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长英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从而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我国贫困地区工业污染普遍较少,其产品在绿色、生态等方面有较好的环境基础,但由于销售渠道不畅,销售价格低廉,制约了贫困群众快速脱贫致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消费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质的信心不足。由于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往往以自产自销为主,生产规模小,缺乏统一的生产标准和完善的品质检测,在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关注度日益增强的情况下,这无疑会对消费者信心造成不利影响。二是销售渠道不畅。由于贫困地区交通、冷藏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加上贫困群众生产能力有限,且不能开具发票,导致物流成本高,运营风险大,除非是特别出名或者稀缺的高附加值产品,贫困地区的一般农产品对销售企業的吸引力不强。另一方面,贫困地区人口素质相对较低,人才缺乏,加上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造血”能力不强,很难依靠自身努力将产品销售出去。因此,近年来我国虽然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但是农产品滞销、丰产不丰收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消费扶贫政策影响力有待加强。国务院扶贫办2014年就提出了“消费扶贫”的理念,去年底又出台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但从目前情况看,社会上对消费扶贫的认识和参与多以“完成任务”为主,能够深入贫困地区通过促进消费来带动产业发展的情况比较少。
为此,建议:
建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村民合作社开展合作,对贫困地区农产品进行统一收购,国家整合各乡镇农业、食药、质检、畜牧兽医等部门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免费进行统一检测或抽检,出具出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形成二维码,让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扫码验证产品真伪、产地、生产日期及相关性能指标。此外,政府要加强监管,强调产品检测的严肃性,确保检测结果的可信度,特别是要防止为了帮助群众脱贫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次充好,鱼目混珠,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使消费者丧失信心。
一是鼓励各地将经过检测的绿色、安全、健康、优质的贫困地区农产品进行归类整理和科学包装,分门别类进行宣传推广,尽快形成区域品牌。同时,建议国家对各地推动消费扶贫的措施做法和产品服务进行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地方政府和单位进行表彰,对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国家主流媒体给予免费宣传,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营造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助力农产品上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平台,由政府提供免费农产品检测和溯源服务,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物流费用、冷库用地和用电、贷款利息等方面给予补贴或优惠;对宾馆酒店、大型超市、综合市场、网络平台公司等企业采购或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建议参照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给予支持;要求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经过检测合格的贫困地区农产品,引导贫困群众提升质量意识、经营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造血”功能。
三是处理好采购销售农产品的发票问题,如允许税务部门认可村委开具的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票据,为企业收购、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提供增值税抵扣依据。
四是维持消费扶贫政策的连贯性,建议相关政策在贫困地区脱贫后,仍然维持3—5年的有效期,为当地农产品形成区域品牌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扶贫产业持续良性发展,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