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力施工企业“不能腐”机制的探索

2019-06-20 08:25张乔良
青年时代 2019年14期

张乔良

摘 要:电网建设历来是廉洁高风险领域,做好电网建设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对于企业实现良好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本文旨在结合笔者所在的电力施工企业开展的不能腐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对电网建设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积极探索。

关键词:电网建设;廉洁风险防控;

一、研究背景

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

电力基建市场业务对笔者所在企业改革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至关重要。基建市场业务板块涉及环节多、资金量大、项目分散、历次巡察审计暴露的问题多、廉洁风险高。开展基建市场业务的廉洁风险防控,加快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工作,为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研究现状

当前电力施工企业普遍存在以下廉洁风险: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较高风险。上级及各类审计发现问题中,招标、分包、物资管理方面问题屡被提及,工程建设各环节廉洁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责任落实在基层逐级“衰减”。“两个责任”在基层支部传递过程中逐级“衰减”。在项目部、班组、车间层面还存在部分概念模糊、喊口号多、落实措施少的情况。工程建设点多面广、人员分散,项目部作为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在一线实施的载体,承担着各类繁杂业务,在探索具体廉洁风险有效管控措施上还有待加强。

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各环节防控协同性不够,防控与中心工作融入不够,存在“两张皮”现象。

三、推进构建“不能腐”机制的主要做法

(一)逐级传递、压实“两个责任”

1.夯实责任体系建设。加强管党治党工作,首要就是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通过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知书,明确了基层党支部各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党支部与项目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项目分包单位签订廉政建设管理协议,与项目部重点关键岗位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逐级做好责任传递,让各层级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将项目部管控列为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将全部在建项目、工作站、车间班组等基层单元管起来、严起来;制定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一线。责任体系重点明确了各级要负什么职责,如何履责、失责怎样问责的责任要点。

2.加强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通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各党支部监督检查的要点、手段等总结提炼,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规则,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了组织监督优势;各职能部门将廉洁风险的监督融入到業务工作中,对廉洁风险工作进行同检查,促进专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3.强化责任结果运用。将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提升为季度考核,增加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组织绩效中的比重,强化党建考核对支部书记个人绩效的运用,进一步增强了“抓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意识。同时将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失职失责被问责的情况纳入廉洁情况“活页夹”统一管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强化结果运用。

(二)分析把握风险点,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构建以业务为基础,以流程为脉络、以风险点为对象、以制度为保障的廉洁风险管理方式,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环节进行梳理,确定劳务(物资、服务)采购、建场费使用、工程量变更、项目窝工、进度款支付、现场人员廉洁风险管控、分包结算、剩余物资处置、境外项目资金管控及现场管控等高风险环节,并进行廉洁风险辨识,制定防控措施。

1.分包确定。该环节存在物资、服务采购中,资金达到招标条件但供应商不愿来投标,实际工作与制度不相符,致使“应招未招”的问题发生。对于该问题,在确保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修订采购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采购,并对审批权限、审批流程、规模范围等进一步优化,实现分层分级管理,简化审批程序,让分包采购制度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同时加强监督管控,防范廉洁风险。

2.建场费管控。该环节主要存在虚报多报以谋利的风险。管控方式主要有: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具体数量。村委会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确认才能报销,形成互相制约;付款时须有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律打卡支付,杜绝现金;在协调开展前进行廉洁风险交底,对有条件的项目部应尽量安排2人共同开展协调以便相互制约;要求项目部以通报、会议等方式定期对建场费支出情况进行内部公开,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加强过程痕迹管理、做好资料收集、留存,党支部加强检查。

3.工程量变更、窝工管控。该环节是分包结算中廉洁风险较为突出的环节。主要管控措施有:建立逐级审核机制。在有变更或窝工时,施工队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逐级审核签字;加强对变更和窝工的过程记录管控;对变更和窝工实行内部定期公开,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4.进度款支付。主要存在超进度支付、虚报进度风险。主要管控措施有:每月做好工程量上报逐级审核工作;公司统一调配、划拨进度款,并做到专款专用;由财务部直接向分包商支付资金,财务人员按大监督要求发挥专业监督审核职能。

5.分包结算。该环节是项目分包经济往来的最终出口,支付依据不足会导致资金支付风险。主要措施有:重新修编《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对工程量变更和窝工这两个主要环节进行规范管控。同时牢牢抓住成本管控这个核心,进一步完善项目目标责任成本考核风险抵押金制度,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防范分包结算风险。

6.剩余物资处置管控。主要风险存在私自处理谋利风险。主要管控措施有:项目部建立管控台账、严格出入库登记,保障物资管理可追溯性;剩余物资交由公司职能部门处置,严格登记入库制度;剩余物资处置由专业机构评估鉴定,工管、财务、监审共同监督处置。

7.项目部现场管控。该环节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环节。主要措施有:梳理项目经理、总工、协调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的主要廉洁风险,列明防控措施,制定项目部廉洁自律红线,以权力责任清单为依托,建立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实施项目公开机制,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项目部管控列为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公布监督电话,强化监督检查。

(三)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

防控措施行不行,关键在于是否对权力形成制约;落实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监督是否到位。笔者所在企业基建业务领域主要形成以下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1.多层审核机制。基建业务廉洁风险最终均以分包结算为出口,分包结算中工程量变更和窝工是关键。通过进一步修订了《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签证、工时表等结算依据,以结果导向要求加强过程管控;建立多层级审核机制,对审核流程中每个层级审核的职责、审核要点进行了明确,并强调失责问责的规定,形成分公司内部的管控细则,固化机制。

2.集体决策机制。明确基层单位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清单,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项目部开展集体决策议事机制,对项目部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决策形式等进一步明确,确保权力形成有效制约。

3.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发挥民主监督优势,实行项目公开举措,对项目工程量、窝工、建场费、物资等关键要素在项目部进行公开,用好一线人员的监督优势;公布纪委、责任区责任人举报投诉电话,开展匿名廉洁从业调查问卷,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对权力形成有效监督。

4.组织监督机制。发挥好支部组织监督优势,结合试点工作中各党支部开展的检查,公司将各党支部监督检查的要点、手段等总结提炼,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规则,固化形成机制。

5.专责监督机制。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专业监督职责;细化监督问责细则,对廉洁风险同检查、落实。

(四)坚持“五问”原则,改进制度、完善机制

积极运用监督管理成果,适时对制度开展了“五问”,对审计屡审屡犯的问题,重新编制了采购管控模式优化实施方案;对分包结算支付依据不足而容易滋生腐败土壤的问题,修编了《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加强对窝工和工程量变更的过程管控;对建设过程中损公肥私的风险,新增了《施工项目部经营管理考核办法》,完善项目目标责任成本考核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两个责任在基层衰减的问题,新增《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试点项目推行项目公开的通知》、《关于進一步深化各党(总)支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三份管理文件,进一步夯实基层支部工作;基层单位新增了《项目部廉洁教育常态化实施细则》、《分包结算过程审核实施细则》《项目部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境外工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手册》等四份管控细则,进一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

四、研究体会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抓好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各层级职责,发挥好支部书记的“班长”职能,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考核问责机制,通过绩效考核、问责等手段引导形成“抓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意识,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牢牢把握好党建融入中心工作这一原则

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要牢牢把握出发点,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防止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例如思想教育与业务学习共同开展;业务交底同时廉洁交底;把廉洁风险分析归纳到人员政治安全的角度与安全风险一起分析;防控措施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强化制约和监督手段。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持续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逐步完善“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加快构筑“不想腐”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