雷人”警示牌背后长期存在的基层治理难题也不能忽视。众所周知,横穿马路既影响交通秩序,又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实中,大多数人对文明式劝导无动于衷,莫说是警示语,即便现场劝导,依然会有人我行我素,对破坏规则的“小恶”不以为然。由此看来,设立警示牌的初衷是好的。
“善意的恶语警示”并不鲜见,很多标语直白显示出相关行为的危害后果,一定程度上能达到振聋发聩的效果。
可是,无论再好的出发点,再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掩盖警示语所透出的暴力威胁和粗鄙野蛮。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以及人们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的提升,社会治理更应注重程序的合法和方式的文明,有损人格尊严的贬损、威胁、诅咒式的治理方式应坚决予以摒弃。
除此之外,此类做法也悖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仅可能起到一时的作用,未必能够达到长久的治理效果。特别是以不文明促进文明,以侮辱他人、贬低人格来推动工作,还有可能起到相反效果。譬如,一些“雷人”“诅咒式”标语极易引发民意对抗,最终让社会治理陷入窘境。
当然,也应正视这样的问题,即针对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违规行为,口头说教根本无济于事。现实中这样的“小错”比比皆是,以横穿马路来说,基本没有什么违规成本,哪怕被抓现行,无非面临几十元的罚款,根本无法触及违规者的痛处。
长远来看,治理横穿马路等“小恶”,理当摒弃粗鄙野蛮的思路和方法。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惩戒措施,如不妨大幅提高罚款金额;可以在相应路段装置高清抓拍设备,进而密织法网,压缩违规者的活动空间。以技术提升和投入来取代低效低质的传统治理方式,是一条稳步推进社会治理、培养民众规则意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