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吉臣,匡秀庆,姚友繁,马健
(胶州市自然资源局,山东胶州 266300)
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是自然生态演变精华的缩影,不但拥有较高的经济、生态、旅游价值,而且拥有特殊的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1]。胶州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南部,胶州湾西北岸,因东南临胶州湾,以胶水而得名。胶州市地处北温带季风区域,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1~14℃,年降水量约 700 mm[2]。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孕育了胶州市丰富的古树名木资源,这些苍劲珍奇的古树名木经历了风雨沧桑,蕴藏着弥足珍贵的历史信息,也是见证胶州辉煌历史的“活化石”,保护这些遗产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和责任。为加强胶州市古树名木的保护,近年来胶州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多次系统调查,并在外业调查基础上,对胶州市古树名木的分布情况、数量、种类及生存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以期为胶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提供理论依据。
调查范围涵盖胶州市12个镇(办)811个村庄。
调查方法参照《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以原有古树名木调查数据为指导,逐村、逐户走访、逐株登记拍照,对胶州市全部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3]。为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调查以村为单位,以“每木入户、每木测量”的标准,对与资源相关的路边、家庙、学校、老宅、荒宅、闲宅、单位等逐一调查,通过户主或访问长者了解古树名木来历、传说、树龄等信息。根据调查技术规范对每一棵树进行GPS定位、拍照,对树的基径、胸径、枝下高、树高、冠幅进行测量并详细记录其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形态特征等,调查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情况。
调查内容包括确定古树名木的树种、位置、判断树龄、保护级别;测定树高;记录立地条件、生长状况。调查项目包括树种、树高、胸径、冠幅、姿态、生长势、病虫害程度、生长环境、生长状况、树龄、传说记载、保护现状等,并记录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4]。
据调查统计,胶州市共有古树244棵,其中古树群3个,1个柿树群52株,2个侧柏群,分别为12株和32株。分属于18个科,24个属、28个种,其中银杏14株,侧柏54株、圆柏1株、刺柏1株、水杉1株、丁香2株、白蜡1株、小叶朴2株、刺槐4株、国槐64株、紫藤1株、柿树68株、软枣1株、黄杨2株、紫薇1株、大叶黄杨1株、丝棉木1株、扶芳藤3株、桑树1株、柘树4株、臭椿5株、楸树1株、毛白杨3株、杜梨1株、麻栎4株、毛梾1株、山皂荚1株、皂荚1株。
从数量来看,排名前5的树种分别为:柿树、国槐、侧柏、银杏、臭椿;从植物分类学来看,古树名木种质资源属最多的是蝶形花科和柏科,各有3个属;其次是木犀科和桑科,各有2个属;其余为单科单属。种的数量最多的是卫矛属,有3种;其次是柿树属,有2种;其余为单属单种。
从表1可以看出,按照全国古树名木分级标准,胶州市244株古树名木,其中国家一级古树 47株,占全市古树数量的19.26%;国家二级古树26株,占全市古树数量的10.66%;国家三级古树171株,占全市古树数量的70.08%。一级古树名木数量最多的是侧柏,其次为银杏、国槐。
表1 胶州市古树名木
2018年补充调查胶州市共登记了5株古树后备资源,按树种分:丁香1株、楸树1株、圆柏1株、国槐2株。
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分析表明,胶州市散生的244株古树名木中,长势一般的占71.3%,生长状况较差甚至濒临死亡的达70株,占全市古树名木的28.7%,形势不容乐观。
3.2.1 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造成古树生存环境恶化。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城市建筑密集,道路、地面硬化程度高,造成古树名木生存条件恶化,生长空间受到限制,影响古树名木对光、热、水、风等条件的需求,造成古树出现不同程度的长势衰危现象,有少数古树濒临死亡。
3.2.2 人为损害。古树周围水泥铺装地面过大,未留出足够树池,建筑物离古树过近,古树没有生长空间,严重影响土壤和大气水分和气体的交换,造成古树名木根系透气性差,影响其生长。另外,在古树名木周围堆放农作物秸秆而引起火灾,致使古树被烧损,堆放水泥、石砖料,栓养牲畜,乱倒污水等,都会影响古树名木的生长。
3.2.3 土壤恶化。古树经上百年生长,周边土壤没有肥料补充,缺乏营养元素,造成土壤理化性恶化,部分古树周围由于长期人为践踏,土壤板结,透气性差,均成为抑制古树生长的重要因素。
3.2.4 病虫害、自然灾害。由于细菌、病虫侵食,造成树体腐烂、空洞现象,因古树树体高、树龄较大,枯枝多,易遭受雷击,发生火灾,遇大风时古树易倒伏、劈裂,损伤古树[5]。
3.2.5 管理不到位。由于保护古树名木意识淡薄、资金不足、技术手段落后等因素,无法对古树进行复壮、日常养护及濒危古树实施抢救性保护等工作,多数古树名木处于自生自灭无人管理的状态。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表有关古树名木传说、故事等,以增强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和监督管理机制,联合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城市建设涉及到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并报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6]。
政府设立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古树名木的宣传、鉴定,濒危古树名木的专家会诊、抢救、日常维护和复壮等工作。