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娟
【摘要】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問题。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在二孩政策轰轰烈烈开始的时候,却没有预想中的出生率迅速增长的趋势,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为与女性息息相关的生育保险相关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分析原因促进生育保险的完善。
【关键词】生育保险 问题 对策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对国民的健康也日益重视。近年来我国养老、医疗保险发展迅速,相比之下生育保险就显得有些滞后。生育保险主要是保障处在生育期的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补偿因繁衍后代中断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收入。生育保险可以保证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其意义重大。但由于我国职业歧视中对女性性别的长期歧视,生育保险相关立法不完善,对生育保险贯彻力度不够导致生育保险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且没有进一步完善。这样的层层阻碍成为导致二孩政策没有发挥更大效用的原因之一。本论文在新时代的视野下对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进行完善的对策进行相关研究。
一、从新时代视野下分析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
1、按单位参保不能覆盖全部人群。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现行生育保险以用人单位为参保主体的做法已不适应许多非正规就业、自由职业、个体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的需要。按单位参保的做法将那些缴过费又脱离用人单位的育龄妇女“拒之门外”,使她们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群覆盖狭窄;对那些一直在非正规就业岗位或一直从事自由职业的妇女,因没有用工单位而一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机会。并且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多数都是非正规企业,农村地区的妇女长期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
2、对生育保险的认识不高,生育保险制度执行不积极。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人认为生儿育女是妇女的天职。没有认识到生育保险建立和存在的巨大意义。同时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各地普遍将养老、医疗、失业三大险种的构建作为当务之急,而生育保险只涉及很少的未生育女职工,大多都被排在最后一位。因此造成了企业实际参保率不高。由于生育保险金缴纳缺乏强制性,一些企业逃避社会责任,自身不负担职工的的对策研究生育费用,也不为职工缴纳生育社会保险。有些企业因效益不好,无力参加生育保险或参保后又退保。还有部分企业虽然经济上能够支付,但因缴纳生育保险缺乏强制性,经常拖延缴纳甚至不缴。
3、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1994年出台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放人生育保险做国家劳动部的部门规章,权威性不强,而且该办法并未对企业进入生育保险做出强制性规定和相关处罚规定,在无专业《生育保险法》法律的情况下,其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二、新时代视野下对生育保险完善的对策研究
1、扩大覆盖人群,完善生育保险保障内容。将受保人群扩大到所有企业的各类劳动者;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积极吸纳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参保,同时积极改善农村地区企业环境,加快建立农村地区生育保险覆盖。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制度的各项操作标准,保障女职工及时足额地享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基金,扩大社会统筹覆盖面,改生育保险企业管理为社会统筹管理;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实现在直辖市和地市级范围内统保险项目、统一保险费率、统支付标准;加强管理,保证生育保险覆盖到城乡全体女性劳动者。使生育保险真正起到保障妇女基本权益的作用,使妇女安全健康的度过生育期。
2、强化公民的生育保险意识。受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传统生育决策观念在当今这一时期内仍然是生育保险快速发展的一大阻力,为此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理论普及教育,结合养老保险改革及家庭人口微型化趋势,破除生育是家庭私事、妇女个人私事等陈规陋习,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活动,召开生育保险宣讲会,定期检查生育保险投保情况,组织大学生学习,通过志愿活动将生育保险的重要性传递给更多的人。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范围,提高参与度,转变社会对生育价值的认识,为生育保险事业的发展廓清雾障。
3、加强生育保险立法建设。根据生育保险目前出现的诸多问题,需依靠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通过立法更好更快的解决阻碍其发展的问题。部分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不愿为女职工生育提供保障。出台的大多是法规且涉及内容不全面,权威性不强,并且未对未进入生育保险的企业做出相关处罚规定,许多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导致许多女职工未享受到应享受的待遇。生育保险在执行中标准没有统一,随意性较大,管理操作较宽松,导致生育保险征收复杂且困难。在生育保险的监管和监督方面,应制定出合适且严格的法律制度,严格在实际操作中按法律政策执行,使基金得到有效的筹集,监管到位,降低管理费用,提高管理效率,使生育保险长久旺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