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露昭 熊梦镓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4
据图1,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2万亿元,2017年为7.5万亿元,4年增长了134.38%,年均增长率为23.73%。然而,2015年、2016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连续两年负增长。跨境电商交易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百分比(渗透率)从2013年的12.39提高到2016年的最高值27.54。从以上数据分析不难看出,在传统贸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跨境电子商务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交易规模增长迅速。
图1 2013—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进出口贸易总额、渗透率情况分析
据图2,2013—2017年间我国跨境电商B2B模式(以下简称B2B模式)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由2013年的94.8%下降到2017年的87.4%,特别是2015年和2016年占比较上一年分别下降2.1和3.2个百分点。虽然近年来B2B模式所占份额逐年下降,但所占份额一直保持在87%以上,足以说明B2B模式是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的主流交易模式。而B2C模式2013年、2017年分别占比5.2%、12.6%,交易份额不断上升,逐步占据部分跨境电商市场份额,迎来更大的增长空间。
图2 2013—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 单位:%
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国家中,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和巴西居前五,占出口总额的54.20%;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占比前十的国家累计占比高达69.80%,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同时,这些国家和地区也是与我国贸易往来最为频繁贸易伙伴。由于跨境电商依托互联网,目前我国主要的出口市场国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成熟,经济发达,人口较多。从2017年的统计数据(图3)可以看出,俄罗斯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中所占份额高达12.50%,仅次于美国,成为第二大出口市场,巴西、韩国、印度分别位居第五、九、十名,这说明新兴经济体在未来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中有较大发展空间[1]。
图3 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地区占比
据图4,在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各类出口产品中,位居前五的分别是3C电子产品(20.80%)、服装服饰(9.50%)、家居园艺(6.50%)、户外用品(5.40%)和健康美容(5%)。在跨境电商交易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容易导致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上出口份额占比高的品类都具有较高的标准化,具有质量容易量化特征的产品更适合跨境电商交易[2]。
图4 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各类出口产品占比
发达省份跨境电商交易额较高,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三个省份的占比高达53.6%,同时,这三个省份分别位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经济基础较好。另外,这些省份也是传统贸易强省,为跨境电商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全国来看,跨境电商的地区分布呈现东强西弱的特点。
从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地区分布的现状分析中不难看出,跨境电商东西部地区发展严重不平衡,2017年仅广东、浙江和江苏三省就占据跨境电商交易总额的半壁江山,其中广东省所占份额高达25%。广东、浙江、江苏位于东部沿海地区,较好的地理位置和政策倾向带动了其传统外贸快速发展。地区发展不平衡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跨境电商不同于传统贸易,受地理位置影响相对较小,应加大对西部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带动西部地区跨境电商的发展,减少地区发展的不平衡[3]。
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品类集中在轻工业和电子产品领域,跨境电商出口品类集中度较高,从长期来看,会造成出口产品结构的失衡,不利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结构的调整。
跨境电商平台在跨境电商的交易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涉及检验检疫、关税、海关等多个部门,监管难度大。一方面,跨境电商是近些年随着电商平台的兴起快速发展起来的,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我国已出台多部相关文件,但由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时滞性,缺乏预测性,造成监管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由于平台中电商数量众多,商品种类繁多,政府对跨境电商平台的管理缺乏经验和必要的专业知识,而平台的管理者由于利润的驱使和平台规模过大,对平台的管理缺乏效率,导致无论是政府还是管理者监管难度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