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臻
摘 要 通过对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部分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当前小学体育课程篮球教学正面临巨大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学生对篮球运动的价值认识不足:篮球教学的内容与方法缺乏趣味性。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研究结合健康体育教育、终身体育教育对小学体育课程篮球教学在小学体育课程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论述。并对改革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体育课程篮球教学的现状提出积极的建议。
关键词 篮球教学 现状 建议
中图分类号:G623.8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篮球项目是最受欢迎的体育项目之一,受到人们的喜爱和广泛关注。同时篮球教学在学校体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小学体育课程的主要内容之一,篮球教学在传统的体育教学大纲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篮球运动在学校体育教学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特有的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增强学生体质和发展学生心理素质,保证学生心理健康的优势。随着近些年来学校体育教学的不断改革,传统的体育教学大纲与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动。随着小学开展趣味体育课程的发展趋势。目前,在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体育课程篮球教学的现状不太乐观。本文通过对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部分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小学体育课程篮球教学正面临着巨大的困境。本文的调查研究,旨在引起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为推动中小学体育课程篮球教学的工作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150名在校学生。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本人通过沈阳体育学院图书馆及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广泛查阅并下载多篇与篮球教学相关方面的著作和书籍,为本文的写作提供理论依据。
2结果与分析
2.1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篮球课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
2.1.1教学指导思想不明确
小学体育教学,特别是篮球项目教学应围绕“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行,才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养成锻炼的习惯,从而达到终身锻炼、健身的作用。篮球运动是对抗性较强的的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同时又是一项可行性强且健身价值高的健身项目。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更多的应该是将这项运动朝着健身方向发展。由于指导思想不够明确,人们长期把篮球运动看作是观赏性极强的竞技体育的一部分,使这一既有健身价值又能发展运动能力的运动受到一定限制,通过篮球运动能有效地发展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灵敏和协调性等身体素质,增强体质,获得基本的运动技能,提高运动能力,培养意志品质,如果充分利用篮球运动的健身与教育功能。那么,它的作用很难被其它项目所替代。反之,如果在体育教育中偏离了这一方向。那么,篮球运动将在学校体育中失去其重要的地位,甚至削弱而被取代。
2.1.2当前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篮球教学的模式、内容、方法过于陈旧
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篮球教学仍然延续着传统的的教学模式,体育教师以自我为中心,仅仅重视篮球的基本知识和基础动作的教学。然而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就会忽视学生运动能力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教学,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概念的作用在现代的篮球教学中根本没有体现出来。
2.2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体育课程篮球教学发展的对策
2.2.1突破传统运动技术教学的方法,将篮球运动的竞技性与教学方法、手段的趣味性相结合
要变传统以竞技为主的技术教学方法为以健身为主的娱乐教学方法,对教学内容、方法、形式作适当改进,增加篮球教学的趣味性。通过提高学生的兴趣,可唤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调趣味性井不是要否定竞技性,而是将竞技性与趣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全取消竞技性的篮球运动,其趣味性也会大大降低。为此,可根抓教材内容的特点与要求,将一些项目改编成游戏的形式进行教学,教师对这些项目的技术作简单的讲解、示范,提出规则与要求,然后将学生分成若干组,进行有游戏的篮球教学。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当前辽河油田兴隆台区第一小学篮球教学正面临巨大的困境,体育教师对篮球教学重视程度不够,学生对篮球运动兴趣逐渐下降。
(2)篮球教学是小学体育课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门课程,它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健身习惯,形成学生的终身体育思想等方而的作用是其它运动项日和身体索质练习所无法替代的。
3.2建议
(1)学校应切实贯彻实施“健康第一”和“终身体育”的指导思想,把篮球项目的竟技性与趣味方法相結合,建立以趣味为目的的篮球教学模式。
(2)在具体的教学中,改变陈旧的技术教学模式,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既学会基本动作技术,又学会科学的训练和健身方法以及体育卫生保健知识,从而能有效地进行体育锻炼。
参考文献
[1] 吴晓阳.普通高校篮球选项课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体育科学,2003(02):45-46.
[2] 王宗平等.人学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实践与走向[J].体育与科学,1999(02):54-58.
[3] 龚晖晖.对南京大学学生体育项目选项情况的调查[T].南京体育学院学报,1999(03):12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