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有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研究

2019-06-24 06:26李学锋赵菲王艺霏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9年5期
关键词:国企政府

李学锋 赵菲 王艺霏

摘要:本文以辽宁省部分贫困县为考察对象,总结和归纳了辽宁省一些国企参与扶贫的案例,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企;扶贫工作;政府

基金项目:2019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基于国有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视角下的辽宁省脱贫攻坚对策研究(编号:z2518027)

我国扶贫工作在20年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逐步明确和强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精准扶贫”。

政府坚持大扶贫格局,从政府、企业、个人等不同层面参与扶贫工作。2016年,中国有82家企业明确披露2015年公益资金投入量,国企占97%,投入38.4亿元。

一、辽宁省國有企业参与扶贫帮困的案例

1.助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盛京银行为辽宁省新民市周坨子镇棚区维修道路、破旧大棚等。中国建设银行为凌源市沟门子镇扩建村阵地、修建办公场所等,贫困镇的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善。

2.建设医疗设施,助推健康扶贫

中国邮政集团为辽宁省建昌县等几个贫困县提供公益眼科医疗服务,累计为6千多人免费检查。辽宁省保险公司组织扶贫队到西丰县营厂村给村民免费看病。

3.提供技术支持,做好产业扶贫

盛京银行为周坨子镇建设棚菜基地,引入农业技术和产品,鼓励村民发展冷棚和养殖产业。凌钢集团为郭家店村建设高标准蔬菜大棚,提高技术支持。国企帮助贫困地区建立了特色产业,为当地贫困人口提供了工作岗位和经济来源,有利于贫困地区长远发展。

二、国有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国企是中国扶贫战场的主力军,但并没达到预期效果。通过调查国企参与扶贫工作的情况,结合案例,归纳总结出国企在扶贫工作中的问题。

1.脱贫难度大

下乡调研进一步认识到,未脱贫的人多是在经过很大的帮扶后仍未脱贫的老大难,处在偏远地区,封闭落后,要达到全面小康,解决这部分人贫困是关键。

2.扶贫工作存在“形式主义”

一些国企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很多国企走过场,送米油面;报表填写、检查评估;为迎接检查,花费数万元制作宣传牌,为贫困户添置新衣被褥,粉刷房子。搞面子工程,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效果甚微。

3.扶贫工作缺乏系统机制

国企在扶贫工作中没有建立完整扶贫系统,各部门间衔接沟通不到位,执行环节出现问题;人员结构和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无法派出有农村工作经历的干部,导致驻村干部扶贫专业性不强。扶贫工作缺乏长效机制,扶贫干部任期基本为2-3年,期任满后会被调离,会导致未完成的项目无法继续运行,严重影响工作效果。

4.脱贫积极性不高

贫困人口多分布在偏远农村,教育程度低,“小富即安”思想顽固,过度依赖政府及社会帮扶。

国企自身资金充足,运营进程稳定,不会主动参与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还会加重负担,对企业发展不利。因此,基本是被动地在政府协调下参与扶贫。政府方面,脱贫领域存在腐败现象,某些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得到补助拨款,扶贫工作不积极,不认真。

三、针对国有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农民当家做主是脱贫工作的坚实基础。针对国有企业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这里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1.加大扶贫力度

对于脱贫难度大的偏远地区,政府和国企应多投入资金和人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减轻负担;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贫困群众的脱贫能力。

2.扶贫工作贵在落实,稳步推进

国企要组织有经验有能力的扶贫队伍走访贫困村,实地查看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等情况,在摸清贫困户实际情况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采用贫困户创业致富,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3.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

(1)国企参与扶贫工作,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筹推进扶贫工作。

(2)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将扶贫与企业评优和税收优惠等挂钩,成立扶贫帮困基金,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扶贫工作。

(3)建立责任追究制,规范考核目标,实行绩效评估与奖罚体系。使用“工作特征模型”和“人力资源发展模式”,提高扶贫工作效率。

(4)建立后期监管制,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评估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脱贫数据更可靠公正;帮扶对象负责到底,定期走访,防止出现返贫。

4.强化脱贫意识,提高脱贫积极性

国企参与扶贫人员应和乡镇干部共同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靠自己努力改变命运。把“送就业岗位、送技术、送培训、解决贫困户子女入学难”等问题作为帮扶重点项目,帮助贫困群众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稳步实现脱贫致富。

结论

在党的领导下国企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但是,国企在扶贫工作中仍存在“形式主义”严重、系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解决贫困问题,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合作,因“贫”因地制宜,加大扶贫力度,健全扶贫工作机制,落实扶贫工作。

中国要实现全面脱贫,任务十分艰巨,在理论上梳理总结国企扶贫工作,促进国企在扶贫工作中发挥优势,是国企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中国实现脱贫的需要。

作者简介:

李学锋(1963.5-  ),男,汉族, 辽宁沈阳人,硕士,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建筑经济与管理;

赵菲(1996.1-  ),女,汉族,山东青岛人,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建筑与土木工程;

王艺霏(1987.9-  ),女,汉族,辽宁辽阳人,硕士,沈阳建筑大学国际学院交流处,助教,研究方向:建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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