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决定任命刘小涛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5月20日至5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广州举行。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六项法规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说明、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揭阳古城保护条例》的说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的说明、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的说明、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会议举行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颁发聘任书仪式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报告、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关于对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审议意见;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专题调研报告;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5月2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揭阳古城保护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张虎的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任命刘小涛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会议举行了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颁发聘任书仪式。
完成会议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